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強調“確保到二0二0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做到脫真貧、真脫貧”。
如何將長遠的戰略目標與近期的脫貧目標有機銜接在一起,探尋一條鄉村可持續發展路徑,成為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為此需要通過能力再造處理好以下幾方面關系,進而實現全面脫貧和鄉村振興的目標。
要深刻理解全面脫貧的基本含義
這里的全面脫貧既有空間上的全覆蓋也有內容上的多維度,2020年全面脫貧實現的更多的是擺脫了基本的物質貧困,但多維度貧困還包括人們在發展機會和權利等方面的不均等而導致的能力缺失,正如聯合國開發計劃署指出的貧困不僅是收入低微、經濟貧困,更是人們在壽命、健康、居住、知識、參與、個人安全和環境等方面得不到滿足,這些方面的未滿足狀況恰是鄉村振興20字方針要解決的主要問題。物質上的貧困只是貧困的表象,能力貧困才是貧困的本質,只有從能力再造的視角理解全面脫貧的根本和鄉村振興的抓手,才能實現兩者的有效銜接。
要做到能力再造,必須解決“誰來做”和“如何做”的問題
鑒于目前鄉村勞動力大量流入城市,鄉村留守人口素質遠不能滿足鄉村振興的人才需要,因此需要吸引能力強的人才充實到鄉村建設中,通過政策和制度創新實現“外引和內育”相結合,廣泛吸引各方有能力的人將智慧、技術、資金乃至渠道投入到鄉村,培訓和帶領鄉村農民改造傳統農業,大力發展生態農業、養生農業、功能農業和組合農業,創造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第六產業”,形成多業態發展的產業格局,創造鄉村“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氣象,形成生產、生活、生態、生命“四生”和諧的新局面。
要實現能力再造,必須有開放創新的環境
任何新生事物的出現和存活都需要良好適宜的生長環境,無論是全面脫貧還是鄉村振興,都要靠有能力的人來做,他們在將創意的思想、創新的技術、創造的能力和創富的渠道融入鄉村發展中時,難免會遇到原環境的制約和阻礙,因此必須有接納創新、容許失敗的包容寬松環境,才能激發創新創業者的斗志,吸引更多的社會創業者加入到鄉村脫貧和振興的隊伍中來。
總之,實現全面脫貧的目標任重道遠,探索鄉村振興之路永無止境,要將其視為一場長期持久的攻堅戰,團結和調動社會各界力量投入鄉村重構和建設之中,在城鄉統籌發展中實現鄉村建設者能力不斷提升,進而實現全面脫貧,助推鄉村振興。
【本文作者為南開大學旅游與服務學院教授】
責編:周素麗 / 王茂磊(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