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代的工商業發展建立在農業經濟恢復的基礎上,繼承了傳統農耕社會商業經濟的特點,又呈現出新的時代特征,如經濟結構調整、組織方式變化以及與世界經濟更加緊密結合在一起。正是建立在明代農業、手工業和商業充分發展的基礎上,白銀化浪潮得以涌現,而明代工商業發展中出現的新經濟因素和國際化程度大幅度提高,也因此把中國古代工商業發展的水平和質量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
【關鍵詞】工商業 白銀 貨幣化 【中圖分類號】K248 【文獻標識碼】A
中國傳統工商業發展到了明代,一方面呈現出傳統經濟的繼承性,如建立在傳統農耕經濟基礎之上的手工生產商品化程度不斷提高,行業分工越來越細致,出現一批工商業市鎮;另一方面,手工業的生產和流通也出現了新的特色和趨勢,比如雇傭勞動不斷擴大,貨幣經濟形態滲透到經濟領域諸多方面,國際貿易化程度提高,世界范圍內的工商業貿易重心在當時的中國形成,中國傳統工商業發展也因此進入到一個嶄新的時代。
明代農業、手工業經濟結構的調整和商品化浪潮的涌現
明初大半個中國淪為戰亂之地,曾經的經濟富庶之地田疇荒蕪,榛莽叢生。朱元璋建國之后積極安置流民,教民農桑,輕徭薄賦,推行屯田,發展生產。明太祖特別注重經濟作物的種植,他認為經濟作物既有裹腹、救災之用,也可以改善百姓的生活,這也在客觀上促進了手工業經濟的發展。明朝建立后,他下令百姓多種植桑、棗、柿和棉花,為鼓勵農民盡量多種植,洪武二十八年(1395)還下令,凡洪武二十六年以后栽種的桑、棗果樹,均免除賦稅。經濟作物的普遍發展,既為手工業生產提供了原材料,也促進了商業的發展。
對手工業,明太祖一直抱有審慎的態度,尤其是在冶礦、制造業方面,他認為可能會影響到農民的生活和生產。這一時期的官營手工業與宋元時期相比日趨衰敗,民營手工業的繁榮和民間紡織業的興起,則為明中后期商品經濟的繁榮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對商業的態度,雖然遵守了“厚本抑末”的傳統思想,但實際上,太祖和成祖均不抑制工商業的發展,名為抑商,實則恤商。明太祖曾說,“商賈之士皆人民也”,但整體而言,明初商品經濟發展水平不高,城鎮鄉村的商品交換水平較低。
經過二十余年的努力,社會經濟得以恢復,家給人足,農產品在滿足人們基本生活需要之后,也為農村經濟結構的轉變創造了條件。雖然明朝的傳統農業經濟沒有發生根本變化,但農村經濟中除糧食種植之外,林、牧、漁業和副業等快速發展,既改善了人民的生活,提高了生活質量,也為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明初經濟作物的廣泛種植,促進了經濟作物種植的專門化和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不少地區的農民因地制宜,種植經濟作物,發展多樣化經營。當時,進入流通領域最大宗的經濟作物是棉花,作為明代普通百姓最重要的衣服原料,棉花的種植已遍及全國。長江三角洲一帶,像松江、蘇州和嘉興等地是全國最重要的棉花生產和加工地。唐宋時期的江浙,是重要的糧食產地,到明中后期,因糧食的收益不如棉花,松江府的田地已大半植棉。其它的經濟作物種植呈現出區域專門化的特點,像杭、嘉、湖地區盡逐蠶桑之利,福建南部的百姓因為種稻利薄,改種甘蔗或者改種荔枝、龍眼等水果和染料作物藍靛,煙草傳入后,又廣泛種煙。廣東因“開糖房者多以致富”,農民也紛紛改田種甘蔗,在番禺、東莞、增城、陽春等地,蔗田的種植田畝數和糧食大致各占一半。廣東多地廣泛種植荔枝和龍眼,江西、陜西改田種煙。河南的一些地方大力發展藍靛和紅花等染料作物。另據明代《懷慶府志》,該府所產藥材有49種,目的就是販賣贏利。
