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工智能日益成為新一輪產業變革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核心驅動力,重構生產、分配、交換、消費等經濟活動環節,催生出更新的技術、產品、產業、模式,引發社會經濟結構的重大變革,深刻改變人類生產生活方式和思維方式,實現社會生產力的整體躍升就成為了未來社會變化的趨勢。在這場以人工智能為引領的變革中,各大科技巨頭是主力軍,無論是國外的Google、微軟還是國內的BAT,在人工智能的研發、應用上都遙遙領先,繼續成為執牛耳者。這些科技巨擘無一例外也都是資本巨頭,而資本與技術的進一步結合無疑會形成新的“超級權力”。這種“超級權力”對人工智能及未來的信息技術發展將有哪些影響?對經濟社會又會產生什么影響?
所有創新科技的出現和發展都是人機環境系統的產物,資本與技術在這個系統中所起的作用非常重要,以前大家一致認為資本是積累財富的重要力量,現在不少人也認為技術,尤其是那些能夠轉化為社會產品形態的科學技術也是財富集聚增加的一個不可忽視的源泉,資本與技術兩者的有機結合所產生出的“超級權力”之力量更是讓大家驚嘆不已。然而,在人工智能時代,這種模式卻在發生著一些變化。例如,當前表面上幾乎所有重要的人工智能領域的突破性成果都是出自谷歌、微軟、IBM、亞馬遜、臉書、蘋果、華為、BAT等大型公司所支持的研究平臺,實際上,這些“突破性成果”大都不是這些“超級權力”公司孵化衍生出來的,而是像多倫多大學杰弗里•辛頓教授實驗室(開發出深度學習算法)、戴密斯•哈薩比斯領導的創業小公司DeepMind等研究開發出來的,后被這些大公司用資本收購而成的。另外,多年以來,人們一直認為算法、芯片和數據是人工智能的三大支柱,有人把算法比作“上帝之眼”,數據比作“智能的血液”;有人認為,誰擁有更多的數據,誰擁有更好的算法,誰就將主導未來市場產品。然而,事實并非如此。從算法的工作原理看,其計算結果代表了一種統計概率,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而非必然性。由于不具備推理能力,算法的適用范圍較為受限,在某一領域是“專家”,運用到其他領域可能就成了“外行”;數據也是如此,再好的海量優質數據若不與開發者的意圖、用戶主觀體驗、市場應用環境相結合,恐怕也很難實現其內在的價值。所以,這些大公司所形成的“超級權力”對人工智能及未來的信息技術的突破性發展將不會有太大的影響,而那些為了生存和發展的中小智能或信息公司、小團隊開發出令人耳目一新的顛覆性技術的可能卻比較大。
人工智能的發展需要大量的資本投入和技術積累,這或將導致社會各產業間、人才群體間與階層間的發展能力、資源占有程度與社會影響力方面的極大差異。這意味著這些大型跨國公司或將成為人工智能時代的巨頭企業,形成操縱全球產業結構與人才、資本、技術流向的壟斷能力。如果對其缺少有效的引導、制約和監督,可能會出現人工智能技術濫用而危害社會安全,或成為資本權力的附庸而激化社會矛盾。美國學者納爾遜曾提出,“研究美國國家創新系統,必須研究防務政策,這是對美國經濟、科技影響最大的兩個公共政策領域之一”。另外一個公共政策是反壟斷法,這個法案的目的是防止壟斷、確保市場競爭。對照著看,美國防務政策可以視為確保“壟斷”的公共政策。從根本上而言,市場社會優質發展是國家利益的保障,但是資本的逐利性和技術的潛利性往往會形成矛盾,如許多資本為了實現中短期的利益回報,會不顧技術的長期成熟性開發而進行竭澤而漁(如各種新技術的資本綁架行為),或者為了市場盈利而不顧及對社會的責任和義務(如游戲開發)等。總之,從中不難看出,這些資本與技術的進一步結合形成具有“超級權力”的科技巨擘對國家經濟社會的影響既有正面性——加速產業的升級換代、促進社會的快速發展,同時又有程度性的負面效果——形成壟斷利益集團、限制更新技術的使用和發展,而如何實現兩者有效的揚長避短和協調發展,將是未來一道需要不斷思考解決的經濟—社會和資本—技術發展難題。
【本文作者為北京郵電大學自動化學院崗位教授】
責編:趙博藝 / 楊 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