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學習】加強市直機關基層黨組織建設,保障市直機關基層黨組織黨建活動經費,近日,德陽市出臺了《德陽市市直機關基層黨組織黨建活動經費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由市財政局、市直機關工委聯合印發。市直機關基層黨組織是指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設置的機關黨的基層組織(包括黨的基層委員會、黨總支、黨支部)?!掇k法》對市直機關基層黨組織使用財政資金開展黨建活動進行了規范,明確了黨建活動的計劃管理、開支范圍和標準、活動組織、經費報銷結算、監督檢查等,并對黨建活動經費支出項目進行了明細,明確了租車費、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費、住宿費、場地費、講課費、資料費等相關費用標準和列支渠道。
《辦法》明確了加強黨建活動經費管理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內容:
加強計劃管理。建立黨建活動計劃編制和審批制度,加強源頭控制。黨建活動計劃要報單位黨組(黨委)審批,并報市直機關工委備案。
嚴格規定黨建活動經費開支范圍、標準和活動組織方式。黨建活動經費是基層黨組織開展黨建活動發生的直接支出,不能發放任何形式的個人補助,包括交通補助和伙食補助。
開展黨建活動,要充分發揮黨員的主體作用,必須自行組織,充分利用本地條件,盡量安排集體出行。到常駐地以外開展黨建活動,原則上每兩年不超過一次。
嚴格活動內容、地點、用餐,即“八個嚴禁”:嚴禁借黨建活動名義安排公款旅游;嚴禁到黨中央、國務院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開展黨建活動;嚴禁借黨建活動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購置電腦、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黨建活動無關的其他費用;嚴禁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嚴禁發放任何形式的個人補助;嚴禁轉嫁黨建活動費用。
《辦法》在嚴格貫徹中央文件精神、遵循管理要求的同時,明確了經費規模和來源,將訪貧問困、宣傳納入黨建活動范圍,提高了黨建活動出行租用車輛的可操作性,明確了在部門預算公用經費相關科目中列報經費,切實提高了政策實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