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作出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制,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的重大改革部署,對進一步明確政府職責體系、優化組織結構、提升行政效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對此,行政體制改革亟需解決三大問題。
一是解決剩余控制權與剩余索取權不匹配的問題。在政治領域和社會領域,尋租、懶政等行為就是兩權不匹配的突出表現。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經濟社會的運行規則,如果不能有效解決兩權不匹配的問題、優化我國經濟社會的權利結構,將會嚴重影響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因此,行政體制改革的下一步應該重點放在調整權利結構上。從宏觀層面看,要厘清政府和市場、政府和社會、中央與地方的關系,重新審視政府角色,適度擴大市場主體、社會主體、地方政府的剩余索取權,特別是優化政府間事權和財權劃分,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著力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從微觀層面看,一方面要內化改革成本,通過理想信念教育、專業化培訓、體制機制創新、信息化手段等提升公共部門工作效率;另一方面要適度擴大公共部門及公務人員的剩余索取權,更加關注和尊重公共部門權益、公務人員權益,推動他們將更多的資源和精力用在“為人民服務”上。
二是解決需求者與支付者角色不一致的問題。基于歷史的、發展階段的原因,我國經濟社會領域還存在很多“花別人的錢辦事”的現象,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共財政資金的浪費,其實質是需求者和支付者角色的分離。要解決這一問題,除了從專業層面實施績效管理外,還要從觀念層面進行深層次改革,更加關注公民的資源屬性。這里將公民比作“資源”,并不是貶低“公民”概念,而是建立在供給多元與產品細分上,對“公民”內涵和公共部門自身價值的進一步豐富和提升。具體來說,一方面,要將公共服務享有者由“支出項”調整為“收益項”,通過交叉補貼等手段實現兩種角色的統一;另一方面,要動態調整保基本的水平,體現差異化和多元化的原則,不斷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可及性水平。
三是解決治理能力與專業能力不協同的問題。在諸如醫療、質檢、財政等公共事務的治理上,究竟是專家治理更有效,還是“外行”治理更有效?美國學者阿特·馬克曼最近的研究表明,最優秀的領導者非常了解他們所領導的領域,而且專業素養至關重要。然而,具體實踐中往往陷入“就醫療而談醫療”“就化學而談質檢”“為花錢而花錢”等境地。可見,扎實的專業能力必不可少,但也要有良好的治理能力,兩者協同才能相得益彰。因此,在醫療服務領域,既要回歸醫療服務產品本質,又要理順供給者、需求者、支付者三方關系;在檢驗檢測領域,既要對標國際先進技術,又要將檢驗檢測制度嵌入整個產業鏈、嵌入整個市場監督管理體系;在財政管理領域,既要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又要完善標準科學、規范透明、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
【本文作者為中央財經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
責編:蔡圣楠 / 臧雪文(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