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是幸福追求的基礎,物質豐富是人類社會進步的基本條件。馬克思曾指出,沒有物質財富,那就只會有貧困的普遍化;而在極端貧困的情況下,就必須重新開始爭取必需品的斗爭,也就是說,全部陳腐的東西又要死灰復燃。然而幸福并不等同于物質占有,單純的物質主義幸福觀是對人類幸福實踐的片面理解,并非是哲學范疇內特別是唯物主義哲學意義上的幸福觀。
物質主義幸福觀以物質占有多少作為幸福衡量標準,人們通過物質欲望的滿足來證明自己的社會價值,以至于“消費的目的不是為了實際需求的滿足,而是不斷追求被制造出來、被刺激起來的欲望的滿足”。反思物質主義與唯物主義的關聯與區別,以及物質主義幸福觀產生與盛行的社會背景和理論條件,兼具理論和現實意義。
物質主義幸福觀形成與盛行的雙重原因
物質主義幸福觀從形成到泛化有兩個重要的時間點:一是18~19世紀,是物質主義幸福觀形成階段;二是近現代歐洲確立現代社會以來,是物質主義幸福觀盛行階段。物質主義幸福觀形成與盛行的原因,可以從哲學理論自身嬗變和社會經濟文化發展兩個層面分析,二者互為影響:18世紀物質主義幸福觀的興起,是工業革命帶來的社會生產力發展的結果,也形成于對唯物主義哲學的誤解性演化;資本主義現代社會中物質主義幸福觀的盛行,是消費主義社會和后現代文化的產物,也受到現代形而上學的生活世界轉向和后現代物質主義哲學的影響。
從哲學理論層面看,近代唯物主義的產生,是對早期自然唯物主義本體論的發展。相對于早期唯物主義探尋世界的物質本源,18~19世紀的唯物主義在處理物質和意識關系中強調物質第一性,馬克思在此基礎上,更突出人類活動面向社會的實踐哲學,具有面向社會生活的經驗性和實踐性特質,其唯物主義幸福觀亦具有實踐性。啟蒙以來的近代哲學和科學具有突出的工具理性特征,其核心是有用性。18世紀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使得工具理性的有用性更具有社會基礎,工具理性的可計算性和物質化體現于社會發展和日常生活中,物質的獲得成為有用性最為直接的表現。可以說,物質主義的形成借用了近代哲學的工具理性,并誤用了唯物主義所強調的物質第一性概念,物質主義幸福觀也隨之形成并在現代社會逐漸盛行。
從社會經濟文化層面看。其一,18世紀工業革命對社會生產力以及科學技術的促進,使得社會經歷了一次史無前例的物質豐富,人類認識世界的能力和信心大增,人們通過科學技術的發展實現了人對世界更具主動性的認識和對自然的改造。生產力的急速發展帶來大范圍的物質豐富,使得人們普遍關注物質財富具備現實可能性,這是物質占有作為一種社會文化思潮的形成條件。其二,后現代思潮將物質主義哲學作為其文化特征,滲入文學、藝術各個領域,使得以解構為特征的貼近社會和日常生活的后現代文化被大眾接受,人們在消費主義社會刺激的商品占有中,找到了贏得社會競爭力的簡單易行的途徑。人們的生活世界逐漸被物質化,形成了物質主義幸福假象。
質言之,物質主義幸福觀的形成是哲學理論、商品經濟和社會文化相互作用的產物。其理論理解與唯物主義相關,但它是對唯物主義關于“世界的統一性在于其物質性”的誤解,片面強調物質作為幸福判斷的標準,以至于在發展過程中把物質推崇到至高無上的位置,以扭曲的價值觀取代唯物主義對世界的認識以及解釋方式。因此,嚴格意義上說,物質主義的幸福觀已經失去了哲學的意味。
物質主義幸福觀與唯物主義幸福觀的區別
物質主義和唯物主義的差異主要體現于二者對物質的不同理解。唯物主義認為物質與精神是統一的,物質第一性,物質是標志客觀存在的哲學范疇;而物質主義將物質理解為可感知的事物。唯物主義強調物質是基礎,并不否認意識和精神的作用;物質主義截取了唯物主義關于物質第一性的觀點,并將其“擴展”為物質占有的重要性,將哲學對世界的理解簡單化為大眾在消費中的價值觀。
因此,唯物主義幸福觀和物質主義幸福觀具有不同含義。唯物主義的幸福觀不等同于物質消費和物質崇拜的物質主義幸福觀,前者強調物質是追求幸福的基礎,幸福是物質與精神的共同作用,后者是被消費文化推向極致的物質崇拜。二者對物質的根本認識不同,物質主義強調物質的占有和不斷更新,而唯物主義強調以物質為本源解釋世界。物質主義幸福觀完全忽視了唯物主義中對理性和精神世界的思辨,從而拋卻了哲學的本性。
此外,二者在歷史中出現的時間也不同。物質主義幸福觀的興起需要社會經濟的大范圍繁榮,這種經濟條件伴隨18世紀工業革命才得以成熟,而唯物主義則是一種哲學本體論,在這個意義上說,唯物主義較物質主義出現早得多。歷史上曾相繼衍生三種唯物主義,即古代樸素唯物主義、機械唯物主義(形而上學唯物主義)、馬克思的辯證唯物主義。因辯證唯物主義強調面向“現實生活”和社會歷史實踐的立場和方法,我們也稱為新唯物主義,這種唯物主義正是馬克思實踐哲學的革命性所在。對物質的占有欲自古有之,但作為社會思潮的物質主義幸福觀的興起,只是在工業革命推動社會生產力進步帶來的物質豐富社會中才出現。
幸福追尋的實踐性與崇高性
唯物主義強調物質基礎的重要性,但生活的物化不可取。可以說,對幸福生活的向往是人在不同時代、不同境域、不同社會的共同追求,是人性的本真表現和哲學的根本任務。幸福生活,體現著人類理性的崇高精神,它始終表現的是“一種針對過去的不滿,一種身處現在的應對,一種朝向未來的期待”。因此,不管是物質主義的占有欲,還是經驗世界的感官愉悅,它們并不是幸福追尋的根本樣態。幸福是人對世界的追問和人對自我的反思,在創造豐富的物質世界同時,幸福始終是一條向著人類自由和解放的實踐道路,伴隨著自我反思和理性思辨。幸福的追尋必然帶有實踐的色彩,在這個意義上說,幸福不是某種固定狀態,而是人實現理想的進程。馬克思主義哲學更是以整體觀的實踐哲學關注人的社會屬性,將人的全面解放和自由作為終極目標:“幸福就是人們在創造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實踐活動中,由于實現了自己的理想和目標而得到的內心的精神上的滿足。”因此,幸福的追尋只有伴隨哲學的思辨特質,才具有指導和批判現實的力量。馬克思以哲學的方式關注和把握人的現實世界,這才是實踐意義上的人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是超越物質主義的幸福追尋。
(作者:馬妮,系吉林師范大學吉林省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中心研究員、吉林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本文系研究闡釋黨的十九大精神國家社科基金專項課題“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哲學闡釋與中國生態文明發展道路研究”〔18VSJ013〕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