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中國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歷史審視——以社會事件治理為視角》,程美東著,北京出版社出版。
程美東
2013年11月召開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就是要全面提高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的執政能力,使這種能力既有中國社會主義特色,又符合世界現代化的趨勢。其中,能否正確地處理好重大社會事件是體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否現代化的重要標志。
在一個常態化的社會里,考察一個執政黨、政府的執政能力,主要是看它對民眾切身利益問題的關注程度和實踐效果如何。社會事件是對社會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危害,和民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問題。應對這個問題的妥當與否、采取的措施得當與否,不僅僅直接關系到能否維護好民眾的切身利益,更能直接反映出一個執政黨和政府的執政能力的高低、執政理念的對錯。從更長遠的意義來看,這決定著這個政黨和政府的興衰成敗。
改革開放以來的當代中國由于處在不斷的改革進程中,各種利益格局不斷調整,各種訴求不斷出現,地區、行業、人員之間的利益矛盾不斷涌現,所有這些問題積累到一定程度就可能演變成社會事件,要想減少社會事件的發生,使之控制在可預測、可管理、可解決的范圍內,建設一個良治和善治的社會就是必須的,這個社會一定是社會問題較少、社會事件較少、社會民眾整體的滿意度較高的社會。沒有這樣的社會治理效果,那這個社會治理能力就不能說是強大的,其社會治理的手段和方式就不能說是高度現代化的。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在推動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征程中,進行了很多探索和試驗,創造了很多新做法,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在這方面,我們的成功經驗至少有以下這些內容:
依法依規。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以民主和法制為導向,逐漸確立起依法治國的戰略,逐漸形成了覆蓋所有社會生活領域的以憲法為基礎、以七個部門法為分支的完整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國的社會治理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使得我國建立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實踐往前邁進一大步。
充分體現人民民主,創造人人心情舒暢的和諧局面。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基本要求,四十多年的改革開放實踐,我們在落實人民民主方面創造了很多新做法、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等的不斷完善和發展,充分保證了人民民主、保證了人民心情舒暢,使得社會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中國特色與國際潮流的結合。我們在建構社會治理體系的時候,充分注意到將中國特色與世界潮流的結合,我們沒有簡單地照抄照搬西方的治理模式和方法,但我們也沒有拒絕一切國際上有益的經驗和做法,而是為我所用,使得中國特色和世界潮流有機結合起來。
注重從文化方面來建構治理體系。文化是任何制度建設的基礎,國際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必須要重視以文化為基礎。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一直重視精神文明建設,把公民的道德文化建設、價值觀建設放到了一個根本位置的高度來重視,避免了社會治理的簡單的外在剛性的單向度缺點,使得社會治理的內在的柔性自律、內在自發的特點大大加強。
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可以說是對新中國成立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治理經驗的高度總結,是對我們面臨新時代新任務、新問題所提出的新要求。《當代中國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歷史審視——以社會事件治理為視角》主要是對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治理體系、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發展過程的一個歷史總結,希望本書的出版能夠為學術界、管理部門更好地推動我國未來社會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理論和實踐提供一點參考。
(作者為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