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是激發經濟新動能、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迫切需要和重要舉措。黨的十八大以來,“放管服”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仍有持續深化的空間和亟需解決的問題。基層是“放管服”改革的關鍵一環,“放管服”改革的具體政策措施只有在基層得到有效落實,才能更好、更充分地讓市場、人民感受到改革紅利。
強力推進簡政放權,持續激發市場活力。一是進一步深化基層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入推進投資審批改革,進一步取消下放投資審批權限,簡化、整合投資項目報建手續。二是著力規范基層審批流程,壓縮前置審批環節并公開時限,推行并聯審批和網上審批,著力解決多頭管理、繁文縟節等問題。鼓勵地方電子政務系統公開化、電子化,方便群眾辦事。三是在基層進一步減證和推進“證照分離”,對那些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必要的后置辦證事項,一律取消。四是全面推行基層清單管理制度。由于標準和規范不統一,各地清單長短、內容差別很大,要繼續進行規范和完善。進一步壓縮地方負面清單事項,為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創造條件。五是進一步減稅降費。繼續清理規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切實加強對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監管,多措并舉降低企業成本。六是進一步清理規范基層中介服務。對中介服務事項實行清單管理,明確項目名稱、設置依據、服務時限,明確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
著力加強基層事中事后監管,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一是推進基層跨部門、跨行業的綜合監管和執法體系,形成“大監管”合力。加快完善市場主體信用公示系統,加快信用監管進度。二是切實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及時公開檢查執法結果,接受群眾監督。三是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建立完善跨地域、跨部門、跨行業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四是更加注重基層監管能力提升,在人、財、物等方面向基層傾斜、優先保障。加強對基層監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支持。五是盡快出臺“市場監管體系信息互聯互通建設實施辦法”,建立市場監管信息的統一信息平臺。六是積極引導社會公眾和第三方參與監管。
大力提升基層政府服務,為各類市場主體和群眾提供便利。一是針對煩擾基層群眾的各種“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等問題,摸清情況,加強信息共享,能夠取消的取消,能夠互認的互認。二是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推動基層政府部門在協同聯動、流程再造、系統整合等方面的改革,最大限度地運用網絡渠道方便群眾辦事。三是在基層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務。通過合作、委托、承包、采購等方式,撬動社會資本參與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擴大社會保障受益面。
【本文作者為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應急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
責編:賀勝蘭/司文君(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