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廣泛使用智能手機以及各種數字平臺的今天,我們面臨一種新型的數字權力的崛起。在微觀上,數字權力支配著數字網絡的行為者和用戶的行為,并將他們的活動痕跡轉化為大數據網絡。在宏觀上,用戶行為痕跡所組成的大數據網絡已經成為了凌駕在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之上的第三種資本形式,即數字資本。而今天大量的數字技術和互聯網公司獲取利潤的方式,已經從簡單的銷售軟件和應用,變成了對大數據網絡的直接支配,并以此形成了一種數字全景敞視主義。但是,這種大數據網絡實際上是每一個數字空間的用戶和行動者的實踐活動生產出來的,于是我們需要一種新的社會存在本體論,從一個新的視角打破由大數據公司占有數字網絡平臺并借此牟利的現狀。
【關鍵詞】數字權力 數字資本 社會存在本體論
【中圖分類號】B152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9.14.102
1999年上映的沃卓斯基兄弟導演的《黑客帝國》系列似乎成為了一個魔咒,影片描述一種被命名為“母體”(matrix)的數字化網絡成為凌駕在每一個人背后的無形的力量,所有認為自己擁有著自由和理性的人,身體背后都有一個通向“母體”的管道,“母體”是潛伏的,在日常生活的表象中根本看不到它的存在,但它又的確控制著我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直接制定了我們日常生活的規則和認知。這是一個比喬治·奧威爾筆下的“老大哥”更深刻的權力形象,日常生活的權力關系甚至不再是“老大哥在看著你”這樣的凝視性結構,而是成為了完全無形的數字化控制方式。如果在2000年前后,我們還能將電影中的“母體”形象,看成是科幻式的隱喻,那么今天,這種隱喻正在逐漸變成社會生活中的現實。當我們使用智能手機、平板電腦、以及其他各種終端進行網絡購物、刷朋友圈、網上約車、購票的同時,我們沒有意識到的是,我們的行為和意識已經在其中受到一種看不見的力量的引導,而在今天的影視作品中,如斯皮爾伯格的《頭號玩家》和斯蒂芬·思科導演的《解除好友2:暗網》都在以全新的方式向我們講述在我們日常生活背后的看不見的權力。于是,隨著數字化技術的繼續推進,在我們享受著日常生活便利的同時,也不得不面對一種新型資本的崛起,即數字資本,而數字資本的根源在于數字變得具有權力,而資本掌控了這種新權力,即數字權力。
數字權力的崛起
當我們打開電腦上的亞馬遜的頁面或者在手機上打開亞馬遜的APP的時候,會發現這樣一種現象:即在我們精心挑選了一本書之后,在屏幕的下端會繼續推送出來的其他的書籍,比如,當我購買了福柯的《什么是批判?》的時候,下面會出現剛剛出版的福柯的其他書籍,如福柯的《主體性與真相》或《雙性人巴爾班》。在這個時候,我們甚至沒有絲毫的遲疑,將另外這兩本書也放入到購物車中,并為之下單付款。與互聯網早期那種漫無目的的浮窗廣告不同的是,這些推送和鏈接不再是盲目的,而且帶有很精確地用戶定位,在我購買福柯的書籍的時候,其他福柯的書籍以及與福柯研究有關的書籍會十分準確地從頁面中跳出來,而且我們在掃描一眼之后,立刻就會下單。我們對這種推送,不會像對待之前的網頁廣告和浮窗廣告那樣感到厭煩,甚至直接在瀏覽器里屏蔽掉這些廣告,相反,今天的網絡購物反而促使我們養成這樣一種習慣,在購買了真正所需要的商品后,會主動地下拉菜單,看看下面的推送還有什么是自己需要的。
