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智慧法務順應互聯網時代公共法律服務的發展要求,利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現代化信息手段,與法律服務工作高度結合,實現資源整合、流程再造、機制創新和法制保障,促進以智慧援助、智慧矯正、智慧公證為主的司法行政朝著信息化、智能化方向發展。
【關鍵詞】智慧法務 司法行政 信息化 【中圖分類號】G203 【文獻標識碼】A
隨著我國智慧法務建設不斷深化,智慧援助、智慧矯正、智慧公證成為社會關注焦點,我們應以智慧法務為抓手,打造人民群眾滿意的司法行政機關,為服務型政府建設作出新貢獻。
以“智能平臺、信息統計、考核評估”提高“智慧援助”信息化水平
“智慧援助”是智慧法務的重要組成,主要利用人工智能技術,讓智能機器人入駐法律服務中心、智能服務平臺,為公眾提供智能化普法宣傳、法律咨詢、法律援助等一系列服務,滿足公眾的法治需求。
一是搭建智能化服務平臺。公共法律服務資源短缺是世界各國面臨的難題,不少國家難以承受高額的公共法律服務開支,不斷降低公共法律服務質量,而我國通過搭建智能化服務平臺,引入人工智能技術,在不影響服務質量前提下,降低公共法律服務成本。以中國法律服務網為例,該平臺具備“查、問、辦、學、用”五大功能,采用智能化咨詢回復、智能化申請處理、智能化信息反饋等先進技術,有效節約公共法律服務成本,提升法律服務效率。
二是實施動態化信息統計。當前,公共法律服務智能化已經成為一種趨勢,由于涉及內容繁多,一時間難以實現全覆蓋,應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先進技術,實施動態化信息統計,準確挖掘公眾法律服務需求,根據公眾偏好優先完善重點項目。基于智能化服務平臺采集的數據信息,以申請、建議、咨詢等方式收集公眾偏好,利用數字化算法對信息進行分析處理,生成反饋報告,兼顧政府供給承受能力與公眾實際需求,通過智能化運算實現最優配比,確保供需體系平衡,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質量。
三是構建公開化考核評估體系。一直以來,我國公共法律服務不斷完善,但仍難以滿足公眾日益多樣化的需求,應積極構建公共法律服務考核評估機制,以更好服務于人民群眾為宗旨,客觀評價公共法律服務水平,提出完善建議。一方面,借助問卷調查、意見反饋機制,收集社會公眾對公共法律服務看法,了解公共法律服務癥結,有針對性制定完善策略,提高公共法律服務社會滿意度;另一方面,積極聽取法律專家、智庫相關意見,公共法律服務平臺應根據專業意見,對問題進行集中整改,明確未來發展方向。
以“遠程教育、隊伍建設、電子檔案”夯實“智慧矯正”信息化基礎
“智慧矯正”是智慧法務的關鍵環節,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等先進技術,構建定位監管、遠程督查、在線教育等社區矯正體系,通過“5+2”監督管理、“白+黑”全面覆蓋,推動實現二次違法犯罪行為“零發生”。
一是研發遠程在線教育。“智慧矯正”主要用于社區矯正監管,除了要掌握社區服刑人員位置、生活狀況之外,更要注重教育引導社區服刑人員,讓其更好地適應社會。“智慧矯正”信息化建設應以遠程在線教育為基礎,通過微信推送文章、法治視頻等方式,讓社區服刑人員多接觸正能量信息,重塑人生觀、價值觀。同時,可設立遠程在線教育平臺,要求社區服刑人員定期登錄平臺學習法治知識、專業知識,設置考試審核系統,根據考核結果落實獎懲機制,讓社區服刑人員能夠盡早回歸社會。
