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前,我國農村養老服務面臨著家庭傳統觀念缺失、物質供給能力弱化,政府財政投入不足、政策支持力度不夠,市場運行規律失靈等一系列問題。對此,我們應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完善農村養老服務供給模式,通過構建多元化的供給主體、建立完善的供給政策等方式,推動農村養老服務供給模式的轉型升級。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 農村 養老服務 【中圖分類號】C916 【文獻標識碼】A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城鎮化成為推進國家現代化建設的重要途徑,并從根本上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我國的城鎮化推動人口從農村快速流向城市,因而出現了空心村、空巢村等問題。在城鎮化建設中,如何應對日趨嚴峻的人口老齡化問題,關系到農村社會未來的可持續發展。因此,推進農村養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構建新型農村養老服務供給模式尤為必要。
當前農村主要的養老服務供給模式
家庭養老模式。自古以來,對老人的贍養問題一直是家庭組織的重要責任和義務。家庭養老作為農村養老服務供給的主要模式,是我國持續時間最長的養老模式,其通過家庭成員對老年人的贍養,使老年人安度晚年。家庭養老模式不僅能夠滿足老年人的經濟需要和生活物資需要,同時還能夠使老年人獲得精神上的慰藉。通常情況下,子女是農村養老服務供給的主要提供者,雖然當前家庭養老模式在農村有所弱化,但不可否認,在未來較長一段時期內,家庭養老仍然是解決農村養老問題的主要途徑。因此,我們應充分發揮家庭養老的功能,構建更符合現代農村特征和形勢的家庭養老模式,積極引導外出打工者就近就業,實現經濟收入與家庭照顧兩不誤。
福利性養老模式。養老服務既不同于私人產品供應,也不同于公共產品供應。由于其準公共產品的特殊性,對于政府而言,一方面,需要通過資源調動和制度改革來推動養老服務供給;另一方面,由于參與的有限性,其在養老服務供給過程中受到政治體制、傳統文化等多重因素影響,不能過分干預養老服務供給。從農村養老服務整體來看,政府一直是養老服務制度改革的主要推動者,特別是在新型城鎮化建設過程中,政府通過制定管理制度為農村養老服務提供保障,通過加強體系管理推動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同時,在家庭養老模式缺失的情況下,政府將提供福利性養老,在鄉鎮和縣一級建立集中式養老院,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可以說,政府在農村養老服務供給模式中,既是制度的推進者,也是福利性養老模式的提供者。
社會化養老模式。當前,隨著新型城鎮化建設的不斷推進,大量農村人口涌向城市,導致農村養老問題突出。在國家政策的支持和引導下,大量社會資本開始參與農村養老服務。一方面,政府通過向企業或社會購買服務,建立相應的養老機構,為老年人提供服務;另一方面,政府積極引導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產業,通過價格機制和競爭機制,為老年人提供更有針對性的養老服務。
新型城鎮化進程中農村養老服務面臨的主要問題
第一,家庭供給能力弱化。首先,傳統觀念弱化。隨著新型城鎮化建設的不斷推進,代際居住方式的改變以及社會轉型過程中形成的市場觀念、利益觀念等,對傳統孝道文化產生沖擊。而“孝”文化的缺失,不僅不利于尊老敬老社會氛圍的營造,也容易影響農村養老服務的供給質量。其次,物質供給不足。養老服務離不開資金的保障,而家庭資金供給是當前我國農村老年人獲得養老服務的主要渠道。在新型城鎮化背景下,一些農民面臨著城市租房購房、子女教育、醫療等各種開銷,生活壓力巨大,養老服務的物質供給出現弱化。最后,情感慰藉的缺失。空巢家庭不僅是一種社會現象,更是現代社會普遍存在的一種家庭結構。相對于物質生活的貧困,精神生活的匱乏對老年人的影響更甚。
第二,政府財政投入不足,政策支持力度不夠。首先,財政投入不足。這主要表現為政府在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中責任“缺位”,僅僅是為農村“五保戶”等特定群體提供財政支持,承擔最低限度的養老服務責任。此外,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導致的供給結構不平衡,使得養老服務供給重城鎮輕農村、重“體制內”輕“體制外”。其次,政策支持缺失。任何一項事業的發展都離不開必要的政策支持,農村養老服務也不例外。但是,在實踐過程中,由于缺少政府相關政策的支持,農村養老服務發展較為緩慢。一方面,相關部門制定政策的主動性不強,不能與時俱進,制定及時有效的政策條款。另一方面,相關政策缺乏系統性、協調性,呈現出碎片化特征,導致現有政策可操作性不強。
第三,市場機制失靈。首先,農村養老服務供給不足。市場供給主體作為理性“經濟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遵循成本—效益原則。但是,由于農村養老服務具有準公共產品的行業特征,在經營過程中,不以盈利為第一目的,且前期投入成本較大,這使得民間資本進入農村養老產業的內生動力不足,最終導致農村養老服務的供給不足。其次,農村養老仍受傳統理念制約。受傳統孝文化影響,大部分子女不愿將老年人送入養老機構。此外,一些養老機構較高的服務收費也超出了大部分農村老年人的承受能力,因而導致農村養老服務的市場需求不足。
新型城鎮化進程中農村養老服務供給模式的優化路徑
形成多元化的農村養老服務供給主體。新型城鎮化背景下,要想進一步提升農村養老服務質量,就必須讓更多的主體參與農村養老服務體系構建。一方面,要鞏固家庭養老模式在農村養老服務體系中的基礎地位,廣泛宣傳和教育家庭成員,使其積極主動贍養老人。政府應通過創新服務供給方式,豐富養老服務供給內容,提高養老服務供給質量。同時,應優化養老服務投資環境,為參與養老服務的企業提供土地和融資等方面的支持,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村養老服務供給。
構建市場化的農村養老服務供給機制。養老服務供給從本質上來說是一種資源配置的過程,因此,應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提升農村養老資源的使用效率。特別是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農村養老服務供給數量和價格等方面的調整作用。在養老服務供給體系之中,政府應積極發揮維護市場環境、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制定養老服務行業發展制度等職能。
打造更為便利的農村社區養老服務體系。隨著新型城鎮化的穩步推進,社區養老逐漸成為農村養老服務的重要形式,其在為老年人提供高質量養老服務的同時,滿足了老年人不斷發展的個性化需求。因此,各地應大力支持和發展社區養老服務,增強社區養老服務的便利性。一方面,應進一步提升社區養老的專業水平,加強對服務人員的培訓和教育,使其更好地為農村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另一方面,應加強社區醫療康復服務,加大對農村醫療衛生的投入,提高農村社區養老服務質量。
出臺更為系統化的農村養老服務供給政策。長期以來,我國一直非常重視農村養老服務供給體系建設,并針對農村地區養老服務業發展出臺了多項政策。各級政府在貫徹落實國家政策的同時,應該結合本地區農村養老服務供給特點,制定系統化的養老服務供給政策,為農村老年人提供更為多樣化的養老服務支持。
(作者單位:湖北省社會科學院政法研究所)
【參考文獻】
①張舉國:《“一核多元”:元治理視閾下農村養老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求實》,2016年第11期。
責編/孫渴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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