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我國農村地區公共服務發展相對滯后,難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需求。因此,我們必須要構筑城鄉一體化的公共服務財政保障制度,完善農村公共服務監督機制,提升農村公共服務供給質量。
【關鍵詞】城鄉一體化 公共服務 城鄉差距 【中圖分類號】C913 【文獻標識碼】A
黨的十九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為了有效達成這一目標,必須要實現城鄉之間的協同發展,完善農村地區公共服務供給,提升農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以及福利待遇。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發展并不僅限于單純增加農村地區公共服務機構的數量,而是要從供給與需求兩方面入手,尊重農村居民的訴求,推動農村公共服務供給結構優化升級,讓農村居民享受到更優質的公共服務,提升其獲得感。
當前,我國農村公共服務供求失衡的矛盾逐漸凸顯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逐步提升,對公共服務的需求不斷增加。但受多方面因素影響,現階段我國農村地區的公共服務供給尚不能完全滿足農村居民的需求,供求失衡矛盾逐步凸顯。
一是農村公共服務水平有限,城鄉差異逐步增大。城鄉二元發展導致農村地區的公共服務發展相對滯后于城市地區,農村地區公共服務資源較少,難以滿足群眾的現實需求。比如,一些較為偏遠的農村地區受地理位置以及經濟條件限制,無力提供優質醫療資源與優秀教育資源,看病難與上學難問題進一步加劇。雖然新農合制度為農村醫療條件的改善提供了契機,但其需要逐層上報并具備報銷門檻等特點,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農村醫療難題的改善。此外,一些地區盲目進行撤點并校,使得部分青少年難以享受到更加便捷的教育服務。
二是農村地區優質公共服務供給不足,無法滿足農村居民消費升級的需求。現階段,一些農村地區的公共服務質量相對低于城市地區。一方面,基層政府的財政能力有限,在公共服務資金配置方面存在較大缺口,只能專注于必要的公共服務,無力提供更加豐富的公共服務。另一方面,城市居民的文化水平相對較高,對公共服務的需求更加多元,同時也具備更鮮明的維權意識,能夠通過多種渠道反饋民生意見,進而推動政府進一步完善公共服務機制,提升公共服務質量。而一些地區的農村居民往往受限于傳統思維模式,同時缺乏利益訴求的表達渠道,無法有效實現訴求上達,阻礙了農村公共服務質量的提升。
構筑城鄉一體化的公共服務財政保障制度
農村與城市公共服務財政保障制度分離,是導致農村公共服務發展滯后的根本原因。因此,應充分發揮政府對資源的調配作用,引導城市公共服務資源向農村地區流動,支持農村公共服務事業發展。另外,財政保障制度應從單邊支持轉為多邊支持,廣泛吸納社會資本參與農村公共服務建設。
一是要轉變傳統的財政保障理念。當前我國的公共服務財政保障主要依賴于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城鄉二元發展導致了城鄉財政資源配置不均衡。雖然近年來我國已經開始逐步探索城鄉均衡的財政保障機制,但并未取得理想的效果。因此,各地應打破狹隘的區域理念,走公共服務城鄉一體化發展道路,為農村公共服務發展提供更多的財政支持。
二是要實現公共服務財政保障跨政府間合作,豐富財政資金來源。從現階段我國農村公共服務的財政資金來源來看,中央、省級政府劃撥與縣級政府自籌是主要來源。城鄉盡管在地理位置上相鄰,但屬于不同的行政管理單位,公共服務各自獨立發展。要構筑城鄉一體化的公共服務財政保障制度,就有必要探索城鄉之間財政保障的跨區域政府間合作,即要實現縣級政府與市級政府的財政合作。此外,分稅制雖然保證了政府的財政供給能力,但也進一步加劇了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差異,縣級政府稅權不斷上移,公共服務財政資金自籌難度較大。因此,必須要進一步探索縱向政府間財政保障合作。比如,縣級政府可以爭取中央財政公共服務專項資金撥款,為公共服務建設提供資金保障。
三是要廣泛吸納多種資金,實現公共服務資金從單渠道到多渠道的轉變。單純依賴政府的公共服務模式缺乏自我造血能力,會加重政府的財政負擔。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發揮市場力量、引導社會資本向農村公共服務流動、優化資金供給,已經成為農村公共服務發展的重要路徑。一方面,地方政府可以探索購買新型公共服務等供給模式,進一步緩解財政壓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可以加強與其他行為主體的合作,培育新型的優質公共服務產業,在滿足人民需求的同時,進一步刺激農村公共服務消費,實現公共服務的自給自足。
四是要科學統籌公共服務財政支出,保障城鄉公共服務財政供給均衡。城鄉一體化的公共服務機制,不僅要拓寬財政資金的來源,更要關注財政資金的實際支出。一方面,要做好城鄉一體化的財政支出規劃,避免厚此薄彼,從頂層設計層面保障城鄉公共服務建設支出均衡發展。要結合鄉村地區的實際狀況與需求,科學規劃資金應用,做好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另一方面,要加大對公共服務財政支出的審查力度,實現公共服務財政資源的合理利用。
完善農村公共服務監督機制,加大農村公共服務供給力度
城鄉一體化公共服務模式的構建,涉及不同的利益主體,存在著相互交織的利益博弈,因此,我們要加強農村公共服務監督機制建設,保證公共服務增量保量發展。
一是要重視人民群眾監督的權利,將城鄉一體化公共服務置于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在政府參與并負責核心監督的管理模式中,若人民群眾一直處于邊緣地位,則無法實現對公共服務建設的深入監督,也無法保障人民群眾的合理訴求獲得滿足。因此,必須要讓人民群眾具有參與公共服務監督的權利,實現監督主體的多元化。此外,也要注重培養農村居民的監督意識,引導其積極主動參與監督。
二是要加強公共服務管理與監督的法治化建設。公共服務運營涉及到民事、行政、金融等多種行為,單純依賴人民群眾與政府機構,既無法實現監督的常態化,也無法進一步增強監督的實效。因此,必須要發揮法律的約束作用,加強公共服務管理與監督的立法。一方面,要借鑒城市公共服務管理經驗,制定適合鄉村地區的法律法規,讓公共服務管理與監督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加大監督執法力度,違法必究。
三是要構建多樣化的監督手段。“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不斷優化監督手段,才能徹底發揮監督機制的作用。具體來說,就是要為人民群眾參與公共服務監督提供更加便捷的渠道。首先,要充分結合農村人口的文化水平,注重對民眾意見的收集,發揮監督的效用。其次,要借助新媒體,打造公共服務監督平臺。近年來,隨著移動互聯網技術的發展,新媒體在農村逐漸普及開來。地方政府可以利用微信公眾平臺、官方網站等開通監督舉報功能,全面破除公共服務監督壁壘。最后,要加大現代信息技術應用,主動開展內部監督。比如,政府部門可以對公共服務項目建設與運營情況進行大數據風險分析,找到可能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監督與治理。
(作者為天津城建大學建筑學院講師)
【注:本文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基金項目“時空行為視角下城市軌交站區空間生長機理及動態調控策略研究”(項目編號:51608348)的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李云:《以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為抓手 推進鄉村振興戰略落地落實》,《先鋒》,2018年第9期。
②朱戰輝:《從管理到服務:鄉村治理轉型實踐與治理機制分析——以南京市“為民服務資金”為例》,《中共寧波市委黨校學報》,2018年第5期。
責編/孫渴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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