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網絡直播作為一種新興網絡文化產業,近年來獲得了快速迅猛發展,但也面臨著亂象叢生的局面。為促進網絡直播平臺規范健康發展,須強化對網絡直播平臺的法律監管和引導,制定統一監管法規、明確網絡直播平臺監管主體及職責、完善從業主體準入與退出機制、加強平臺自我監管與外部環境監管等,營造良好發展氛圍。
【關鍵詞】網絡直播平臺 法律 監管機制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識碼】A
網絡直播作為一種新興網絡文化產業,相較于傳統電視節目直播,具有發布更便捷、內容更豐富、互動更深入等特點。然而,隨著網絡直播市場規模急劇增長,網絡直播平臺卻是亂象叢生。一些網絡直播平臺和網絡主播為了利益選擇鋌而走險,游走于法律邊緣,挑戰社會公序良俗。雖然這并非網絡直播行業主流,但由于用戶數量龐大,傳播速度快、范圍廣,故而依舊造成了一定的社會影響。要認真對網絡直播平臺進行審視,加強監管與引導。
強化網絡直播平臺法律監管具有必要性
能夠保障平臺主播與平臺觀眾的合法權益。加強網絡直播平臺法律監管,無疑是國家維護平臺主播與觀眾基本權益的重要措施。對于主播與觀眾基本權益的維護需要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具體落實:一方面,維護網絡主播的基本權益。網絡主播不論是同平臺直接簽約,還是同經紀公司間接簽約,其在平臺中通過勞動所獲得的各種合法收入都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保護范疇。因此,國家可以通過加強法律監管,打擊平臺和經紀公司的欠薪行為,保障網絡直播平臺主播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維護觀眾的基本權益。觀眾購買平臺的虛擬貨幣后在直播間里消費,平臺有義務保障交易的安全性,而國家也可以通過加強法律監管,打擊依托網絡直播平臺開展的網絡詐騙活動,保障觀眾的財產安全。
能夠有效防范網絡犯罪活動的發生。伴隨智能設備普及度的不斷提高,網絡直播平臺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其觀眾數量也在不斷提升。而個別低素質主播在平臺中傳播的一些不良信息,可能會對廣大觀眾的身心發展造成惡劣影響,甚至導致個別意志力較為薄弱的觀眾墮入犯罪深淵。例如,一些觀眾在網絡直播平臺中觀看到一些“飆車”“斗毆”內容后,思想受到誘導,將這些違法行為視為潮流,進而付諸實踐;還有部分未成年人受到網絡主播的誘導,不惜偷花父母血汗錢打賞主播。這充分說明監管不力的平臺會深刻影響受眾的身心健康。加強對網絡直播平臺的法律監管,能夠有效保障網絡安全,維持網絡秩序,為廣大群眾營造良好的網絡環境,從而有效防范網絡犯罪活動的發生。
能夠促進網絡直播平臺與市場的健康發展。直播平臺可以看作是網絡視頻行業在新媒體時代的有益嘗試,而其整體上也呈現出蓬勃發展的強勁態勢。然而,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網絡直播平臺雖然能夠為相關從業者提供高收入、為國家增加稅收、為社會提供就業機會,但也造成了一些負面影響。倘若網絡直播違法亂象無法得到有效規制,既會導致網絡直播平臺用戶數量的持續流失,也會導致網絡直播市場由于缺乏投資而停滯不前。唯有加強網絡直播平臺法律監管,徹底排查、有效整治行業亂象,才能使得網絡直播平臺的用戶數量不斷增長,使得網絡直播市場健康發展。
加強監管與引導,規范網絡直播平臺健康發展
制定統一監管法規,出臺配套規章和標準。首先,制定統一監管法規。目前,雖然我國針對網絡直播行業已出臺了一系列部門規章與規范性文件,但法律位階偏低,且缺乏統一的行政法規。還需及時整合相關規章與規范性文件,并出臺正式的行政法規,可研究制定《網絡直播行業監管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該《條例》中,平臺建立流程、從業資格標準、行業協會管理范圍、監管部門管理職能等內容都需要得到明確。此外,在《條例》制定過程中,應當積極聆聽群眾、執法機構、平臺和從業者等的看法與建議,最大程度地滿足不同群體的不同需求。其次,出臺配套規章和標準。在出臺正式的行政法規后,還需出臺配套的部門規章和行業標準。一方面,監管部門需要基于《條例》及其上位法,制定配套部門規章,對相關規定進行詳細解釋,制定出全套完整的操作程序。另一方面,監管部門應當引導行業協會從自律角度出發,基于行業自身特點與現狀,制定配套的行業標準,監督平臺的遵守情況,同時完善獎懲措施,確保平臺合法、合規地開展直播業務,自覺優化行業發展環境。
明確網絡直播平臺監管主體,引導行業協會發揮監管職能。要明確網絡直播平臺監管的主體及職責,加強平臺營業執照的審批、平臺日常運營的執法監管、網絡直播行業的發展規劃等工作,依法對違法平臺予以行政處罰,加強對平臺上傳播的各種視頻及從業者資質等的監管。此外,還要引導行業協會發揮監管職能。當前,與網絡直播平臺相關的行業協會有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網絡表演(直播)分會等,要引導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職能,加強行業的規范與監管。此外,為了有效加強行業協會的監管職能,還需加快建設地方性行業協會,進而形成全國性行業協會,提高注冊成員數量,擴大監管職能覆蓋面。
完善從業主體準入與退出機制。在網絡主播準入機制方面,可全面推廣網絡主播從業資格培訓與考試制度,逐步嘗試建立相應的等級認證制度。各網絡直播平臺的主播應參與從業資格培訓,通過相應考試,并獲得從業資格等級證書,禁止無從業資格人員上崗直播。在直播平臺退出機制方面,要加強宣傳教育工作,強化平臺經營主體的法治觀念,引導其在平臺被取締后,主動注銷,退出市場;簡化平臺退出程序,避免因退出程序過于復雜、耗時過長,而導致部分經營主體懶于注銷;依法對平臺進行清算,確保平臺繼續履行勞務合同或支付違約金,及時返還用戶的賬戶余額,同時還應當要求平臺預留充足資金以支付正式注銷前的員工薪資與辦公場所租金等費用。
加強平臺自我監管與外部環境監管。一方面,要加強平臺自我監管。平臺需要借助技術手段加強自我監管,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與行業自律規范,組織審核隊伍對直播內容進行實時監察,加強對主播從業資質與行為操守的審查,如,對穿著過于暴露或發表不當言論的主播予以嚴格處罰。平臺還應加強法治教育力度,聯合行業協會加強對從業者的法治教育,深化其對知識產權與相關違法行為的認識。另一方面,要加強平臺外部環境監管。努力提升網絡直播平臺觀眾的自律意識,觀眾應當重視提升自我欣賞水平,自覺抵制并積極舉報低俗惡搞、暴力色情、賭博欺詐等違法違規的直播內容。同時,加強新聞媒體的曝光力度,平臺監管部門應當借助新聞媒體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平臺堅決進行曝光,從而警示教育其它平臺,促進各平臺的良性發展。針對群眾強烈關注的違法行為,及時公布涉案平臺的調查情況與處置結果。
(作者為長春工業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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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于洪清 美編/王夢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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