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兒童網絡行為有哪些風險?兒童互聯網使用情況與法律政策現狀是怎樣的?在兒童網絡保護中媒體的責任與媒介素養又是什么?10月21日,由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中國婦女報社聯合主辦的“兒童網絡保護”媒體研討會在石家莊召開,20多家來自中央及當地主流媒體到會參與。
會議邀請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研究員、全國律協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張雪梅主講,就目前國內外“兒童網絡保護”的相關話題,與到會媒體進行了深度探討和交流互動。
《2018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清楚表明:未成年網民中,曾遭遇網絡暴力的比例達到15.6%;未成年網民中,曾在上網過程中遭遇違法不良信息的比例為30.3%。
2018年由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騰訊公司等單位發布的《新時代女童及家庭網絡素養調研報告》提供了一組數據:女童遇到過色情信息騷擾的占比達到29.3%。女童遇到網絡詐騙信息、網絡暴力辱罵、陌生人約見面的占比分別為35.9%、24.1%、11.5%。
2019年8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發布《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創新發展白皮書(2009-2019)》披露,近七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存在接觸網絡不良信息。電子游戲中的色情、暴力、賭博等不良內容嚴重影響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在頻發的校園欺凌惡性事件中,網絡欺凌日益嚴重。同時,近六成未成年人被害刑事案件存在未成年人不正常接觸網絡不良信息。
以上數據充分表明,我國兒童網絡行為目前正面臨著諸多風險。
張雪梅分析指出,兒童網絡風險的源頭可以歸為:攻擊和暴力、性侵和商業剝削。兒童面臨的具體網絡風險是:網絡欺凌與惡意攻擊、網絡詐騙、網絡兒童性侵、網絡兒童性剝削等網絡違法侵害;暴力恐怖信息、色情淫穢信息、價值觀扭曲信息、網絡虛假信息等不良信息影響,以及個人信息泄露、網絡隱私侵害、網絡沉迷和誘發違法犯罪等。
針對國內外兒童網絡保護法律政策狀況,特別是我國兒童網絡保護的最新立法動態, 張雪梅提出:完善網絡保護機制體系化建設;引導和培育向上向好的網絡文化;落實兒童個人信息和隱私保護;重點解決網絡游戲沉迷問題;推進兒童網絡保護與現實保護的融合;推動網絡素養教育有針對性和差異化的開展;加強對兒童網絡運用和保護的基礎研究;將兒童網絡安全保護作為家庭教育的重要內容,注重對家庭的網絡素養教育。
研討會上,張雪梅特別強調了兒童網絡保護中的媒體責任與媒介素養。她說,媒體在遵循一般的倫理準則以及具備基本的兒童權利意識之外(例如不歧視每個兒童,尊重每個兒童的尊嚴、注意保護權利特別是隱私權、尊重兒童的意見,確保兒童權利完整性、確保兒童安全、避免造成對兒童的“二次傷害”等等,確保兒童身心健康和尊嚴受到保護等),媒體在宣傳報道中還要及時糾正錯誤的觀念和對兒童保護不利的現象,例如存在的不平等、歧視、污名化、標簽化的一些現象等等問題,來引導正確輿論導向,改變對兒童權利不利的社會規范和價值觀,營造安全的網絡環境與輿論氛圍。同時,媒體在采訪報道中還應避免過度渲染兒童作為網絡受害者的形象,特別是女童作為弱者和受害者的遭遇;在警示報道中也要注意報道兒童運用網絡保護自己積極維權等正面信息;引導兒童參與網絡保護,在參與過程中培養兒童的網絡素養,鼓勵、引導兒童參與網絡內容的建設和使用,轉變兒童在網絡建設中的被動接受者局面等。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駐華辦事處高級新聞官員劉莉到會發言,她向與會媒體介紹了和來自政府部門、互聯網行業、研究機構、社會各界代表等國內外合作伙伴一起共同主辦 “網上未成年人保護與生態治理”分論壇的情況,深入探討了如何構建完善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法律體系,企業應如何擔負起相關社會責任等議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提出,在互聯網治理中應重點關注兒童,在加強兒童個人信息和隱私保護、應對針對兒童的性侵害、詐騙和網絡欺凌等一系列問題,應推行明確的監管框架和具體機制。同時,為兒童和年輕人賦權,提高他們的數字素養,對于兒童網絡保護也至關重要。
劉莉表示,新聞媒體在促進兒童網絡保護方面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希望記者能夠更多了解兒童權利和兒童網絡權益保護方面的信息,期待媒體在涉及此類問題的新聞報道中,做出更客觀全面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