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是社會的“細胞”,“細胞”活則全身活。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城鎮化的快速發展,生活在單位制下的“單位人”逐步變成“社會人”,社區成為人們生活的主要場所,其功能地位日益凸顯。特別是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社區成為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和反彈最直接最有效的陣地,其基礎性作用不言而喻。如何適應這種急劇而深刻的變化,探索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社區治理現代化新路徑,是實現我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面臨的重要課題。
堅持“一核多元、合作共治”理念,不斷完善基層社區治理體系。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鑄就社區治理“紅色引擎”。強化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和服務功能,以黨組織的堅強領導帶動各類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發展,形成“一核多元、合作共治”的基層社區治理體系。街道黨工委要吸收轄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兩新組織負責人擔任兼職委員,形成街道“大工委”;社區黨委要與疫情防控期間派駐工作隊結對共建形成“社區-結對單位聯合黨委”;小區以疫情期間成立的臨時黨組織為基礎成立小區黨支部。
有效發揮基層政府主導作用,為社區治理提供有力保障。制定縣(市、區)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在社區治理方面的權責清單。推動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把工作重心轉移到做好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來,轉移到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公共環境上來,將履行社區治理主導職責納入基層政府落實責任目標督導范圍和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引導基層政府加強統籌規劃,細化政策措施,為城鄉社區治理提供財力物力保障。
注重發揮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基礎作用,打造社區治理樞紐平臺。加強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規范化建設,推動居(村)民小組工作和網格工作的融合。設立“百姓說事網”“群眾說事點”,搭建便捷的議事平臺,推進基層議事協商制度化,鼓勵群眾“說事、議事、主事”。完善居委會保障機制。政府保障居委會辦公用房、辦公設施,落實活動場地;建立居委會常設成員職業化機制,為居委會配備專職工作人員,負責處理居民日常事務。
統籌發揮社會力量協同作用,形成社區治理合作共治新格局。培育發展各類社區社會組織,全面推進社區社會工作,健全完善政府購買服務、社區公益創投等機制,推進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三社聯動”,完善社區組織、社會組織和居民群眾共同發現需求、共同設計項目、共同實施項目、共同鏈接資源的工作體系。把駐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履行社區治理責任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指標體系。創新共駐共建、資源共享機制,引導其他社會力量和市場主體參與社區治理。
積極發揮居民群眾的主體作用,實現社區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加強培訓引導,培養居民公共意識和參與精神。幫助居民群眾養成協商意識、掌握協商方法、提高協商能力。發揮社區黨員、社會組織負責人、志愿者的引領作用,引導居民群眾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拓展流動人口參與居住地社區治理渠道,促進流動人口社區融入。推廣公益積分兌換等做法,完善居民群眾參與社區治理激勵機制。探索將居民群眾參與社區治理、維護公共利益等情況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堅持賦能減負,不斷增強基層社區治理能力。提高社區服務供給能力。推進社區職能轉變,明確政府管理權和居民自治權的邊界。全面落實社區減負規定,行政執法、拆遷拆違、環境整治、城市管理、安全生產、應急消防等事項,社區不作為責任主體。建立社區工作事項準入制度。加快社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供與居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優質高效公共服務。探索在城鄉社區開發設置社會工作崗位,配備專職社工,提高社區服務專業化水平。采取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形式,鼓勵和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參與社區服務業,支持供銷合作社及相關服務企業的經營服務網點向城鄉社區延伸。
提升社區德治引領能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城鄉社區精神。建立健全道德評議機制,引導居民群眾崇德向善。弘揚志愿服務精神,推進城鄉社區志愿服務常態化。倡導移風易俗,形成與鄰友善、以鄰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圍。推進城鄉社區誠信體系建設,開展信用社區、誠信居民等評選活動,增加守信紅利、提高失信代價。探索興辦“道德銀行”,借鑒銀行運作理念考核村民道德行為,量化道德積分。發展社區教育,推進學習型社區建設和全民閱讀進社區活動。
增強社區法治保障能力。完善城鄉社區民主選舉制度,規范民主選舉程序,保障城鄉居民特別是外出務工農民民主選舉權利,通過依法選舉穩步提高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本社區居民比例。推進法治社區(村)建設,發揮基層法律工作者作用,推動法律服務進社區,幫助社區工作者、居民群眾增強法律意識,自覺依法辦事。指導城鄉社區修訂完善居(村)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約、村規民約,促進法治、德治、自治有機融合。完善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引導專業組織專業人員在城鄉社區糾紛調解和信訪化解中發揮積極作用。
增強社區信息應用能力。整合現有設在街道的黨的建設、綜合治理、社區治理、數字城管等各系統指揮信息資源,建立一體化的信息系統和綜合指揮平臺。上級相關部門的視頻監控等要盡可能接入基層綜合指揮平臺,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實時監控、綜合監測。推廣“一門式”服務模式,推進網上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拓展街道網上辦事和社區全程網上代理(代辦)功能,實現民生服務到家門。加快互聯網與城鄉社區治理服務體系的融合,運用各類新媒體引導居民群眾密切日常交往、參與公共事務、開展議事協商、組織鄰里互助。(作者:龔 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