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經濟全球化進程使國家間跨文化交流日趨頻繁,但是由于各國文化的“特殊性”和“差異性”,跨文化交流效果不甚理想。新時代,跨文化交流需要確立“普遍平等”“尊重差異”和“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基本原則,使跨文化交流能夠在平等、互惠中順利進行。
【關鍵詞】普遍平等原則 尊重差異原則 人類命運共同體原則
【中圖分類號】G115 【文獻標識碼】A
隨著中國同其他國家的文化交流日漸頻繁,如何在跨文化交流中克服傳統文化認同的鴻溝以及超越“文明沖突論”的藩籬,使不同文明體間的交往互動更加高效,成為一項重要課題。
傳統文化認同的解構
傳統的文化認同將文化看作一個既定的實體和事實,文化認同是基于文化內部和外部的“差異性”形成的認同,從本質上遵從著文化中心主義的邏輯,通過文化之間的差異對文化分類,認為每種文化自成體系并且本質上沒有相互關系,文化之間是“非此即彼”的關系。按照傳統的文化認同邏輯和思維,各種文化都將自身的生活方式理解為正常的生活方式,而“他者”的存在則超出了正常的理解范圍,按照這種文化價值觀所形成的觀念,必然會導致不同文化間的沖突。
文化沖突的典型表現就是文明沖突,文明沖突通過將文化作為封閉和孤立的單位來劃分世界,然后將不同文化之間的交流和互動關系描述為“沖突”,據此詮釋國際政治并將其作為實現國家意志的政治策略。“文明沖突論”以人類文化交往中最明顯的、最激烈的現象“沖突”來詮釋跨文化交流,將“沖突”視為文化差異的必然結果,用“文明的沖突”的命題否定了“跨文化交流”的可能性。在這種背景下,文化或文明具有了新的政治意義和政治導向功能。“文明沖突論”是文化中心主義的典型表現,其實質仍然是冷戰思維的延續,假設各個文化主體之間的關系是沖突的狀態,使文化間的冷戰替代了政治間的冷戰。
總之,“文明沖突論”從一開始就將人們引入到一個理論陷阱中,即文明間只存在沖突,任何外來文明都是潛在的威脅,由此必須對其他文明進行防范,以維護自身的文化安全。只有超越傳統文化認同和跳出“文明沖突論”的藩籬,我們才能構建理性和包容的跨文化交流原則。
構建跨文化交流的基本原則
隨著全球一體化進程的加深,跨文化交流愈加頻繁,但是傳統的文化認同一般是建立在自我文化與他者文化的差異性之上的,以自我文化為中心看待世界,貶低和拒斥其他文化。
如果只認為自身文化是整個人類文化的中心,將使跨文化交流的開展面臨諸多困難。每種文化都有其存在的價值,要理性地看待文化間的差異性,認識到每種文化的獨特性,不能因為其他文化與自身文化的差異性就設法去改造和同化。在新時代,跨文化交流應該遵循以下幾項基本原則。
首先,跨文化交流需要在思想上和觀念上確立“普遍平等原則”。從表面上看,每種文化都各具特色,但是究其實質,每種文化不過都是人類文明的有機組成部分,文化的特殊性都蘊含在人類文化的普遍性之中。因此,“普遍平等原則”是跨文化交流得以順利進行的根本原則,對于人類文化的傳承而言,各種文化的價值和地位是平等的,并且只有基于“普遍平等的原則”,才有可能使各種文化在堅持自身特殊性的同時,用一種開放和接納的態度看待其他文化。跨文化交流的“普遍平等原則”不僅是跨文化交流的基本宗旨,而且應該成為跨文化交流的思想基石。但是想要真正實現跨文化交流的“普遍平等”,則需要人們都認同這一原則,并且自覺地參與到這種原則的制定和維護中,否則很容易流于形式而又重新回到“文明沖突論”的老路上。在跨文化交流的實踐中確立“普遍平等原則”的根本途徑在于探尋和解決文化之間的差異問題,將文化間的差異性視為人類文明多樣性的表現,從而實現真正的文化認同。
其次,跨文化交流需要堅持“尊重差異原則”。“尊重差異原則”能夠有效消除文化偏見和以自我文化為中心的優越感。對待各種文化的獨特性和差異性應回歸到人類的歷史進程中去考察,文化間固有的、本質的差異需要回到各自歷史進程和歷史背景中進行分析,從而真正理解各種文化存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在認可自身文化特殊性的同時,使尊重和理解其他文化的差異性成為可能。文化的差異性不應該被同化和消滅,而是應該作為人類文化的一部分予以保留。“尊重差異原則”在跨文化交流中的具體方式是把排斥變為吸收,這樣他者的差異性不僅不會被排除,而且會成為構成自我認同的一部分,使跨文化交流在不影響自我認同的同時,尊重他者的文化和生活方式。“尊重差異原則”應該成為跨文化交流實踐的首要原則,從而改變過度褒揚自我文化、貶低他者文化的意識,將各文化的歷史經驗都作為人類整體文明多樣性的表現,只有這樣才能夠實現自我理解和對他者理解兩者關系的協調。
最后,跨文化交流需要樹立“人類命運共同體”普遍原則。習近平同志提出的“人類命運共同體”體現了跨文化交流的“普遍平等原則”和“尊重差異原則”。一方面,“人類命運共同體”從人類的整體命運出發,超越了各種文化的特殊性和差異性,對于各種文化都具有普遍意義;另一方面,“人類命運共同體”尊重各種文化的特殊性和差異性,將各種文化都視為維護和捍衛人類命運的組成部分,任何文化都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構建貢獻各自的力量和智慧。“人類命運共同體”思想是最具普遍價值意義的文化理念,各種文化都是人類文明的組成部分,跨文化交流能夠在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框架內得到解決。“人類命運共同體”超越了民族認同、國家認同、地區認同、宗教認同和文化認同,是人類發展至今所能夠實現的最廣泛最恰當的普遍原則,應該作為跨文化交流的根本原則之一。
跨文化交流基本原則的實踐途徑
“跨文化交流”基本原則在實踐中的真正確立需要不同文化主體的共同努力。首先,不同文化需要對傳統文化認同的視角進行反思。文化認同意味著從一種特定的視角看待文化,只有意識到這種視角的存在,才有可能對文化認同中存在的偏見進行反思,為超越這種視角、從他者的視角看待文化成為可能。其次,需要書寫和構建一部基于“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之上的歷史宏大敘事,通過這種宏大敘事樹立對“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歷史認同,從而建立超越傳統的文化認同理念,實現跨文化交流從排斥到吸收的觀念轉變。最后,需要賦予“人類命運共同體”更多的文化價值內涵和評價維度,使我們在跨文化交流中能夠以此作為標準,妥善地處理自身文化與其他文化、人類整體文化之間的關系,既不過度迷戀自身文化,又不盲從其他文化。
跨文化交流要求在保持自身文化認同的同時,消除潛意識中對于其他文化的貶低和防范,這就需要消除“文明沖突論”所帶來的不良影響。跨文化交流需要按照“普遍平等原則”“尊重差異原則”和“人類命運共同體原則”建構一種新的跨文化交流機制和形式,承認文化多樣性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使文化認同和理解的力量超越特殊性和差異性,從而減少和消除文化之間的矛盾和沖突。
(作者為云南大學歷史與檔案學院博士研究生)
【參考文獻】
①【美】塞繆爾·亨廷頓著、周琪譯:《文明的沖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北京:新華出版社,2010年。
責編/孫垚 美編/王夢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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