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機關要完成黨和人民賦予的光榮使命,必須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公生明,廉生威。”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指出
【原典】
吏不畏吾嚴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則吏不敢慢,公則民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
——﹝明﹞年富《官箴》刻石
【解讀】
“公生明,廉生威”出自﹝明﹞年富《官箴》刻石,其釋義為“處事公正才能明辨是非,做人廉潔才能樹立威信。”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十分重視黨風廉政建設,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在重要講話中引用有關廉政建設的典故。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公生明,廉生威”,是對領導干部的一種警醒、一種囑托、一種厚望,彰顯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嚴肅懲治腐敗的堅定決心。
政治是否清明、官員是否廉潔,與能否正確處理好公私關系密切相關。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作風問題,很多是因公私關系沒有擺正而產生的”,“起決定作用的是黨性,衡量黨性強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公”位于“私”前,是對所有共產黨員的基本要求。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作為黨的干部,必須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嚴格自律。只有一心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蕩做人、謹慎用權,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
吉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博導穆艷杰認為,新時代全面推進從嚴治黨工作,要督促和教育黨員干部正確處理“公”與“私”之間的關系,把穩公與私的天平,使黨員干部做到公私分明,不以權謀私,堅持自律和他律相結合。對黨員干部進行社會主義公私觀教育,使其從優秀傳統文化中汲取營養,矯正錯誤扭曲的公私觀,是對黨員干部的主觀他律;對權力進行制度制約和監督,是對黨員干部的客觀他律。黨員干部要積極主動地接受教育,將他律規范內化為自律習慣,做到公私分明,決不以權謀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