相信這樣的經驗對于那些有著豐富的智能購物經驗的用戶來說,已經變成了司空見慣的常態。但是,我們需要追問的問題是:為什么亞馬遜或京東、淘寶會如此準確地推送出我們能感興趣并下單購買的商品,將我們欲望的對象以現實化的商品的樣態直接推送給我們?顯然,我們已經無法在傳統的消費心理學或商業的銷售策略上來理解這個問題。因為這個問題涉及一個更為根本的問題,存在著一種無形的力量,能夠對我們的消費行為作出十分精準的判斷,并將這種判斷變成實際的購買行為,從而達到了讓網絡商家、廠商與消費者共贏的局面。
在這里,我們需要摒棄傳統的孤立個體的研究范式,即將個體的消費行為視為一種偶然性的消費活動,并認為這種消費活動是由一個理性個體的模型來主導的。與之相反,個體的消費行為從來不是個體性的,在表面的偶然性和零散性背后,實際上存在著一種隱性的社會支配框架,從促動著每一個參與消費活動的個體的行為。法國社會學家鮑德里亞就曾經看到了這種消費行為背后的社會本質:“消費只是一個表面上的混亂的領域……它是一種主動的集體行為,是一種約束、一種道德、一種制度。它完全是一種價值體系,具備這個概念的所必需的集團一體化及社會控制功能。”[1]鮑德里亞的確看到了位于每一個消費主體背后的看不見的因素的支配,這種因素被他加作“價值體系”(在《符號政治經濟學批判》中,鮑德里亞進一步稱之為“符號價值體系”),而每個個體就處在這個“價值體系”的掌控之下,那么,在鮑德里亞那里,消費社會就成為了被掌控的個體消費的社會。
不過,鮑德里亞消費社會理論的缺陷也由此暴露出來。他首先將這種被控制的消費視為外在于個體的消費行為的存在,并虛構出一種絕對凌駕在每一個個體之上的“價值體系”。然而,在進入到數字時代之后,問題變得越來越昭然若揭。也就是說,在背后支配著我們在市場上的行為的因素,其實并不是什么玄妙的“價值體系”,而是一種數據結構。說得簡單一點,我們參與消費時,都會留下一定的消費的痕跡(trace),這個痕跡相對于每一個體來說都是無關緊要的,但是,如果能夠通過某種程序將這些散落的痕跡收集起來,就會具有非常可觀的價值。舉例來說,假設我們在圖書館借書,我們借書的時候,往往不止借一本書,在我們所借的書籍之間,并非純粹偶然的關系,而是具有某種關聯。在我接觸一本羅貫中的《三國演義》的時候,可能也會借一本《曹操傳》。如果僅僅就一個讀者借書來說,這個關聯是非常微弱的,而且充滿偶然性,如一個讀者完全可以在借《三國演義》的時候,借了一本《烹飪技巧》。但是,如果在幾百個讀者借《三國演義》的同時,也會借《曹操傳》,這個關聯就會變得與眾不同,在痕跡的數據收集中,《三國演義》和《曹操傳》之間就會建立起強關聯,那么下次讀者再來借《三國演義》的時候,由于圖書館借閱系統的這種強關聯函數的存在,《曹操傳》就會以關聯書籍的狀態推薦給希望借書的讀者。與之類似,在2018年的Facebook的泄密事件中,人們發現,一些大數據公司對于我們這些行為的關切幾乎是無孔不入,例如“大數據公司表示,他們只需要根據Facebook上的用戶5個點贊信息,就可以比較準確地判斷出該用戶的政治傾向,如果該用戶有發言,或者有更多的互動行為,則能為分析公司提供更豐富的材料,可以幫助分析公司判斷發送何種推送可以對該用戶產生影響,來動搖或鞏固他的某一政治立場,來控制他相應的政治情感”。[2]
