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推進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與現實保護的有效融合,不僅要消除網絡給未成年人發展帶來的不利影響,更要充分利用網絡的優勢去彌補未成年人現實保護的不足,實現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跨越式發展。
● 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不應以犧牲未成年人基本權利為代價,把未成年人隔離在網絡環境之外,而是要積極支持、引導未成年人參與網絡保護,在參與過程中培養未成年人的網絡素養,以最終實現未成年人的全面發展。
據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于2019 年2月發布的《第43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達8.29億,其中10歲以下網民占比4.1%,10~19歲網民占比17.5%。
隨著互聯網的高速發展,首次“觸網”年齡的持續走低,對于心智不成熟、辨別能力差的未成年人來說,網絡世界帶給他們很多積極影響的同時,也摻雜著一些不那么友好的因素,甚至潛伏著危險。
為了更好推動中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8月20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發布了《中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法律政策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圍繞中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法律政策的六個主要問題開展了專題研究并提出具體建議。
以兒童權利為導向 建立堵疏結合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法律政策體系
報告認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要遵循兒童權利公約,確立以兒童權利為導向的法律政策理念。
報告重點從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三個角度進行了研究。
首先,報告明確了在新時代,互聯網對實現兒童發展權具有重大積極意義。其次,報告強調要充分實現網絡環境下兒童的受保護權,具體提出了三項立法政策建議:加大對發布、傳播不良信息行為的處罰力度;在刑法中規定對持有兒童色情信息行為的處罰;對涉及未成年人網絡欺凌的資料采取阻斷傳輸、刪除等措施,對實施網絡欺凌的行為進行處罰。最后,報告強調要保障兒童在網絡時代的參與權。明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不應以犧牲未成年人基本權利為代價,把未成年人隔離在網絡環境之外,而是要積極支持、引導未成年人參與網絡保護,在參與過程中培養未成年人的網絡素養,以最終實現未成年人的全面發展。
近幾年來,網絡直播、短視頻等新型媒體形式獲得未成年人的青睞。據相關數據顯示,在4.25億網絡直播用戶中,青少年觀看直播的比例達到45.2%。但其中內容良莠不齊,給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價值觀塑造都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于是,很多立法政策制定者、老師和家長在應對未成年人接觸網絡的問題時,傾向于“一堵了之”。那么,如何正確認識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中“堵”與“疏”的問題呢?
報告認為,國家要建立堵疏結合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法律政策體系。首先,在保證個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為未成年人提供網絡娛樂空間。其次,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網絡產品分類制度等。最后,社會應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娛樂空間。
網絡不是洪水猛獸,它帶給未成年人的不僅有危險,也有機遇和快樂。簡單的“堵”和“疏”都是草率的,哪些情況需要“堵”,哪些情況需要“疏”,這都需要審慎的研究和精細的制度設計。
搭建多方共治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機制 破解身份確認與隱私保護的難題
如今,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對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不能單靠政府、企業、家庭、學校中的任何一方來完成,多方共治理念已經深入人心。
報告認為,國家要搭建多方共治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機制,闡述了政府、企業、學校、家庭和社會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方面應該承擔的具體職責。
報告建議,應在中央層面設置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機制。政府要推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領域的國際合作,主動搭建全球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合作機制。互聯網企業要建設未成年人保護機制。要盡快培育專業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類社會組織,以有效銜接企業和學校、家庭,全面開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具體工作。
而在家庭職責方面,報告建議,立法應明確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中的重要地位。首先從觀念上要解決的問題是,當前未成年人沉迷網絡不僅是孩子的問題,也是家長的問題。家長要以身作則,多陪伴孩子開展有益的線下活動。
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過程中,我國當前立法政策的基本思路是:首先要確定未成年人的身份,在此基礎上強化對其特殊保護。人臉識別、指紋登錄、身份信息等都成為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重要手段。
那么,通過各種方式確認身份,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就不可避免地收集了未成年人的大量個人信息,如何保障這些信息不會被濫用?又如何保障這些信息不會被泄露?
報告認為,國家要破解未成年人身份確認與隱私保護的難題。為此報告建議,首先,國家應該主導建立“一站式”未成年人身份識別管理平臺,凡是需要確認未成年人身份的,都由這個平臺統一收集和管理。同時明確,該平臺只負責身份識別,不負責對這些信息的儲存及分析。此外,報告還建議區分年齡確定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的內容及完善監護人同意制度等。
重點解決未成年人網絡游戲沉迷問題 推進網絡保護與現實保護的有效融合
根據中國青年網絡協會第三次網癮調查研究報告顯示,我國城市地區14.1%的青少年網民受到網絡沉迷的困擾,人數為2400萬之多;鄉村地區的比率與此接近,因此整體數字可達3300萬。網絡沉迷不僅對未成年人身心造成了損害,也影響了家庭和諧幸福。
因此報告認為,國家要重點解決社會高度關注的未成年人網絡游戲沉迷問題。為此報告建議,由政府推動建立“一站式”的未成年人網絡游戲管理平臺,對未成年人網絡游戲行為進行統一管理。加強對企業調研,對互聯網企業在網絡防沉迷方面采取的有效措施進行研究,為立法提供參考并進行推廣。充分發揮家長、學校在未成年人網絡防沉迷方面的作用。明確網絡游戲成癮的診斷標準,加強對網癮戒除機構的治理。
報告認為,對未成年人的現實保護中還有很多尚未解決的問題。比如舉報機制不健全,很多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難以被發現;未成年人危機教育和自我保護教育匱乏等。
雖然日益重視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但其根源首先還是現實世界的問題。報告認為,國家要推進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與現實保護的有效融合。不僅要消除網絡給未成年人發展帶來的不利影響,更要充分利用網絡的優勢去彌補未成年人現實保護的不足,實現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跨越式發展。
因此報告提出以下建議:建立兒童大數據系統。建議依托數據庫,重點構建現代的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保護體系,在完善此系統的基礎上,進而向所有普通兒童普及,實現兒童信息管理的全覆蓋,這不僅是一個信息申報系統,更是一個要讓全社會了解和參與的兒童關愛保護的報告和干預處理系統。建立村(居)民委員會兒童福利督導員管理系統。當前很多省市都明確了村(居)民委員會的兒童權利監察員,其已經在宣傳政策、申報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信息等方面發揮作用,但這種作用還非常表面。建議強化其職責,以實現對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及時有效的關愛保護。此外,報告還建議,利用網絡的便捷性,建立及時高效的舉報機制。推動建設網絡教育平臺,提升家長教育能力。以網絡產品等形式,推動網絡素養教育的普及,開設網絡課堂,對未成年人開展有益的安全和文化知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