二是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一直以來,我國對社區矯正重視度不夠,信息化建設進展緩慢,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專業化人才,我們應通過人才培訓、招募志愿者等方式,加強社區矯正人才儲備,提高社區矯正信息化水平。一方面,注重社區矯正專職人員信息化培訓,社區矯正工作人員應從具有管理經驗的司法行政人員中遴選,確保具備扎實的文化功底,善于學習和吸收信息化技術,通過聘請專業指導教師,基于“智慧矯正”系統開展培訓工作,并落實相應的績效考核,將考核結果應用于薪酬待遇、人員晉升等方面,激發工作人員學習積極性;另一方面,積極招募志愿者參與社區矯正服務,鑒于“智慧矯正”對信息技術水平的相關要求,應要求志愿者具備計算機技術、社會學、心理學、犯罪學等專業知識,根據不同專業背景分配至適合崗位,為“智慧矯正”人才隊伍建設注入新鮮血液。
三是建立個人電子檔案。“智慧矯正”應要求社區服刑人員填寫《個人資料表》《矯正狀況表》,將結果統一上傳至“智慧矯正”平臺,《個人資料表》主要包括案由、就業狀況、前科、外出狀況等,通過采集這些數據信息,對社區服刑人員劃分監管等級,預判社區服刑人員再次犯罪的危險系數,從而采取對應的矯正方式?!冻C正狀況表》主要包括手機簽到、定期報道、教育進度、日常獎懲等內容,用于考察社區服刑人員矯正狀況,為分類矯正、個別矯正提供依據。同時,社區服刑人員個人電子檔案將與法院、檢察院、公安、監獄等系統進行信息共享,實現全天候、全方位的精準管控,防止社區服刑人員脫管和二次違法犯罪。
以“宣傳體系、服務平臺、數據信息”促進“智慧公證”信息化建設
“智慧公證”是智慧法務的主要內容,依托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實現申請、查驗、繳費、發放全流程線上服務,在確保公證服務規范性前提下,大大提升了公證服務辦理效率,推動智慧法務邁上新臺階。
一是全方位公證宣傳體系。不同于其他智慧法務內容,“智慧公證”目的是讓公眾了解公證服務,產生公證服務需求,鼓勵社會公眾進行線上辦理。因此,“智慧公證”的基礎在于構建全方位宣傳體系,除延續傳統宣傳途徑之外,“智慧公證”要善于運用新媒體宣傳方式,利用微博、微信、微視頻等平臺,介紹“智慧公證”的優勢與特點,鼓勵公眾優先選擇“智慧公證”。
二是一站式公證服務平臺。當前,我國已經搭建一站式公證服務平臺,實現公證咨詢、業務申請、支付費用、結果反饋、資料存檔等一系列公證服務,不僅提升了公證服務的便捷性,更大幅縮短傳統公證各環節之間的等待期,有效節省了公證業務辦理時間。未來,一站式公證服務平臺還將推出自助辦理系統,允許全天候自助申請、隨時核驗身份信息、時刻查看辦理進度,讓公證業務辦理不再受時間與空間限制,成為高頻次公共法律服務項目。
三是建立公證信息數據庫。我國公證服務恢復重建30余年,業務受理數量大幅增長,公證數據信息龐大,以繼承公證為例,需要查閱不同繼承人個人信息、家庭關系、財產狀況,甚至還需要了解與繼承人相關的債權人、債務人信息,傳統公證根本無從入手,而“智慧公證”則能夠做到隨時提取信息。隨著“智慧公證”的建立,應構建公證信息數據庫,用于儲存龐大的公證數據信息,破解傳統公證儲存難題。在“智慧公證”背景下,不同區域的公證數據庫應實現信息共享,積極與其他信息平臺對接,為政府部門開放查詢端口,進一步提高公證行業社會認可度。
(作者為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講師)
【注:本文系重慶市教委人文社科基地重點項目“我國國家安全立法體系化和科學性研究”(項目編號:19JD009)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劉益良、袁勇、孫志中:《新時代智慧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實踐與思考》,《中國司法》,2019年第3期。
②唐洪春、劉景文、張偉:《關于完善社區矯正銜接機制的探索與思考》,《中國司法》,2019年第9期。
③吳之歐、李勃:《公共法律服務智能化模式研究——以“平臺型構建”為核心》,《中國司法》,2018年第12期。
責編/孫垚 美編/陳琳(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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