從這個例子中,我們可以理解,亞馬遜、Facebook、谷歌等平臺上的十分精準的數據從何而來。與其說這種結構是一種絕對先在于我們存在的價值架構,如同鮑德里亞的“價值體系”一樣,不如說這是一種在所有個體看來無關緊要的數據痕跡的結果。這些痕跡在我們的消費行為、網絡閱讀行為、點贊行為之后被個體所遺忘,但卻在互聯網世界中被數據化。這些痕跡被大數據的算法關聯起來,并以一種非人的樣態,重新在網絡世界中粉墨登場,成為了看似超越于我們之上的數據化的智能。簡言之,我們之所以能夠在亞馬遜網站上購買一本福柯的書籍之后,立刻在下面的推送中出現了其他最新的福柯作品的原因并不純粹是它們都是福柯作品的緣故,而是因為,在我這次購買行為之前,已經在網絡中存在了成千上萬條數字痕跡,將這兩個商品從數據上關聯起來,成為了一個龐大的對象物的關聯網絡。這是一個物體系(system of objects),一個在我們行為的痕跡下淪為數據化關聯的物體系。鮑德里亞曾說:“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在物品之中并通過物品自我‘完成’和自我‘消解’,而物品成為了人和人的關系的必要中介者,而且很快地,又成為它的代替符號,它的不在場的無罪證明。”[3]不過,今天的物體系不再是鮑德里亞的功能性或符號性的關聯,而是在我們留下的網絡行為痕跡中的數據關聯。這種關聯更像是法國社會學家布魯諾·拉圖爾(Bruno Latour)談到的行動者網絡理論(Actor-Network-Theory),每一個行動者(actort),無論這種行動者是具體的人,還是物,在它們行為構成中,成為了一種巨大的行動者網絡,拉圖爾的說法是:“行動者網絡理論僅僅是認為,一旦我們習慣了不同的參照框架的諸多變化,就可以很好理解社會是如何形成的,因為各個參照框架之間的相對性的關聯,要比通常意義上認為的絕對(也就是說,專斷的)環境更能提供客觀性判斷。”[4]如果我們將拉圖爾的行動者網絡理論移植到今天的數據痕跡的網絡中來,可以得出這樣一些結論:
(1)今天所有參與互聯網和數字空間的行動者構成了一個巨大的行動者網絡,這個網絡不是超越于所有行動者之上的超然的“價值體系”,而是一種行動數據形成的相對性的關聯結果。
(2)這個行動者網絡具有一種特殊的權力,即它的權力的體現并不在于強制性的規訓,相反,行動者本身就是這種行動者網絡生產的原因和結果,每一個行動者生產自己的行為的同時,也受到了其他行動者建立起來的關聯的制約,也就是說,一旦關聯在網絡空間中被建構起來,便會成為約束和影響我們行為選擇的力量,即數字權力。
(3)這種數字的行動者網絡盡管是每一個參與者的行為的結果,但是它所形成的關聯卻不是微觀的,而是一種海量級別的宏大網絡,這種網絡對于我們具有支配性的作用,而且我們的網絡主體也實際上會成為這種宏大網絡的產品。這是一個奇特的悖論,在我們進行上網、網上購物、閱讀點贊、甚至看影視玩游戲的時候,從事了一種特殊的數字勞動,數字勞動生產了宏大的數字網絡,但這個宏大的數字網絡反過來又作用于我們自身,讓我們成為它的產品,于是,在數字權力空間中,出現了一個特殊的概念:數字產消者(digital prosumer)。
無論如何,我們今天正在目睹一種新型權力——數字權力——的誕生。這種權力是我們每一個人的產品,但它又反過來吞噬著每一個生產著它的數字產消者。一張龐大的數字網絡的鏈條將我們每一個人以及對應的物都關聯起來,對數字權力的進一步考察,需要我們走出微觀領域,從更宏觀的角度來審視數字權力的作用。
數字資本的產生
