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天津社會科學院資源環境與生態研究所、天津社會科學院京津冀協同發展研究中心 屠鳳娜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京津冀如同一朵花上的花瓣,瓣瓣不同,卻瓣瓣同心”,要“著力擴大環境容量生態空間,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合作”。協同學和生態學融合而成的“協同共生”理論,強調區域內各共生單元的相互協調,協同發展和共同進化,有助于理順京津冀三地多元治理主體的關系,改善京津冀環境質量,解決人民對美好環境需要和環境治理不平衡不充分之間的矛盾,實現京津冀區域環境可持續發展。
長期以來,由于京津冀在資源稟賦、要素投入和經濟發展水平存在差異,三地環境污染的區域性、疊加性、外部性與行政分割化、屬地碎片化的治理之間的矛盾和沖突,是京津冀環境協同共治面臨的困境,也是淺層次臨時性相互協作的原因。實踐證明,傳統基于各種活動或行政指令的協作,是一種局部、松散、短期的合作模式,且在思維模式、參與方式、治理手段等方面存在“理性經濟人”和“地方本位主義”思想,制約了京津冀環境治理目標的實現。為促進京津冀協同共生系統功能的發揮,推進多元治理主體間的互促互進,協同治理,共同進化,要從構建多元治理結構、注入利益互惠新動能、加強“要素流”共享制度建設等方面,提高京津冀環境治理的整體效能。
構建多元治理結構
營造正向協同共生環境
政府作為環境治理的引導者,應從“萬能管家”轉變為“協作伙伴”,將企業、公眾及社會組織納入跨區域環境治理體系之中,并形成“三個”良性互動。
首先,政府與政府間的良性互動。為避免“轉嫁危機”、“搭便車”、“異地開發”等非共生現象的發生,京津冀三地政府應樹立“生態人”和“道德人”的協同共生理念,追求京津冀環境協同共治的目標和價值觀。在橫向權力上,理順并協調好京津冀三地政府間的利益關系,實現三地政府間的條塊互動、上下聯動;在環境治理上,建立信息共集共享共用的“共容利益”,強調由內而外的相互的尊重、認同、平等和信任;在協同共治上,整合區域各環境要素,貫通環境協同的上、中、下游各個環節,逐步拓展協同治理領域,延伸環境治理鏈條。
其次,政府與企業間的良性互動。企業具有多重身份,既是環境污染的主要制造者,又是環境治理的主體力量,其生產方式應由“被動督察”轉變為“主動減污治污”,走綠色生產和高質量發展道路。政府在環保執法和監管督察的基礎上,加強政企間的合作,積極推進 PPP 模式,監督和引導企業遵守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實現政企在環境治理上的“綠色共贏”。同時,還要監督和引導企業主動承擔環境治理責任,積極為社會提供良好的環境產品和服務。
最后,政府與公眾及社會組織間的良性互動。公眾和社會組織作為環境治理的主體,其最大的特點就是數量多、規模大、接地氣。環境治理亟需“環保最大公約數”力量的廣泛參與,努力實現政府與公眾和社會組織的良性互動。一方面,要培育公眾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讓節能環保成為一種自覺,一種習慣。另一方面,鼓勵社會組織在宣傳教育、環境問責、公益環境訴訟等方面積極發揮作用,為政府制定環境政策建言獻策。此外,還要建立和完善公眾及社會組織參與和介入環境治理的法律法規細則。
注入利益互惠新動能
強化協同共生單元
京津冀三地需建立環境治理的利益互惠機制,以平衡跨區域環境治理主體間的利益關系,為三地環境協同治理注入新動能。
首先,構建支持平臺。根據各自在環境協同治理中的受益程度,對付出更多環境治理和恢復成本的區域和相關利益主體,通過協商或按市場規則進行利益補償,從而解決環境治理中的外部性和系統性問題,調動京津冀各環境治理主體的積極性。
其次,完善投入機制。為了防止“公地悲劇”的發生,京津冀三地要統籌制定生態紅線標準,協同推進“三線一單”的編制和落實工作。并以此為依據,逐步完善環境治理的稅收體系,包括環境的服務、污染、資源以及產品等方面,通過市場機制,建立健全用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的交易制度。
最后,拓展融資渠道。為保證京津冀環境治理的可持續性,建立政府引導、市場推進、社會參與的多元化融資渠道。推進綠色貸款、生態保險、環境治理備用金等融資手段的實施。同時,政府要規范資金管理,監督政策落實,注重投入效率。
加強“要素流”共享制度建設
拓寬協同共生界面
環境信息、技術、政策等屬于京津冀環境治理的“要素流”,也是三地的協同共生界面。拓展京津冀環境治理的協同共生界面,有利于形成穩定的協同共生關系。
首先,完善信息共享制度。通過信息大數據的開放、協同和共享,積極推進三地環境信息大數據建設,打破傳統區域或部門間的行政壁壘和區域限制。為確保環境信息大數據的安全,要推進環境信息大數據在使用與應用上的法制化和制度化建設。
其次,建立社會監督反饋制度。一方面強化環境治理信息的公開披露制度,督促政企統籌生態環境保護與高質量發展之間的關系。另一方面,要加強回應反饋程序。對企業、公眾及社會組織反映的環境問題,應給予及時回復,并著力解決這些環境問題,從而形成多元主體間的良性互動。“自然之友”保護滇金絲猴和藏羚羊行動就是很好的例證。
最后,推進智能監測協同制度。智能監測是京津冀協同共治的“千里眼”和“順風耳”。一方面,要重視和利用好現代信息遙感技術,消除“數據孤島”和“數據煙囪”狀況,建立多功能的天地水立體數據綜合平臺。另一方面,為有效防范生態環境風險,需要提高環境質量監測的立體化、自動化和智能化水平,實現對京津冀區域環境狀況監管的全覆蓋,避免環境污染的“破窗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