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民政部辦公廳下發通知指出,要加強對因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救助保障工作,指導各地及時將其納入救助保障范圍,對于符合條件的,及時落實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困境兒童保障政策,確保生活兜底保障到位
● 各地要依托地市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開通因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救助保護熱線,及時響應有關線索,做好臨時照料咨詢、轉介服務、個案跟蹤、資源鏈接等工作
● 在給監護缺失的兒童提供生活兜底保障之外,還應該關注他們的心理健康,評估因監護缺失、疫情暴發帶給他們的心理影響,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提供必要的心理輔導
□ 記者 杜曉
□ 實習生 楊歡
近日,民政部辦公廳下發通知指出,要加強對因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救助保障工作,指導各地及時將其納入救助保障范圍,對于符合條件的,及時落實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困境兒童保障政策,確保生活兜底保障到位。疫情防控期間符合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或其他困境兒童申請條件的,要優化簡化審核審批程序或先保后補,做到當月審批,當月發放。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針對一些家庭面臨家中兒童無人監護的情況,各地紛紛加大救助保護力度,切實保障兒童權益。對此,《法制日報》記者進行了采訪。
疫情來襲父母隔離
家中兒童缺少監護
不久前,一篇題為《家人疑似新冠肺炎被隔離 湖北17歲腦癱兒獨自在家6天后死亡》的文章在朋友圈流傳。文中稱,湖北省紅安縣華河鎮某村的鄢小文因疑似新冠肺炎被隔離,其四肢癱瘓、患有腦癱的兒子(17歲)獨自在家6天,于1月29日去世。
華河鎮政府一位工作人員在接受相關媒體采訪時說:“現在對干部的管理相當嚴格,我們不可能把一個腦癱的孩子留在家里沒人管,肯定是做了相應工作,但現在孩子去世也是事實,上級部門會對我們進行調查,自然會有一個公正的說法。”
通知明確,各地要指導本地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在鄉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統一部署下,及時發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包括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確認感染、疑似感染或需隔離觀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因防疫抗疫工作需要,以及其他因疫情影響不能完全履行撫養和監護責任的兒童,第一時間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鄉鎮(街道)報告相關信息,及時協調解決問題或報告反映困難。
王金運(化名)是湖北某社區工作人員,同時也是一名兒童督導員。2月6日,王金運接到一名女士的求助電話,對方稱她的丈夫因確診新冠肺炎正在住院治療,而她也因連日來照顧丈夫出現了一些疑似癥狀,但家中還有一名年僅8歲的兒子小天(化名)。為了避免孩子被感染,她現在只能獨自在外面隔離,希望在隔離觀察期間,社區每天能幫忙為小天提供簡單的三餐。
“我當時想都沒想就答應了,我們社區一共有3個這樣的家庭,都是因為監護人處于治療期或者隔離觀察期,家中又沒有其他成年人可以幫忙照顧孩子,因此由社區代為照顧。”王金運說。
王金運對《法制日報》記者說,他所在的社區從1月25日起,就通過打電話的方式對家中有老人或兒童的住戶進行逐一排查。“當時就排查出一個家庭,父母都在醫院隔離治療,家中孩子只有10歲,后來我們就開始每天給那個小朋友送飯。”
“這個病的傳染性很強,家中有一個人確診后,其他家庭成員可能也會接二連三被感染。相對而言,兒童被感染的概率小一些。”王金運說。
每天早上上班前,王金運和同事都會按時將早飯送到3個小朋友的家中。王金運的社區實行排班制,一共14名工作人員,但是要對接3000多個住戶,所以日常工作非常繁忙。“目前招募了一些志愿者,幫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們通過開會決定,由大家自愿報名,主動承擔照顧監護缺失兒童的工作。”王金運說。
隨著和孩子們接觸的時間越來越長,王金運和他們也有了感情。
“小天是個特別可愛的孩子,我除了給他帶去一日三餐之外,還加了他的微信。平時會在微信上跟他聊天,詢問他作業完成情況、睡眠情況、在家里是否會感到無聊等。有時也會向他簡單介紹現在疫情的狀況,叮囑他待在家里,不要出門。”王金運說。
小天的媽媽曾經給王金運轉了1000元錢,但被他拒絕了。對此,王金運說:“雖然我工資不高,但是這個錢我不能收。我本身就是社區工作人員,在舉國上下共渡難關的階段,幫助照料這些孩子是我的職責所在。”
王金運告訴《法制日報》記者,疫情期間,他們目前能做的主要還是滿足監護缺失兒童基本的生活需求。“我們每天的工作特別繁忙,社區工作人員每天都要對所有住戶進行排查,人手不足,因而很難再抽調人去專門陪伴缺乏監護的兒童。我覺得如果有人陪伴他們當然是最好的,畢竟孩子還小。”
各地開通求助熱線
保障兒童渡過難關
民政部辦公廳下發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托地市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開通因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救助保護熱線,及時響應有關線索,做好臨時照料咨詢、轉介服務、個案跟蹤、資源鏈接等工作。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目前,多個省市已開通因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救助保護熱線。