由我們網絡行為的痕跡形成的龐大的數據網絡,其功能不僅僅是在我們購買時給我們發一個相關聯的推送那么簡單,我們需要在更廣闊的歷史視野中來審視數字權力的崛起。在馬克思的時代,甚至在20世紀最初二十年里,世界上最強大的資本集團都是產業集團,如德國的克虜伯鋼鐵公司、美國的卡耐基鋼鐵公司,以及英國曼徹斯特蘭開夏郡的紡織業和謝菲爾德的鋼鐵工廠,這些工廠就是馬克思在后來的《資本論》及其手稿中大量分析的對象。紡織業和鋼鐵業的發展,帶來了英國的繁榮,讓英國成為了工業革命的火車頭,也締造了一批工業巨頭,并讓他們融入到英國的上流社會,讓他們具有了實實在在的經濟權力和政治權力,霍布斯鮑姆曾評論說:“格林家族已經從海頓花園的曬鹽生意上升到一個貴族地位。巴林家族已由西南部的制衣行業拓展為行將公認的國際貿易和金融業巨頭。這些家族的社會上升勢頭與其經濟實力擴張同步進行,貴族身份已經獲得或即將到手。”[5]霍布斯鮑姆為我們描述的狀況是,大的產業集團,尤其是紡織業和鋼鐵制造業,不僅僅在宏觀上推動了整個英國的經濟和政治地位的上升,而且這些大的工廠主和產業資本家在攫取了大量的產業利潤的同時,也謀得了政治上的地位,他們已經與貴族地位相當,并在一些郡取得了議會席位。在這個意義上來說,18~19世紀以降,政治權力不再是封建貴族的特權,新興的產業資本家已經步入到政治發展的決策層,并擁有了經濟權力和政治權力。
到了20世紀五六十年代,情況顯然發生了變化。盡管產業資本家仍然在政治場域中具有非凡的影響力,如洛克菲勒家族的石油產業,但是,另一種力量正在逐步地取代產業資本家的地位。1959年,之前為美國鋼鐵公司、通用汽車公司、美國電報電話公司起輔助性的融資作用的金融公司摩根公司與紐約擔保信托公司合并,成立了著名的美國摩根銀行。摩根銀行的成立,代表著摩根公司不再充當替大公司提供融資業務的金融部門,而是成為將權力貫穿于各個實業公司的金融寡頭。除此之外,摩根銀行20多名員工不滿足于發展傳統的商業銀行貸款、融資等業務,將銀行的目標改變為投資,即他們希望成立一個特殊性的投資性銀行,即摩根士丹利。銀行業從普通的商業融資變成了投資性銀行,決定了金融業和產業資本之間的關系的變化,也就是說,金融資本開始接納了原來產業資本的權力。大型金融資本,成為了這個時代的引領者。金融資本取代了產業資本,從而成為最重要的權力。
半個世紀之后,我們似乎又看到了相同的場景,隨著2008年金融危機的爆發,一些金融集團開始萎縮,甚至破產。盡管2000年與洛克菲勒家族的大通銀行和摩根銀行合并成立的摩根大通集團仍然在世界經濟領域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但是,世界經濟中最具有影響力的名字中已經出現了很多既非產業集團亦非金融集團的名字。今天,我們已經對這些名字如數家珍,如微軟的比爾·蓋茨、蘋果的喬布斯和庫克、Facebook的扎克伯格、亞馬遜的杰夫·貝佐斯,等等。我們似乎看到了另一個時代的來臨,一群從事數字技術和互聯網的資本家,正在取代傳統產業資本家和金融資本家的地位,他們正在打造一個屬于數字時代的帝國。但是,問題在于,今天蘋果、微軟、Facebook等公司的地位上升,是否意味著發生了與之前金融資本和產業資本的權力關系一樣的翻轉過程?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們又是如何來實現這個翻轉的?
當然,對于這些新的數字技術和互聯網公司,我們不能簡單的理解為他們銷售的軟件和硬件,比如微軟就是賣Windows和Office這樣的軟件的公司,而蘋果就是賣手機和電腦的公司,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理解,我們很難將貝佐斯納入到這個范疇,因為貝佐斯的亞馬遜無非是提供了一個在網絡銷售商品的平臺。那么,在這個權力翻轉的過程中,究竟發生了什么?
