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時代我國發展中的不平衡與不充分問題突出反映于農村老齡社會治理之中,使得農村老齡社會治理的復雜性、艱巨性和迫切性相較城市更為明顯。因此,農村老齡社會治理須對癥施策,在城鄉全面融合發展的頂層設計之下,從農村老齡社會治理所需經濟缺口的補齊、農村高質量社會保障的建設、涉老產業與供給的發展、老年“醫養護”知識科普與養老觀念培育、家庭養老功能重塑、文化養老資源的開發利用等方面著手,作出適合我國農村的老齡社會治理路徑選擇。
【關鍵詞】新時代 農村老齡社會 不平衡 不充分【中圖分類號】D669.6 【文獻標識碼】A
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及老齡社會治理的基本態勢
新時代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態勢比較嚴峻。根據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和《中國人口和就業統計年鑒(2019)》的數據,現階段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具體表現如下:其一,農村老年人口規模大,2018年全國2.49億60歲以上老年人口中,農村老人占46.22%,這一數值高出同期農村人口占全國總人口比重(40.42%)將近6個百分點;其二,農村老齡化程度相比城鎮更深,2018年農村60歲以上人口占農村人口20.46%,城鎮相應比重為16.13%;其三,農村人口高齡化嚴重,2018年每100個60歲以上農村老人中就有12個是80歲以上高齡老人;其四,農村人口的空心化和留守化加劇了農村實有人口老齡化,并且在越為落后的農村,實有人口老齡化更深。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的基本態勢可歸納為:老年人口規模大、老齡化程度深、高齡化嚴重、留守化和空心化顯著。相較于城市,我國農村老齡社會治理所面臨的人口基本態勢更為嚴峻。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城鄉差異明顯改善,但農村發展中的不平衡與不充分仍然是重要的現實國情,且尤為深刻地反映于農村老齡社會的治理之中。農村老齡社會治理不僅面臨上述嚴峻的人口老齡化態勢,更嚴峻的是,當前農村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條件與能力也遠遠落后于城市,滿足農村老年人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短板多、困難重、挑戰大。
城鄉間及各地農村間的不平衡突出反映于老齡社會治理之中
城鄉間的不平衡可歸納為城鄉在構建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治理體系之中存有明顯差異,其中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就是典型例證。人口老齡化給一個國家或地區帶來挑戰的大小,可以用社會制度的發展與人口轉型之間的匹配程度來衡量。從西方先期老齡化國家的發展歷程來看,國家財富積累和社會制度建設均先于人口老齡化(即人口轉型)。因而,這些國家應對人口老齡化就顯得“有備而來”和“游刃有余”??傮w而言,我國社會制度的發展落后于人口的迅速老化,因而城鄉的壓力普遍都比較大。而城市相比農村稍微樂觀一些,主要原因在于城市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起步早于農村數十年,這就使得城市地區社會制度與人口轉型之間的不匹配程度相比農村較低。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剛剛開始建立之時,農村地區就已身處快速老齡化的進程之中。農村在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長期照護保險等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上均處于滯后、起步甚至空白的狀態。農村“社會兜底網”的建設要迅速趕上本身就在迅速發展的農村老齡化進程,需要克服的困難相比城市更大,需要協調的對象更多。城鄉之間的不平衡,是我國開展農村老齡社會治理必須清醒認識的重要時代問題。認清這一問題,不僅能夠讓我們透徹地理解農村老齡社會治理的起點、水平、短板、難點等具體問題,更重要的是它能夠幫助我們理解并厘清農村老齡社會治理的制約因素及其內在機制,這對解決城鄉間的發展不平衡問題是極為關鍵的。
