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開放與民主法治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缺一不可。在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征程上,我們更要加強黨對民主法治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關鍵詞】改革開放 全面依法治國 民主法治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識碼】A
40年來,我國民主法治建設成就斐然,全面依法治國深入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日益健全,為改革開放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提供了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創造性地將全面深化改革與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成為我們黨治國理政方略與時俱進的新創造、馬克思主義與中國實踐相結合的新飛躍。
改革開放與民主法治有機統一是重要經驗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無法可依、有法不依,國家社會就不能安定團結,人民群眾就不能安居樂業,努力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就更不可能。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在深刻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正反兩方面經驗基礎上,不斷提升對民主法治的認知水平。
從內涵上看,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經歷了從“法制”到“法治”的演變。法制主要是指靜態的法律制度及其構成的法律體系,而法治則不僅局限于靜態法律制度和體系,還包括法律制度及體系的有效運行和動態治理。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五次修改現行憲法時,把憲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修改為“健全社會主義法治”,表明我們黨依法治國的理念和方式實現了新飛躍。
從價值取向上看,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經歷了從“以法治國”到“依法治國”的發展。從春秋戰國時期的“援法而治”到新中國改革開放之初的“以法治國”,都還是一種工具主義法律觀,即將法律作為一種工具由國家使用。依法治國,強調依據法律、服從法律,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這是從權力支配法律向權力遵從法律的根本性轉變,充分彰顯了從工具主義法律觀向工具理性法律觀的轉變。
從主體約束上看,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經歷了從“依法治國”到“依法執政”再到“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提升。這是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對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認識的重要升華。在實現“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中,執政黨肩負管方向、管根本、管長遠的宏觀領導任務,因此必須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和依法執政。而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因此,執政黨在治國理政過程中當然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
從法治體系上看,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經歷了從以“憲法法律”為核心的國家立法體系,到黨內法規與國家立法的有機統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不僅包括完備的法律規范和法治實施、監督、保障體系,還包括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構成,將是憲法法律等國家立法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的二元體系,兩者之間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的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也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要確保這個體系有效運行,就必須實現國家治理法治化,充分發揮法治的積極作用,通過法律規則和法治價值的運用和弘揚,切實維護人民的主體地位,不斷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民主法治與改革開放相互促進是重要保障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改革開放為民主法治建設提供了強大動力和社會活力,民主法治建設則為改革開放提供了有效制度供給和制度保障。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全面依法治國保駕護航,全面依法治國需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加以健全完善。
執政興國需要依法治國。總結歷史經驗和教訓,我們黨既在探索過程中因忽視法治而經歷過嚴重曲折,也在法治昌明之下實現了成功飛躍。這使我們深刻認識到,法治是治國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從解決發展中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看,改革開放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使命更光榮、任務更艱巨、挑戰更嚴峻、工作更偉大,更要充分發揮法治的重要保障作用。
厲行法治是改革開放的鮮明底色。全面依法治國具有基礎性、保障性作用,因此,凡屬重大改革必須于法有據。如果改革開放背離民主法治,就會被各種違法施政、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的行為所侵蝕,從而違背初衷,違背黨和人民的意志,導致改革開放難以健康有序地推進。為此,我們必須重視法治在整個改革開放過程中的重要作用,用法治引領改革方向,規范改革方式,保障改革成果;同時,必須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改革開放過程中的各種問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法治凝聚起整個社會的改革共識,解決了深化改革過程中不可避免的矛盾。法治是改革的奠基石、發展的助推器,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改革的成敗。
改革開放是法治建設的強大動力。回顧改革開放40年的偉大歷程,改革開放推動了我國民主法治建設在諸多領域取得成就,不斷填補我國法治建設中的空白并推進法律制度實現體系化。伴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經驗和能力也在不斷積累和提高。可以說,我國民主法治建設每一個向前邁出的腳步,都離不開改革的推動。40年來,我們堅持在繼承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在改革開放推動下取得歷史性突破,而這“一個個利于長遠的制度,一項項匡正固本的舉措”,有效保障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本質特征,維護了人民的根本利益。
改革開放與民主法治互促互進。如果說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作為改革開放的開端,通過改革開放促進了民主法治進程,那么,黨的十八大尤其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頂層設計以來,則是民主法治引領改革開放。全面依法治國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一方面,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社會主要矛盾的轉變,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歷史性變化。這不僅對持續提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質量和效益提出更高要求,也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等美好生活需要提出更高要求。這要求我們通過全面依法治國這場國家治理領域的深刻革命,為著力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提供制度供給。另一方面,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了“深化依法治國實踐”的要求。“深化”意味著對既有法治建設成果的傳承,在開拓創新中不斷引領全面依法治國開創新局面;“實踐”則意味著從我國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出發,使憲法和法律在國家、社會治理和生活中真正得到切實貫徹,通過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具體方式予以實現。也就是說,在新時代,我們要繼續高舉改革開放大旗,助推民主法治建設,用日益完善的民主法治體系為改革開放保駕護航,從而推動更深層次改革和更高水平對外開放。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重要路徑
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推進全面深化改革,法治保障不可或缺。要尊崇法治,維護法治,必須確保憲法和法律有效實施,切實發揮法治的引領、促進、規范和保障等功能。方向決定前途,道路決定命運。道路問題是最根本的問題,關乎黨的命運,關乎國家前途、民族命運、人民幸福。“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如果路走錯了,南轅北轍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舉措也都沒有意義了。”
具體到我國法治建設的成就,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歸結起來就是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一條”。因此,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首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法治的道路”。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唯有堅持走法治道路,才能在復雜的局面中凝聚共識和力量,實現我們黨在治國理政方面的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其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是當代中國大踏步趕上時代、引領時代發展的康莊大道,必須毫不動搖走下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法治領域的具體體現,集中體現了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成就與經驗,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唯一正確道路。最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具有中國特色的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既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既不是簡單移植西方法治的“飛來峰”,也不拒斥人類社會法治文明的優秀成果,而是在深刻把握法治發展規律的普遍性、共同性和中華民族優秀法律文化傳統的基礎上,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作出的規律性總結,拓展了發展中國家走向法治化的圖景,為解決法治建設問題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重要路徑。
首先,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要始終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改革開放40年的實踐啟示我們: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因此,要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統一起來。
其次,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征,要始終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是共產黨人矢志不渝的初心和使命。中國共產黨是為誰執政呢?毛澤東同志說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鄧小平同志把人民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作為考慮一切問題的出發點和歸宿;江澤民同志提出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胡錦濤同志認為要順民意、謀民利、得民心,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在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的重要講話中,習近平總書記82次提到“人民”,如“基于對人民群眾期盼和需要的深刻體悟”“讓人民共享改革開放成果”等。這一系列論述表明,中國共產黨是在為人民而執政。在政治實踐中,共產黨執政是為了維護和實現人民的利益;從憲法規范看,共產黨執政就是為了保障和實現人民的權利;抽象為憲法原則,共產黨執政就是為了保障和實現人權。
最后,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要始終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加強黨對依法治國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處理好全面依法治國與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之間的辯證關系,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必須長期堅持、不斷豐富發展。
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開啟新征程指明了前進方向,我們更需要堅守“善于建設新世界”的雄心壯志,在櫛風沐雨中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將改革開放在法治軌道上進行到底。
(作者為武漢大學副校長、教授)
責編/張忠華 美編/史航
聲明:本文為人民論壇雜志社原創內容,任何單位或個人轉載請回復本微信號獲得授權,轉載時務必標明來源及作者,否則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