外來作物的推廣是這一時期農業經濟調整和手工業快速發展的重要保障。受哥倫布發現美洲的影響,一些美洲農作物通過西班牙人開始傳入菲律賓等東南亞國家,在明代后期傳到中國。傳入中國的美洲作物有玉米、番薯、豆薯、馬鈴薯、木薯、南瓜、花生、向日葵、辣椒、番茄、菜豆、利馬豆、西洋蘋果、菠蘿、番荔枝、番石榴、油梨、腰果、可可、西洋參、番木瓜、陸地棉、煙草等近30種。由于美洲作物大多具有耐旱、耐瘠薄、高產等特性,最初先進入我國福建、廣東、浙江的沿海山區,不久后就被有識之士在北方旱作區黃河流域大面積推廣。像玉米和甘薯對緩解糧食供應困難具有明顯作用,對明代中后期人口的增長、社會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都有積極的意義。外來作物在農產品的商業化和改善中國傳統飲食和營養結構上,更具有革命性的意義。
農業為手工業的發展提供了物質保障,手工業生產的專門化和商業化程度也因此不斷提高。明中期以后,各地官營織染局的生產日益凋敝,只能采取機戶領織,即由機戶進行加工訂貨,來完成官府交給的任務,這就是“官搭民造”的方式。民營絲織業則蓬勃發展,產量、規模都大大超過官營手工業。制瓷中心景德鎮的民窯發展繁盛,窯區綿延十余里,工匠達數十萬人之眾,“形器天下走”,在海內外市場上均有重要影響。棉花種植面積從長江流域到黃河流域,分布甚廣,棉紡織業也得以飛速發展。萬歷以后改進的足踏紡車,有的地方甚至一手可紡四至五根線,生產效率提高了數倍。絲織業中出現的提花機,中間的花樓高達丈余,由織匠和挽花工共同操作,能織出精美的綢緞。
社會經濟的整體發展和社會穩定,很快通過大中城市的繁榮體現出來。像北京、南京、蘇州、杭州和開封等宋元以來的大城市,憑借著獨特的優勢,呈現出人口眾多、服務齊全、商業繁榮的特點,它們又帶動了府、州、縣治所所在地的中小城市的興起和發展。同時,在大中城市聯結、交通便利的地區、在農業和手工業商品化程度較高的地區,出現一批工商業市鎮。在手工業和商業發達的南方,蘇、松、杭、嘉、湖五府的工商業市鎮密集,蘇州的盛澤和震澤,松江的楓涇、朱涇和朱家角,杭州的唐棲,嘉興的濮院和王江涇,湖州雙林和菱湖等鎮都以其代表性的手工業品為龍頭,發展成為區域性的商品交流和集散中心,各地客商匯集于此,把本地的商品遠銷到全國各地。江南以外也產生一批著名的工商業市鎮,如河南的朱仙鎮和周家口、江西的樟樹、山東青州的顏神、湖北漢陽的劉家隔等。工商業市鎮的全面崛起是明代商品經濟全面發展的結果,絕大多數市鎮在經過明清之際社會變亂的衰敗后,在清中后期和近代得以恢復并持續發展,形成近代工商業城市的雛形。
此外,鄉村集市也蓬勃發展起來,出現了大量的定期或不定期集市,廟會廣泛分布于城市鄉村,成為商品交換的重要場所。翻開明后期全國各地府州縣志書可知,鄉村集市貿易水平比明前期和宋元時期有明顯發展,社會商品化程度的提高,也帶來了中國傳統工商業發展的新時代。
明代后期工商業發展呈現時代新特征
這一時期,許多農村從以傳統的糧食作物種植為主轉向以經濟作物種植為主,傳統經濟結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農村不再僅僅是糧食、農產品的提供者,而是開始從傳統自給自足的家庭生產中走出來,對農產品進行加工和經營,從中獲利。地主更有實力開展較大規模的經營活動,雖然大中地主仍然強調以耕種為本業,以地租收入作為其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但不少人逐步擴大經營的范圍,從事工商業經營活動。嘉靖時期江陰縣就出現了“鄉落大姓,居貨而賈者,數不可紀”的現象,這在全國也是普遍存在的。中國傳統農業、手工業的生產以及商品流通呈現出新的時代特征。
城鄉的生產關系中,出現了新型的租佃關系。農村經濟商品化,人口大幅度增長后,農村人口的大規模流動隨之出現,這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農村和城鎮的人口比例。租佃關系已普遍采取契約的形式,分成租制雖然還存在,但在經濟發達的江浙和福建,盛行定額租制,使佃農對地主從人身依附關系為主向以土地依附為主的方向過渡。在定額租制下,地主直接干預佃農生產的情況有所減弱,佃農在經營上有了更大的主動性,勞動積極性提高。在定額租制普及的地方還出現了貨幣地租,貨幣地租的出現意味著地主與生產環節失去了直接聯系,使佃農獲得更多的經營自由,這也有利于勞動生產率的提高。
在商業經營方式上,隨著商人階層的迅速崛起,在全國各地先后涌現出商人群體——“商幫”。他們以鄉緣為紐帶,以會館作為聯絡場所,結成一種既各自獨立經營又存在若干共性的地域性“商幫”。明清以來我國最著名的商幫是晉商和徽商,此外還有閩商、浙商、蘇商、魯商、潮商、贛商、豫商、洞庭商幫、龍游商幫等。商幫是各地商品經濟全面發展的具體表現,是促進中國傳統商品經濟持續向前發展的重要組織和動力。