讓我們還是回到之前的命題,我們在網絡中的行為構成另一個行為者網絡,即一個龐大的數據網絡。我們知道,這個數據網絡可以通過我們的點贊、購物、觀看視頻、玩游戲、發帖子來建立各種數據之間的關聯,并在算法上體現為一系列的關聯函數,這些關聯函數一旦確立,就可以對特定對象進行分析,如該對象喜歡什么的款式,偏保守還是偏激進,經常去哪些場所,喜歡參加什么樣的活動,根據這些分析出來的信息,像蘋果、亞馬遜、Facebook這樣的大數據平臺就可以對癥下藥,十分精確地向該對象發送特定信息。不過,不難發現,這個過程我們也可以逆過來看。即生成的大數據網絡,不僅可以作用于消費端,也可以作用于生產端。不僅可以分析具體對象,也可以做群組分析,將對象的消費行為按照年齡段、性別、地域、文化層次進行分類,然后分析不同的群組的消費和行為傾向。譬如,經過購物中的交易數據分析,我們可以判定A城市今年夏天20歲左右的女孩子大致喜歡什么樣款式的衣服,大概需要多少件,這樣的數據對于服裝的生產商直接起到了引導性作用。此前,個別的生產部門是盲目的,馬克思曾說道:“全部生產的聯系是作為盲目的規律強加于生產當事人,而不是作為由他們的集體的理性所把握、從而受這種理性支配的規律來使生產過程服從于他們的共同的控制。”[6]馬克思將之視為資本主義經濟危機的一個基本矛盾,即資本主義生產的盲目性與實際社會上的消費需求之間的矛盾,由于盲目的生產,要么造成生產不足,要么生產過剩,尤其是后者會直接影響到產業資本家的資本周轉。但是,如果擁有了由各種行為者構成的大數據網絡之后,產業生產的盲目性得到了克服,即由于對特定群組進行有效的分析,使得過剩的生產不再大規模發生,可以盡快地實現產業資本的資本周轉,而能夠迅速消化存活。實現資本周轉,本身就是資本主義發展的動力。況且,由于大數據網絡的存在,讓產業資本具有更大的生產靈活性,一些生產廠商完全可以按照這些特定的數據進行生產,這樣,大數據便駕馭了生產部門。
金融部門的情況亦是如此。在前數字時代,金融融資和投資實際上也缺少必要的信息和數據分析,金融投資的走向也帶有一定的盲目性。通過大數據網絡提供的數據分析,可以有效地將金融投資的風險降到最低,而在資金配置上,也能使金融資源得到最優化最合理的應用,通過數據提供的導向,一方面可以讓最需要得到發展的部門獲得融資,從而得到發展上的優先權,另一方面,讓投資實現利益的最大化,讓資金流向最容易獲利的部門。所以,在大數據背景下,金融投資獲得了雙贏,讓資金可以盡可能地流向產業部門,也可以實現資金的利潤最大化。而這種雙贏局面的前提,必須是要有金融市場的“眼睛”,即大數據分析的結果作為支撐。
這樣,我們實際上看到了第三種資本——數字資本——的出現。數字資本實際上就是由所有在互聯網中的參與者的行為的痕跡數據組成的行動者網絡,但是這種網絡一經形成,就仿佛具有了一種獨立于各個行動者之上的權力,這種權力的厲害之處不僅僅在于引導消費者的消費行為,而且可以直接作用于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也就是說,大數據網絡一旦轉型為可以被占有和使用的權力,它就成為了一種新的數字資本,這種數字資本正是今天資本主義的最新形態。實際上,我們看到的今天在世界市場上呼風喚雨的數字技術和互聯網公司所占據的就是這種新型的數字資本,而數字資本的力量正在于對數字權力的占有與使用。正如齊澤克指出:“比爾·蓋茨的財富絕不是他低價售賣更好的軟件的成功,也不是他更無情地剝削他雇傭的知識工人。如果是這樣,微軟早就要倒閉了。……為什么微軟能夠賺取上億美元?因為微軟將自己當做一個普世性標準,并壟斷著一個領域,而這個領域就是普遍智能的直接體現。”[7]齊澤克是對的,扎克伯格、貝佐斯、馬斯克等人和比爾·蓋茨一樣,他們壟斷了一個領域,即由每一個參與數字網絡的行動者創造出來的普遍智能的領域,并依靠這個網絡來謀取暴利,如果任何其他人想利用他們所占有的數據資源,就必須要向他們支付巨額的租金。而這個被數字公司壟斷的數字權力,實際上已經凌駕在所有的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之上,因為后者不過是這個數字技術和互聯網公司地盤上的租賃戶而已。在此,我們看到了資本主義歷史上的第二次翻轉:數字資本的權力直接翻轉了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的力量,成為了具有最閃亮光環的權力,正是擁有了這種熠熠生輝的新的權力,扎克伯格、貝佐斯、馬斯克等人才能登上數字時代資本主義的巔峰。
