作者:原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副主任 石仲泉
貧窮不是社會主義。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帶領人民堅持不懈地與貧窮作斗爭,對廣大農村貧困地區實施大規模扶貧開發行動。經過一代又一代共產黨人與廣大人民群眾的共同奮斗,我們取得了了不起的成就。這也為我國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下了堅實基礎。但同時也要看到,由于經濟社會不均衡發展帶來區域差別,越往后減貧難度越大,許多深度貧困地區成為越來越難啃的硬骨頭。實際上,一個時期出現了貧困人口減到一定程度就減不動,戴貧困縣帽子越扶越多的現象。到2015年,有7000多萬人沒有脫貧。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如果按過去三十多年年均減貧六百多萬人的速度計算,七千多萬人脫貧需要約十一年,即到二〇二五年才能實現目標。采用常規思路和辦法,按部就班地干,難以按期完成任務。”“一個都不能少”的全部人口脫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本底線。它要求比常規提前5年實現,任務異常艱巨。形勢逼人,這就要求實踐創新。進入新時代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實施一系列力度更大、針對性更強、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續的新舉措,推進扶貧開發進入脫貧攻堅新階段,確保貧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全部脫貧。
解決好“扶持誰”:提出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新理念
2013年11月初,習近平總書記在湖南湘西考察時首次提出了“精準扶貧”理念。此后,他不斷闡發這一理念,強調落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舉措。首先,明確“精準扶貧”內涵。所謂精準扶貧,“就是要對扶貧對象實行精細化管理,對扶貧資源實行精確化配置,對扶貧對象實行精準化扶持,確保扶貧資源真正用在扶貧對象身上、真正用在扶貧地區”。其次,明確“精準扶貧”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實施精準扶貧方略,注重抓六個精準,即“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脫貧成效精準”。再次,明確“精準扶貧”關鍵。他通過多地調查研究了解到,“關鍵的關鍵是要把扶貧對象摸清搞準”。他說:扶貧必先識貧。過去多年來,我們貧困人口總數是國家統計局在抽樣調查基礎上推算出來的,沒有具體落實到人頭上。要問誰是貧困戶,則大多是說不準。現在我們一定要摸清人口底數,建檔立卡,“把貧困人口、貧困程度、致貧原因等搞清楚,以便做到因戶施策、因人施策”,“只有這樣,才能做到扶真貧、真扶貧”。還有,明確“精準扶貧”施策,這是最重要的。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精準扶貧,一定要精準施策。要堅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貧困原因施策,因貧困類型施策。“扶貧要找‘貧根’。對不同原因、不同類型的貧困,采取不同的脫貧措施,對癥下藥、精準滴灌、靶向治療”,“在精準施策上出實招,在精準推進上下實功、在精準落地上見實效”。
解決好“誰來扶”:堅持中國制度優勢,凝聚各方力量
脫貧致富不僅是貧困地區的事,也是全社會的事。大力調動各方力量,加快形成全社會參與的大扶貧格局,是進入新時代以來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踐創新的重要特點。第一,狠抓省市縣鄉村五級一起抓扶貧的工作機制,落實層層責任制的治理格局。這是解決好“誰來扶”的領導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推進脫貧攻堅,關鍵是責任落實到人。“要加快形成中央統籌、省(自治區、直轄市)負總責、市(地)縣抓落實的扶貧開發工作機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清晰、任務到人、考核到位,既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又協調運轉、協同發力。”第二,組織全社會各方廣泛參與,形成扶貧開發工作強大合力。黨政軍機關、企事業單位形成定點扶貧機制,發揮單位、行業優勢與立足貧困地區實際相結合,創新幫扶舉措,激發出貧困戶脫貧攻堅的內生力量,提高扶貧成效。強化東西部扶貧協作,東部地區不僅要幫錢幫物,更要推動產業層面合作,推動東部地區人才、資金、技術向貧困地區流動,地區間實現共贏。廣泛調動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鼓勵、支持、幫助各類非公有制企業、社會組織、個人以自愿包干方式參與扶貧。引導社會扶貧重心下沉,促進幫扶資源向貧困村和貧困戶流動,實現與精準扶貧有效對接。第三,干部下沉到基層,不脫貧摘帽不離開。選派得力黨員干部到貧困地區基層黨組織擔任第一書記,每個貧困村都有駐村工作隊(組),每個貧困戶都有幫扶責任人,實現全覆蓋。到2019年底,全國共派出25.5萬個駐村工作隊、累計選派290多萬名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干部到貧困村和軟弱渙散村擔任第一書記或駐村干部,目前在崗的還有91.8萬。沒有脫貧摘帽的貧困縣的黨政干部正職在脫貧攻堅期內保持穩定。這些新舉措實實在在加大了扶貧力度,使“誰來扶”的問題有了“硬核性”強力保證。
