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綠色轉型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重構經濟績效的應有舉措。我們應樹立綠色治理理念、創建綠色制度體系、以法治推動綠色發展、創新綠色科技,將綠色轉型進行到底。
【關鍵詞】綠色發展 國家治理現代化 綠色轉型 【中圖分類號】F120.3 【文獻標識碼】A
綠色治理:新時代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可以說,生態建設與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正是“發展不平衡”的重要表現,這既是對長期以來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導致的經濟總量擴張與資源有限供給、資源利用效率低下、環境容量不足之間矛盾的深刻反思,也是新時代下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質量的需求同政府的生態環境質量的供給不足之間的矛盾反映。生態文明建設是針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作出的新判斷,綠色發展與國家治理現代化有著嚴密的邏輯關系,綠色治理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綠色治理是破解生態治理困境的必然要求。在以往國家治理實踐中,我們往往只注重經濟效益而忽視了環境效益,以犧牲生態環境換取了經濟的高速增長,從而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后果。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明確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要求、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在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推動技術創新、促進資源高效使用、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等方面作出了具體部署,明確指出當前我國生態環境治理所面臨的艱難挑戰——生態環境的惡化已經成為現代化發展的一個明顯的短板。這些挑戰為生態治理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在傳統治理模式基礎上探索創新進行綠色治理,將綠色治理作為實現生態環境治理的重要支柱和基本途徑,努力實現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才能推動經濟社會的長足發展。
綠色治理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題中之義。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完整的制度系統,它涵蓋經濟、政治、社會、文化和生態文明的各個層面,國家治理現代化亦即經濟、政治、社會、文化和生態文明的現代化。“現代化”一詞為生態文明建設指明了方向,它要求在國家治理的過程中必須順應時代發展潮流,必須遵循人類社會發展規律,必須立足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需求,而綠色治理恰恰符合“現代化”所提出的要求,現代化治理的一個重要維度就是綠色治理。進行綠色治理也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一個必要環節。
綠色治理事關人民群眾的長遠利益
改革開放四十年來,中國經濟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民眾享受到了改革開放帶來的紅利。然而,從過去發展歷史來看,我們曾一味追求經濟的高速增長,而忽視了生態環境被破壞的“效用”問題。這些問題隱藏在經濟增長的背后,表面上與經濟政績沒有直接關系,實際上影響著民眾個體或群體的利益。準確地說,為促進經濟發展所付出的環境代價,最后受損的還是廣大人民群眾,還會導致人民群眾不滿情緒長期積累。更為關鍵的是,生態環境的狀況也在一定程度上對經濟發展產生著影響。
進入新時代,人民群眾整體的生活水平已經得到大幅度提升,越來越多的民眾逐漸將目光由如何實現基本溫飽轉向如何提高生活質量和實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與政府財政收入相比,他們更加關心周圍的環境給自身生命健康帶來的影響,甚至不少民眾將政府對于生態環境的治理和改善作為評判政府能力和成績的重要依據。這一方面反映出民眾在經濟社會轉型時期現實需求與利益關注點的重大變化,他們不再僅僅看重一個城市的繁榮程度,而是更多考慮到城市是否清潔宜居;另一方面表明生態環境破壞的危機已經和政治發展、政府治理能力產生了直接的聯系。實現綠色發展不僅僅是一個改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問題,它更是影響國家治理的重要政治問題。這意味著,對于處在經濟社會轉型期的中國而言,綠色發展已經成為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新面向,也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應有舉措。
多措并舉推進綠色轉型
樹立綠色治理理念。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在綠色發展理念上,中國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宣傳力度還不夠,公民的綠色意識較為淡薄,一些民眾對綠色發展的內涵和目標的認識仍不清晰,綠色的生活方式有待進一步形成。因此,要不斷深化思想認識,緊繃綠色發展這根弦不放松,處理問題時善于運用綠色思維,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的治理模式。要加強綠色理念的全民教育,提高全民環保意識,用綠色理念指導公民行為,將綠色發展理念融入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并通過現代技術手段加強宣傳引導,在全社會營造綠色發展的濃厚氛圍;要充分挖掘中國古代“天人合一”哲學思想和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于生態環境治理的智慧精華,在理論層面做到有據可依,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生態觀、治理觀;要做好長遠規劃,給出環境治理時間表,以全國綠色發展規劃為統領,把綠色發展理念納入地方發展規劃的制定和實施中。
創建綠色制度體系。當前,我國在環境保護制度建設上存在很多不足之處,如環境保護的監督制度執行不力、公民參與制度缺失、環保監督舉報獎勵機制不夠完善等。這就要求我們建立嚴格的監督制度,將生態環境治理的效果納入行政績效考核評估之中,建立起責任追究機制,同時加強公民監督、輿論監督等外部監督,杜絕不利于生態環境保護的行政行為,并建立多元主體參與制度。國家治理現代化的一個基本特征就是治理主體的多元化,現代化的治理是諸多力量形成合力的治理,在綠色轉型過程中也一樣需要執政黨、政府、社會組織、企業等各個主體各司其責、共同參與、共理共治,還要動員全體公民加入到綠色治理的行列;建立健全激勵制度,增加財政支出在環境保護工作上的投入,確保環境保護治理的各項財稅、物價、金融政策得到有效實施,加快推進和完善生態補償制度;在政策制定上,將創新創業與環境保護聯系起來,鼓勵更多的人參與到環保事業中。
以法治推動綠色發展。環境法治建設是我國生態環境治理中的一個短板,環境立法缺乏對執行時的具體考慮,環境執法偏軟的局面依然存在。因此,推動社會發展模式的綠色轉型,必須實現社會主義“法制”與“法治”的并重,既要加強環境立法建設又要加強環境執法,積極構建“綠色”法治體系,使綠色治理行為在法律的框架內運行,切實保證治理的成效。具體來說,就是要加強環境立法工作,構建起符合綠色發展原則的法律體系,建立健全現有的法律法規,完善細化各項條文,賦予法律法規更強的操作性;加強環境執法力度,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嚴懲不貸,做到在環境保護領域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推廣環境司法,完善環境訴訟制度,暢通群眾訴訟渠道,從而有效遏制環境違法事件的發生。
創新綠色科技。在現代社會中,要實現綠色轉型必須依靠科學技術為支撐,創新科學技術。科技創新包括三個維度:經濟、社會和生態可持續性,要整合考慮三個效益的最優化。為此,我們需要通過科技創新來增強應對各種環境破壞的能力,發展先進的制造技術、生產技術、污染物處理技術,依托科技創新在可再生能源利用上取得突破,進一步提高環境資源利用率,全力促進全社會的節能減排,實現低碳發展。同時,可依靠信息化技術擴大綠色治理的成效,探索“互聯網+綠色發展”的模式,充分利用互聯網這個平臺,在人民群眾生產和生活的各個環節傳播綠色發展理念、拓展參與廣度、應用數字技術、開展綠色活動。要培養一批在綠色治理領域中可用的技術人才,增加各個高校、科研機構、相關技術部門在創新綠色科技方面的資金扶持力度,有效保證在創新生態科技上的可持續發展。
(作者為河北大學工商學院講師)
【參考文獻】
①《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人民日報》,2015年5月6日。
責編/賈娜 美編/宋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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