數字時代的社會存在本體論
在這里,我們可以得出一個具體結論:數字資本主義的核心是數字資本,而數字資本魔法的奧妙并不神秘,就在于私有化的數字技術和互聯網公司占有了龐大的大數據體系的一部分,讓這個大數據體系成為這些公司牟取巨額利潤的利器。借助他們占據的這些數據,數字技術和互聯網公司可以引導產業部門的生產,也可以引導金融資金的流向,他們的鋒芒所指之處,就能化腐朽為神奇。相反,如果對大數據網絡的拒絕,也意味著被新的時代所拋棄,而不愿意加入到大數據網絡之中,讓這些互聯網公司公開收取巨額租金的企業都面臨著風雨飄搖的風險。正如韓裔德國學者韓炳哲說到:“未來,數字社會中的信息獵人將帶著谷歌眼鏡上路。這種數據處理的眼鏡代替了舊石器時代獵人們的矛、弓和箭。它將人眼直接與互聯網聯通。佩戴者仿佛能洞穿一切。它將引領者全信息時代的到來。”[8]當然,韓炳哲的“谷歌眼鏡”也可以視為一種隱喻,因為大數據的分析將一切以全景敞視(panoptical)的方式暴露在我們眼前,這實際上就是邊沁設計全景敞視監獄時所懷揣的理想,讓守衛可以一覽無遺地看到所有被規訓的囚徒。
所以,韓炳哲對于數字時代的全景敞視主義保持了更為悲觀的態度。在他的《精神政治學》一書中,他帶著十分蒼白的論調寫道:
大數據的確可以非常有效地進行監控。“我們保證您可以360度全方位了解顧客”是美國大數據公司Acxiom的宣傳口號。數字化的全景監獄實際上讓人能夠360度全方位監視其中的每個人。邊沁的全景監獄與視覺角度有關,這樣,它就不可避免地存在死角,囚犯在這個死角內可以悄悄地隨心所欲,而不被發現。因此,非視角性的數字化監控才是最有效的。它不受視角的局限,而視角的局限正是模擬視覺的特征。數字化視覺對每一個死角都能進行全方位監控,這樣一來,也就不存在所謂的死角了。而且,與模擬視角、透視視角相比,數字視覺還能洞察人的精神。[9]
在韓炳哲的筆下,由于大數據公司占據了數字全景敞視主義的絕對優勢,我們只能任其魚肉。Acxiom的廣告語是真的,他們的確可以完全一覽無遺地看到數據里的每一個顧客和個體的動向,沒有死角。數字全景敞視主義似乎宣告著一個擁有著徹底控制能力的權力的誕生,面對這種權力,所有的用戶、所有的行動者都不得不接受它的掌控和盤剝,人們只是大數據和數字全景敞視主義下的產消者。這個世界的王者是微軟、亞馬遜、蘋果、Facebook,在它們的全景敞視之下,所有用戶都變成了赤裸生命。
然而,韓炳哲的結論過于絕對,或者說,過于悲觀。問題的關鍵在于,扎克伯格們是否真正擁有了數字全景敞視主義的權利和合法性,盡管他們實際上已經在現實中十分熟練地使用著這個權力(如2018年的Facebook將用戶的數據信息泄露的案例,并有可能造成了有利于特朗普上臺的選擇)。或者說,用戶和行為者是否真的就像韓炳哲等人想象的那樣,他們僅僅是數據網絡中的牽線木偶,任由大數據公司的擺弄?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不要忘記,這個被大數據公司無償占據的數字資本,被他們當成數字全景敞視主義的工具的數字權力,實際上是被參與到數字網絡中每一個用戶和行動者創造的,而不是專屬于數字技術和互聯網公司的特有的知識產權。在數字資本主義誕生之前,未來學家杰里米·里夫金(Jeremy Rifkin)就提出了他的“協同共享”(collaborative commons)的觀念,將其作為未來社會的一種特有的生產和交換的模式,齊澤克對于里夫金的“協同共享”給出了如下評價:“在協同共享中,個體自由給出他們的產品,讓產品進入循環。這就是協同共享的解放維度,當然,這個解放需要在所謂的‘物聯網’的興起,并結合今天生產力發展的結果才有可能:即‘零邊際效應’的突飛猛進式發展,有越來越多的產品,不僅僅是信息產品,都可以在沒有額外耗費的情況下再生產。”[10]盡管里夫金的設想有些天馬行空,但是在數字化時代的今天,其可能性越來越高。