解決好“怎么扶”:脫貧幫扶由“輸血式”向“造血式”轉變
習近平總書記說:“開對了‘藥方子’,才能拔掉‘窮根子’。要按照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具體情況,實施‘五個一批’工程。”這“五個一批”:一是發展生產脫貧一批。對貧困人口中有勞動能力的人,有耕地或其他資源的,因地制宜發展扶持發展特色產業,實現就地脫貧。支持貧困地區農民外出務工、創業,勞務輸出地政府和輸入地政府建立對接機制,解決困難問題。這是短期內實現增收最直接見效的辦法。二是易地搬遷脫貧一批。生存條件惡劣、自然災害頻發的地方,貧困人口很難實現就地脫貧,需要實施易地搬遷。根據當地資源條件和環境承載能力,科學確定安置點,盡量搬遷到縣城和交通便利的鄉鎮及中心村,促進就近就地轉移,可以轉為市民的就轉為市民。保證他們有穩定的收入,同當地群眾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確保“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三是生態補償脫貧一批。在生存條件差但生態系統重要、需要保護修復的地區,結合生態環境保護,努力實現生態脫貧。結合建立國家公園體制之類改革,可以讓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就地轉成護林員等生態保護人員,獲得保護生態的勞動報酬。四是發展教育脫貧一批。扶貧先扶智,“智”“志”雙扶。貧困地區教育事業是管長遠的,必須下大力氣落實。國家教育經費要繼續向貧困地區傾斜,幫助貧困地區改善辦學條件,實行大城市優質學校同貧困地區學校結對等幫扶政策。對農村貧困家庭幼兒特別是留守兒童給予特殊關愛,探索建立貧困地區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五是社會保障兜底一批。我國貧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有兩千多萬,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后難免還有這樣的貧困人口。這要由社會保障部門來兜底。要按照國家扶貧標準綜合確定各地農村低保的最低指導標準,逐步實現兩個標準線合一,發揮低保線兜底作用。同時,加大其他形式的社會救助力度,加強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五保供養等社會救助制度的統籌銜接。解決好“怎么扶”,是一項巨大的社會工程。上述“五個一批”無疑是核心工程,有助于加快推進精準脫貧進程。
解決好“如何退”:建立達到脫貧標準后的退出機制
精準扶貧是為了精準脫貧。精準扶貧花了大力氣,脫貧摘帽實現小康,要讓群眾認可,讓社會點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加快建立反映客觀實際的貧困縣、貧困戶退出機制,努力做到精準脫貧。”這里最重要的有四點:一是設定時間表,實現有序退出。貧困縣摘帽要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對表,每年退出多少要心中有數,既要防止“拖延病”,又要防止“急躁癥”。二是要留出緩沖期,在一定時間內摘帽不摘政策。貧困縣摘帽后培育自我發展能力有個過程,需要“扶上馬送一程”,使其摘帽后各方面扶持政策能夠繼續執行一段時間,最大限度地減少可能發生的返貧現象。三是要實行嚴格評估,按照摘帽標準驗收。首先要嚴格脫貧驗收辦法,明確摘帽標準和程序,確保摘帽結果經得起檢驗。同時,要加強對脫貧工作績效的社會監督,可以讓當地群眾自己來評價,也可以建立第三方評估機制,以增強脫貧工作績效的可信度。四是要實行逐戶銷號,做到脫貧到人。對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實行動態管理,脫貧了逐戶銷號,返貧了重新錄入,有進有出,保證各級脫貧任務和建檔立卡數據對得上,扶貧政策及時調整,扶貧力量進一步聚焦。對貧困戶實施幫扶措施,即使銷了號也可以再保留一段時間,做到不穩定脫貧就不徹底脫鉤。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為如期完成脫貧攻堅任務嘔心瀝血。2015年以來,黨中央連續召開7個專題會議,制定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等多個文件。習近平總書記不斷到貧困地區調研,實地了解情況,召集相關省份負責同志進行工作部署。這樣,貧困人口從2012年年底的9899萬人減到2019年年底的551萬人,貧困發生率由10.2%降至0.6%,連續7年每年減貧1000萬人以上。到2020年2月底,全國832個貧困縣中已有601個宣布摘帽,179個正在進行退出檢查,未摘帽縣還有52個,區域性整體貧困基本得到解決,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脫貧攻堅戰取得了決定性勝利。
當前,在脫貧攻堅決戰決勝的“最后一公里”,我們應提高政治意識,增強決勝自信;堅持群眾路線,增強決勝本領;發揮制度優勢,增強決勝力量。我們堅信,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必將如期打贏脫貧攻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