各地農村比較而言,農村內部差異要遠遠大于城市內部,比如百強縣農村與貧困縣農村、長三角地區農村和中西部地區農村。具體有以下幾個典型表現:其一,各地農村建設現代化社會保障體系的起步時間不一,因而制度所處的發展階段各異,保障覆蓋面和保障力度的差異也十分明顯。其二,各地社會保障城鄉統籌的進程各異(這與各地應對人口老齡化的財政實力和治理能力關聯緊密),相對發達地區有能力率先實現社會保障的城鄉統籌,這些地區的農村老人就能夠較早享受到城鄉統籌帶來的更高質量的社會保障。其三,在農村養老護理機構與養老公共服務的建設之中,不僅存在發展水平的高低之別,“有和無”的差別也仍然突出。農村內部的差異大大增加了我國農村老齡社會治理的復雜性和艱難性:一方面,這使得城市的做法往往無法復制套用到農村;另一方面,相對發達農村地區的做法也不能簡單照搬到落后地區的農村。各地農村要實施符合各地實際的老齡治理之策,需要考慮的因素各自有別,面臨的實際困難也因地而異。
農村涉老供給發展的不充分與轉型中的農村養老需求之間形成顯著矛盾
新時代農村老年人的養老需求正發生顯著變化,其中養老觀念的轉變大大增加了潛在養老需求。一是“養老靠兒子”的狹隘養老觀念逐漸解放,過去因觀念的束縛而“失去”的贍養來源逐步“回歸”,女兒逐步成為重要的養老支持。與此同時,與“養兒防老”相關聯的諸多風俗觀念乃至鄉規民約也隨之有所改變。這些變化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農村老人的養老生活質量,也催生和激發出更多更高的養老需求。二是對機構養老的嚴重排斥思想正得到大步解放。入住養老院與“子女不撫養”或“家境差”之間長期的“標簽化”和“關聯化”的關系正在消除瓦解。這一變化正激發出越來越多潛在的機構養老需求。三是農村居民的健康意識、養生意識、疾病預防意識顯著提升,但養生保健知識和老年常見病預防知識仍嚴重缺乏,獲取知識的途徑和通道也仍未打通,這在農村老年群體身上的反映更加顯著。新時代我國農村老人養老觀念與思想的新變化,是農村進步的表現,但也使得原本的農村養老模式表現出越來越多的不和諧性,成為新時代我國農村老齡社會治理必須面對的新任務。
盡管從現代消費市場發展的視野來看,農村和城市的消費供給是一個整體,并不嚴格分割。但因涉老消費相比其它消費的特殊性(往往更多地強調實體消費而非電子消費,服務性消費多于實物型消費等等),涉老供給的跨城鄉“普惠”程度不易達到較高水平。因此,農村老人的涉老消費需求中有相當一部分需要依靠農村涉老供給本身的發展來予以滿足。事實上,農村涉老供給的發展不僅是必要的、急迫的,也是發展空間非常大的。按照生命周期消費理論,在較高老齡化的國家或地區,老年人相比年輕人而言是消費水平更高的消費群體。與之相比,我國農村老年人距離成為本應有的高消費群體還有很大的潛在空間。同時,城鄉老人消費水平差距是顯著的。此外,城鄉老人在消費模式上的差異同樣值得重視。當下我國城市老年人的消費已表現出“老年是生命周期中消費水平較高的人生階段”的模式,農村老人則仍處在“人越老、消費越少”的消費模式。從發展的視野看,農村老年消費實現消費水平上的量變和消費模式上的質變是必然趨勢,且已在發生。農村涉老供給能否迅速“追趕”上需求側的新變化,將決定農村老年消費模式的轉型升級能否成功,也將決定農村老年人的美好生活需要能否得到滿足。它既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領域,也是新時代化解農村社會主要矛盾的重要方面。
新時代我國農村老齡社會治理需優化路徑選擇
針對上述現實,新時代我國農村老齡社會治理要在深刻認識不平衡與不充分這一時代問題的基礎上,按照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構建養老、孝老、敬老政策體系和社會環境”的總體要求,做好頂層設計,制定實施方案,優化政策環境,實施科學治理,以此作出適合我國農村老齡社會的治理路徑選擇,探索并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村老齡社會治理模式。
一是加快補齊農村老齡社會治理所需的經濟缺口。農村老齡社會的有效治理離不開經濟發展。新時代不平衡與不充分的現實要求我們,補齊這一經濟缺口,需要抓住城鄉全面融合發展的戰略機遇來實現城鄉經濟的聯動發展和共同繁榮。以經濟發展核心要素之一的人力資源為例,人力資源的城鄉全面融合發展是新時代我國發展農村經濟、縮小城鄉差異的重要戰略安排。一方面,我們要為農村吸引和留住農業現代化人才提供更多更有效的體制機制。為此,《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提出“讓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和“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等發展目標,這是新時代我國處理好人力資源城鄉配置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人才支持。作為一項開創性的任務,職業農民制度還需不斷完善、推進和落實,這也是接下來一段時期鄉村振興戰略的重點任務。另一方面,我們也要為進城農民實現更有獲得感的工作生活提供更有力的政策支持。今后一段時間,我國人口城鎮化率仍將進一步提高。這就要求我們要繼續按照新型城鎮化戰略的總體要求,不斷提升進城農民的“市民化”程度,保證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全面而有序地惠及進城農民。以進城農民“小家庭”的經濟發展帶動其“大家庭”整體經濟條件的提升,這是城鄉全面融合和城鄉平衡發展在微觀(家庭)層面的集中體現和重要方式。