在數字空間中,每一個人都參與到數字活動之中(分享照片、發表感想、展示個性、玩游戲、聽音樂、觀看視頻,甚至還有一個高層次的創造,如數字繪畫、即興音樂創作、在線詩歌等),在Facebook或Instagram中,照片和活動是被網友無償貢獻出來,并參與到巨大的數字網絡中去的,這實際上就是里夫金的“協同共享”理念。通過協同共享,網絡用戶實際上創造了一個新型的社會樣態,以數字行動和參與為基礎的協同共享模式,這種協同共享,依附于一個巨大的平臺或網絡,并形成了不斷衍生的數據鏈接網絡,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其中的一份子。在這個意義上,這個協同共享的網絡并沒有數字全景敞視主義的意義,因為它不屬于某幾個大數據公司,而是一個開源體系,平等地對所有用戶開放,并形成相應的社交圈子。
正如盧梭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中的例子,“如果有一個人找來一群傻子,宣布一塊地歸他所有,文明就由此誕生了”,今天數字技術和互聯網公司實際上做的就是那個精明的人所做的事情,問題并不在于大數據及其形成的數據網絡,而是這些大數據公司將這些數據宣布歸他們所有,并任由他們借此牟利。那么所有在數據網絡中生存和行動的個體,都不得不面對他們創造出來的“協同共享”的世界被特定的集團所壟斷的風險,由于這種壟斷,我們分享出來的信息都成為了他們偷窺的對象,并借此貫穿著我們的數字生存方式。那么,真正的問題不在于數字技術及其互聯網絡具有一種原罪,即大數據的本質并不是建立韓炳哲所謂的“數字全景監獄”,而是這種本應該用來創造更多豐富生活可能性的網絡被占據了。他們開發的平臺和軟件雖然是不可能或缺的,但是,真正讓他們謀取巨額利潤的卻不是用戶支付給他們的軟件費用或APP的會員租金,而是那個由諸多用戶協同共享構成的巨大網絡。
或許我們需要一種數字時代的社會存在本體論,社會存在本體論借用了盧卡奇晚期的一個說法。盧卡奇看到了:“勞動以及從勞動當中直接形成的所有實踐形式,從一開始就對勞動著的、從事著實踐活動的人產生復雜的反作用,使人的活動變成日益廣泛的、同時又是區分得越來越細致和更加有意識的活動,從而使得主客體關系日益強烈地、同時也是日益深刻地成為了在人類活動中占主導地位的范疇。這種觀點無疑是正確的。但在這同時,作為上述過程的基礎,社會的社會性也在逐漸地現實地形成,從而從外延和內涵方面為目的論設定了創造一個日益廣大的活動領域。”[11]如果我們將數字時代的大數據網絡不是看成一種純粹的數字算法的客觀性系統,而是看成帶有行為者和參與者痕跡的社會存在的關系網絡,就會得出與純粹被數字技術和互聯網公司占據的全景監獄式的數據網絡不同的結論。在廣泛使用智能手機和數字終端的時代里,我們每一個人都參與其中,通過自己的數字行為實踐創造出數字性的社會生存方式,按照盧卡奇的理解,這種將所有用戶鏈接在一起的數字化實踐,在形成巨大的網絡的同時,也生產著主體的行為與意識。在這個意義上,只有更廣泛,更公開的協同共享,才能打破由大數據公司來壟斷數據網絡的既定事實,將這種數據網絡還給真正參與到數字化實踐中的互聯的個體。當參與數字空間的個體以零星的方式是無法對抗大數據公司的數字資本和數字權力的,因為一旦以個體的身份參與到互聯網絡中,他們就是福柯筆下的全景監獄中的單身牢房中的囚徒,他們甚至無法看到那個正在凝視著他們的權力中樞。一旦我們沿著盧卡奇的足跡,將數字時代的行動和參與看成一種社會存在的實踐,也就意味著我們將自己塑造為一個鏈接起來的行為者網絡,這就是盧卡奇意義上的“日益廣大的活動領域”,這個領域本身就屬于所有的行動者,也只有通過鏈接起來的網絡,才能擺脫我們充當數字全景監獄中的小白鼠的命運。
注釋
[1][法]鮑德里亞:《消費社會》,劉成富譯,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63頁。
[2]藍江:《數字時代西方代議民主制危機》,《紅旗文稿》,2019年第2期,第37頁。
[3][法]鮑德里亞:《物體系》,林志明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214頁。
[4]Bruno Latour, Reassembling the Social: An Introduction to Actor-Network-Theor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p. 30.