明中后期的商幫活動呈現互相滲透、互相影響、彼此交流、共同發展的特點。像在河南,本地有自己的行商坐賈,來自國內其它地區的商賈也很多,他們開店設鋪,投資經營。在省城開封,有北京、南京、臨清、泰安、濟寧、兗州等地客商從事商業經營。在各地來豫的商賈中,徽商的經營活動規模較大,他們在中原地區遍設當鋪。據《明神宗實錄》記載,萬歷三十五年(1607)河南巡撫沈季文奏言:“今徽商開當,遍于江北,貲數千金課無十兩,見在河南者,計汪充等二百十三家。”其它地區,據嘉靖《光山縣志》載,當時的光山縣有江西、湖南、南京等地商人從事交易,獲利甚豐,“江右、湖湘、金陵一帶客商,反皆牟大利,以至置產起家,婚娶生子,如土著焉”。豫西南的淅川、內鄉一帶則是“陜西等處來往買賣販糶,商旅數多”。不同地域之間的商人往來經營,擴大了南北物資交換,加快了商品流通速度,有利于國內統一商品市場的形成。
一些實力雄厚的商幫還經營典當、金融業,再投資到生產領域,支配手工業者的活動。在外岡、朱浯、楓涇、南翔等市鎮,客商“操重資而來”,開設棉布字號,一邊收購棉布,一邊設染坊、踹坊,雇傭工匠加工,亦工亦商,控制棉花的收購、加工、販運等。松江郡西的百余家署襪店,大量購進做署襪的原料尤墩布,發給當地居民,讓他們在家中縫制署襪,“從店中給籌取值”,然后再將署襪拿到店中出售取利。這些商人實際就是包買商,他們手中的商業資本也逐漸轉化為產業資本。這種商業性的資本經營方式,是明代中后期商業領域中出現的新生事物。
白銀貨幣化促進了中國與世界經濟的同步和一體發展。明代中期之后,白銀成為最重要的貨幣形式,尤其是“一條鞭法”在全國的推行,將一部分賦役計入田畝,合并諸項雜役,條編征收銀兩。賦稅由原來征收實物和力役形式改為征收白銀,完成了貨幣白銀化的過程,將社會各個階層卷入到商品市場經濟體系之中。白銀貨幣化改變了傳統的支付手段,提高了結算效率,推動了商品的大規模流通,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白銀貨幣化的過程,是中國社會經濟貨幣化的過程,也是市場化形態萌芽的過程,由此引發了晚明社會的變遷,成為中國古代社會向近代社會轉型的重要標志。
白銀貨幣化也把明朝經濟與世界經濟更緊密地結合在一起。隆慶開關之后,中國商人的足跡遍及東亞、南亞各國,并開始遠航美洲,在墨西哥等地開展貿易。當時的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經濟實體,中國的生絲、絲織品和瓷器等商品深受歐美客商的歡迎,于是,中國的生絲、紡織品和瓷器等大宗商品通過月港和澳門源源不斷地輸往海外,換回大量的白銀。1540—1644年的100余年間,日本所產白銀的絕大部分輸入到中國,而1570—1644年之間,美洲所產白銀有一半也通過各種渠道流入中國,一個以白銀為國際貿易結算方式的世界市場體系開始建立起來,而這個體系的中心在中國。
正是建立在明代農業、手工業和商業充分發展的基礎上,白銀化浪潮得以涌現,而明代工商業發展中出現的新經濟因素和國際化程度大幅度提高,也因此把中國古代工商業發展的水平和質量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
(作者為中央民族大學歷史文化學院院長、教授、博導)
【注: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明代州縣軍戶的制度設計與群體身份變遷研究”(項目編號:18BZS065)的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明實錄》,臺北: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校勘本,1962年。
②萬明:《晚明社會變遷問題與研究》,北京:商務印書館,2005年。
責編/潘麗莉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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