二是加強農村社會制度建設,重點全面建成和完善“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高質量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高質量的社會保障體系是當前直至本世紀中葉,我國農村老齡社會治理的重點任務目標。一方面,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必然要緊密圍繞“經濟發展、城鄉融合”這條主線,因為社會保障是國家富裕的表現,經濟發展是社會保障的先決條件。另一方面,盡管當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更多地在“城鄉統籌”框架之下發展(即更多依賴于各地整體的財政和中央財政),但從長遠來看,我國要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就必須把農村經濟發展起來,農村經濟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基石。
三是大力發展涉老產業,特別重視農村老人如何更好地獲取涉老供給的問題。就涉老產業的總體發展而言,應注意它與其它產業相比所額外具有的公共性和福利性這兩大特性。它的公共性和福利性非常典型地表現為,相當一部分的涉老產品由政府購買,“老年友好型”的種種公共設施就是其中之一(比如,專門為老年人設計的公交車座椅與扶手、方便老年人使用的公廁設施等)。基于此,涉老產業的發展應充分發揮出公共部門的帶頭作用和國有資本的引領作用。而就農村老人更好地獲取涉老供給這一問題,一方面應結合涉老供給公共性與福利性的特征,按照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的指導要求,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夯實農村老人的經濟實力和消費底氣。另一方面,要緊密圍繞新時代農村老人養老需求和養老觀念發生的新變化,大力發展農村養老與護理機構、農村新型養老互助產業、農村電商供應通道建設等等。
四是重視農村養老觀念和養老知識的宣傳教育,推動老年教育進村進戶。各地應結合《老年教育發展規劃(2016-2020年)》的實施,探索完善符合農村老年人接受特點的老年教育形式和內容,落實農村老年教育,縮小城鄉老年教育的差距。農村的老年教育不僅要豐富老年人文化娛樂活動,還應重點關注科學養老觀念的宣傳教育和“醫養護”知識技能的普及(如老年消費觀念的培育、老年疾病預防的科普、老年照護技能的培訓、老年心理健康知識的普及等等)。一些城市地區的先進做法,亦可以在有條件的農村地區探索實施,形成城鄉相互學習、相互借鑒的新模式。
五是發揮農村家庭代際之間的養老與孝老功能,落實相應配套措施,提升農村家庭養老能力。相對而言,農村家庭代際間的照料交換,相比城市的“單向性”更強,以長輩向小輩的單向照料為主,逆向的照料較少。45-60歲的農村中老年婦女更多地被“綁定”于照料孫子(女)的任務之中,而無暇照料甚至顧及家庭中的高齡老人。發揮農村家庭代際間的養老照料功能,需要減少留守兒童,加大農村公共服務的供給(特別是0-3歲托育服務),轉變家庭代際觀念,明確代際責任。
六是充分利用農村優秀傳統文化和人文資源,開發農村社區養老資源,提升農村社區養老服務能力。農村互助的潛在能力要遠遠強于城市,包括鄰里緊密度、家庭代際間的粘合力等。農村村干部的號召力也要遠高于城市。當前老年活動室和老年食堂已在部分農村社區中建立起來,老年送餐服務、老年日間照料中心、上門助老服務(如助餐、助浴、助洗、助潔、助醫等)等其它類型的養老服務也是值得嘗試的社區養老服務項目。在開發農村社區養老服務資源的過程中,應注意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創建特色。農村社區養老基礎相比城鎮薄弱,更需注重基礎的夯實,在此基礎上處理好農村養老資源的整合利用,避免出現資源浪費和資源短缺并存的現象。
(作者為復旦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
【注:本文系2018年度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青年課題“上海農村老年消費發展的制約因素、影響路徑及應對策略研究”(批準號:2018EJB004)的研究成果】
責編/于洪清 美編/陳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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