[5][英]霍布斯鮑姆:《工業與帝國:英國的現代化歷程》,梅俊杰譯,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16年,第74頁。
[6]《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510頁。
[7][10]Slovaj ?i?ek, The Relevance of the Communist Manifesto, Cambridge: Polity Press, 2019, p. 14, 10.
[8][德]韓炳哲:《在群中:數字媒體時代的大眾心理學》,程巍譯,北京:中信出版社,2019年,第63頁。
[9][德]韓炳哲:《精神政治學》,關玉紅譯,北京:中信出版社,2019年,第76頁。
[11][匈]盧卡奇:《關于社會存在的本體論(上卷)——社會存在本體論引論》,白錫堃、張西平、李秋零譯,重慶出版社,1993年,第49頁。
責 編/趙鑫洋
Digital Power and Digital Capital: Social Ontology in the Digital Age
Lan Jiang
Abstract: Today, with the widespread use of smartphones and various digital platforms, we are facing the rise of a new type of digital power. At the micro level, digital power dominates the behavior of actors and users of digital networks, and transforms their traces of activity into big data networks. On the macro level, the big data network composed of user behavior traces has become the third capital form, namely digital capital, which is superior to industrial capital and financial capital. Today, a large number of digital technology and Internet companies are making profits in a way that has changed from simple sales of software and applications to direct domination of big data networks, thus forming a kind of digital panoramic openness. However, this kind of big data network is actually produced by the practical activities of users and actors in every digital space, so we need a new ontology of social existence to break the current situation where big data companies occupy the digital network platform and make profits from it.
Keywords: digital power, digital capital, social ontology
藍江,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博導,江蘇省杰出青年社科英才。研究方向為當代歐陸馬克思主義和激進思潮。主要著作有《思想政治教育社會化研究》《馬克思主義發展的多維歷史軌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