鄭州市民政局在《關于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開通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臨時救助熱線的公告》中提出,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鄭州市兒童福利領域疫情防控工作,開通24小時未成年人臨時救助服務熱線。
為進一步完善困境兒童服務,及時為因監護人感染新冠肺炎或需隔離觀察而處于無人照料狀態的兒童轉介鏈接資源,提供專業服務,廣東省民政廳開通廣東省困境兒童服務熱線“護童之聲”。
“護童之聲”服務熱線工作人員林春宇告訴《法制日報》記者,自熱線開通以來,他們每天能接到兩到三個求助熱線。“雖然我們在大力宣傳,但可能因為服務熱線開通還沒多久,所以了解情況的群眾不太多。此外,全省每個地級市都已開通了困境兒童服務熱線,因此,直接向省級熱線咨詢并求助的情況可能相對少一些。”
據了解,廣州市困境兒童救助保護服務熱線曾接到一名酒店工作人員的求助,該酒店工作人員在值班時遇到一家人,爸爸因感染新冠肺炎被送院治療,媽媽和一雙兒女由于曾經密切接觸新冠肺炎患者,被安排在政府指定的酒店進行醫學觀察。入住酒店后,4歲的兒子出現發燒癥狀(后證實是一般發燒),媽媽需陪同他前往醫院檢查治療,因而將12歲的女兒小文(化名)獨自留在酒店。
酒店工作人員向廣州市困境兒童救助熱線求助后,小文迅速被轉至海珠區未保中心,海珠區未保中心安排海珠區集中醫學觀察點臨時黨支部及黨員突擊隊成員迅速跟進,每天通過線上交流幫助小文舒緩心理壓力,同時合理安排飲食起居,協調疾控醫生和社區醫生每日至少兩次監測小文身體情況,目前小文身心狀況良好。
明確主體及時報告
關注兒童心理健康
對于此次民政部下發的通知,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員程福財認為,這體現出了黨和國家在疫情期間對兒童保護工作的高度重視,同時進一步強調了兒童救助保護的責任主體。
“2016年,國務院出臺的《關于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村(居)民委員會要設立由村(居)民委員會委員、大學生村官或者專業社會工作者等擔(兼)任的兒童福利督導員或兒童權利監察員,負責困境兒童保障政策宣傳和日常工作,通過全面排查、定期走訪,及時掌握困境兒童家庭、監護、就學等基本情況,指導監督家庭依法履行撫養義務和監護職責,并通過村(居)民委員會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情況。此次民政部下發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在抗擊疫情期間的具體職責。”程福財說。
程福財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是一支專門做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隊伍,但有些地區還存在人手不足、專業性不強的情況。因此,受疫情影響較為嚴重地區的社會組織,包括一些社工機構、民間志愿者,也可以參與到保護兒童的工作中來。
“對于兒童保護而言,及時報告很重要。在抗擊疫情的過程中,不論是醫務人員還是社區工作人員,一旦發現有相關情況,要第一時間向公安、街道或者村委會報告,社區工作人員要及時排查和報告,形成一個完備的兒童保護體系,避免出現父母被確診或隔離后,孩子無人照看的情況。”程福財說。
從法律層面來看,應該如何保護因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據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林艷琴介紹,民法總則第二十七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民法總則第三十一條規定,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依照該規定指定監護人前,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處于無人保護狀態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法律規定的有關組織或者民政部門擔任臨時監護人。
程福財認為,民政部要求確保因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生活兜底保障到位,這是兒童救助工作的一條底線。從兒童保護角度來看,此次疫情對某些孩子的心理影響也是比較大的,即使有人監護的兒童,在目睹周邊的變化,比如上不了學、超市不開門、爸爸媽媽突然生病、自己出不了門等狀況后,心理也可能會受到震蕩和沖擊,產生恐懼、緊張、抑郁等情緒。
“在給監護缺失的兒童提供生活兜底保障之外,還應該關注他們的心理健康,評估因監護缺失、疫情暴發帶給他們的心理影響,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提供必要的心理輔導。”程福財說。
林艷琴認為,各地民政部門應認真貫徹落實民政部下發的通知。家庭是孩子心靈的港灣、成長的場所,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無法監護時,必須及時進行委托監護或向村(居)委會、民政部門尋求幫助,告知情況。“此外,也要積極發揮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和兒童福利機構的作用。據我所知,不少省份的此類機構已經在行動了。”林艷琴說。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但也是很脆弱的人群。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過程中,各有關部門、各個地方應堅持兒童權利優先的理念,這對于整個社會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程福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