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是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動力,也是完成鄉村振興戰略目標的有效路徑。當前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面臨成立動機不純、入社程序不規范、發展規模較小、組織功能單一等問題。對此,我們應著力加強制度建設,積極進行宣傳引導,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暢通溝通渠道。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 鄉村振興 農業
【中圖分類號】F306.4 【文獻標識碼】A
改革開放四十年來,我國鄉村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長足進步,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實踐中的弊端也逐漸顯現。為了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實現農業更強、農村更美、農民更富的目標,我們必須著力解決這些弊端。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解決當前我國農業經營小而散、小而弱等問題的有效手段,近年來被廣泛應用于全國各地,對農村經濟發展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問題。
農民專業合作社在鄉村振興戰略中的積極作用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有利于實現農業規模效益。當前發展較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對土地的集中規劃利用,普遍實現了規?;洜I,為農業機械的應用創造了條件。大型農業機械的應用,比如聯合收割機、高壓水炮等,極大地提高了農業生產效率。同時,國家為了引導、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將很多惠農政策、資金向合作社傾斜,進一步降低了農業生產成本。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有利于提高農產品質量。一方面,土地的規模經營以及大型農業機械的應用,使得種地農民數量減少、生產效率提高,有利于打造一支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隊伍;另一方面,規?;慕洜I使得土地的開發整理更加便捷,為實現綠色農業甚至有機農業奠定了基礎,有利于提高農產品質量。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有利于新技術的推廣研發。在農戶分散經營的情況下,新品種和新技術的推廣面臨很高的成本,也不易見效。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立后,集中經營成為主要方式,農業科技的推廣和應用更為方便。一些大型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與高?;蜣r業部門建立合作關系,第一時間掌握前沿農技信息,充分享受科技發展帶來的紅利。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有利于改善農村面貌,建設美麗鄉村。一方面,集中經營便于對土地進行整理,能夠使村容更加整齊;另一方面,大型農業機械的應用不僅減少了污染,而且成為了農村靚麗的風景線。此外,生產方式的轉變會引導人們轉變生活方式,農民可以不必起早貪黑地勞作,能夠有更多的時間打理自己的生活,提高生活品質。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有利于解放農村富余勞動力,增加農民收入。農民將土地托管或入股到合作社,不僅能夠從土地中解放出來,還能獲得不錯的收入??梢哉f,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不僅能夠解決“明天誰來種地”的問題,還能解決“怎樣把地種好”的難題,是破解當前我國農業發展困境的有效手段,是實現鄉村振興的有效路徑。
當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面臨的問題
部分合作社成立動機不純,存在“空殼合作社”。根據相關數據,截至2018年9月底,我國依法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達到213.8萬家,入社農戶占全國農戶總數的48.5%。但在這些農民專業合作社中,有很多在登記后并沒有開展業務或活動,沒有實質的項目運轉,有些甚至連辦公地點都沒有。少數地區的政府部門為了追求亮眼的合作社數量,完成任務指標,默許這種行為的發生,阻礙了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用的發揮。
入社程序不規范,存在糾紛隱患。入社程序是否合法、規范,入社行為是否持久,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否持續健康發展的關鍵。在實踐中,一些農戶法律意識淡薄,入社、退社行為比較隨意,沒有履行法律規定的相關程序。這給合作社的經營帶來了較大的隱患,制約了合作社的持續健康發展。
發展規模較小,組織功能單一。我國一些地區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規模較小、組織結構較為松散、凝聚力不強,名義上是合作社,實際上還是農民的“單打獨斗”。為了應對這種情況,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中增加了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的規定,鼓勵發展規模更大、組織程度更高的聯合社。與日本、德國、美國等發達國家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相比,目前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功能還比較單一,大多局限于農產品的生產和加工,為農民提供技術指導、金融服務、信息咨詢等方面的能力還不夠,導致農產品質量較低、附加值不夠,影響了其市場競爭力和盈利能力的提升。
融資難題制約合作社發展壯大。融資問題一直是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面臨的重要問題。早在2009年,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就專門下發了《關于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要求“把農民專業合作社全部納入農村信用評定范圍”,“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信貸支持力度”,“創新適合農民專業合作社需要的金融產品”,希望可以緩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融資難題。然而在實踐中,效果比較有限,且依然存在著諸多問題。
多措并舉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
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宣傳引導。一方面,要組織廣大農民,尤其是有入社意向的農民進行實地考察,向其推薦成功案例,使廣大農民群眾了解合作社創辦的目的以及加入合作社的好處,增強農民入社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另一方面,要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引導農民依法入社,依法行使和保護自身權利。
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制度建設。首先,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制定合作社發展的實施細則,保證規章制度的嚴肅性、可行性。其次,應健全組織保障,確保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有效落實。對“空殼合作社”,要堅決予以取締,對合作社運行中侵犯農民利益的行為堅決予以打擊,使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更加規范化、法治化。最后,應建立暢通的利益訴求反饋渠道,對于制度中存在的不合理內容及時作出調整,切實保障農民權益。
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政金融支持力度。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經濟實力不強、自我積累能力較弱,亟需財政與金融部門的扶持。長期以來,我國一直重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支持,專項資金逐年增加,各地方預算中也都安排了專項資金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未來,各地應繼續完善相關制度,并對專項資金的數額給予明確規定。同時,應研究制定完善的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制度,提髙資金的使用效率,確保資金真正用到“刀刃”上。金融部門應在防范資金風險的同時,適當降低信貸門檻,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支持力度。
暢通溝通渠道,落實惠農政策?;蒉r政策落實需要從上到下一級一級傳達,而合作社爭取資金和政策需要從下到上一級一級申請,鏈條長、審核部門多,容易出現推諉扯皮現象。因此,應探索建立網上惠農申報管理系統,減少審批環節,實現供給與需求更為高效的匹配。此外,應創新對惠農資金和政策使用效果的考核評價機制,使合作社對未來發展進行總體謀劃。
(作者分別為中共唐山市委黨校理論研究室講師;中共唐山市委黨校理論研究室教授)
【注:本文系河北省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研究課題“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問題研究”(課題編號:2018ZD012)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張琛、孔祥智:《農民專業合作社成長演化機制分析——基于組織生態學視角》,《中國農村觀察》,2018年第3期。
②黃祖輝:《改革開放四十年:中國農業產業組織的變革與前瞻》,《農業經濟問題》,2018年第11期。
責編/孫渴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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