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現代化建設的基本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上強調,“必須堅持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不斷發揮和增強我國制度優勢”。制度是立國之本和事業之基,制度是一個國家、一個社會的“綱”。在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活動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不法行為,都與制度不完善、不健全有密切的關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們要堅持以實踐基礎上的理論創新推動制度創新,堅持和完善現有制度”。只有發展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才有可能實現現代化,才有可能在新時代創造新的更大奇跡。
制度化是現代化國家的一個重要特征。現代化國家的制度是相當完善、健全的,也就是所謂“制度化社會”。制度化是現代化國家治理的基本要求和本質特征,是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社會公平正義的基礎,是實現現代化的必經路徑。制度化社會通過各種法律和規章制度來約束人們的行為,規定每個社會成員的權利、責任及相互關系。每一個人,無論職務高低,其行為都以一種標準的尺度來規范,如若違反,將會受到制裁。因此,在制度化社會中,不僅社會較穩定,而且具有較強的抗干擾能力和自我調整能力。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通過借鑒全人類的政治文明,在制度建設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但離現代化國家還有一定的差距。
制度必須隨社會發展不斷完善和發展。人類社會是不斷發展的,任何制度建設都必須隨著社會的發展而不斷加強。只有建立內容全面、結構合理、形式嚴格、程序規范、條文嚴密、操作性強、制約有效的制度,才能有效規范人們的行為,才能保障社會正常、有序地運轉,才能對權力形成、權力行使和權力監督的全過程發揮作用,才能有效保障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沒有制度的改革和創新,就沒有改革開放40年創造的世界奇跡。在新時代再創奇跡,同樣需要在制度方面進一步創新和發展。改革開放再出發,要求全面深化改革,要求進一步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制度。站在新時代的歷史起點,面對國內存在的各種問題;面對當前國際形勢中的不穩定性、不確定性;面對未來可能會遇到的“難以想象的驚濤駭浪”,需要在制度上作進一步的、全面的改革和創新,以應對未來“這樣那樣的風險挑戰”。“因循守舊沒有出路,畏縮不前會坐失良機。”過去是這樣,現在是這樣,未來也是這樣。
制度必須隨科學技術的發展不斷完善和發展。科學技術發展推動人類社會、經濟和文化的不斷發展,各種制度也必須隨之發展和完善。人類社會形成以來,經歷過多次世界性的技術革命。每一次科技革命都推動經濟的飛速發展,改變社會結構和人類的相互關系。每一次科技革命的形成和發展,各項制度也必須隨之調整和完善,否則就無法適應經濟和社會的變遷。在未來社會,只有不斷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才能應對智能革命的挑戰,才能適應“智能社會”和“智能經濟”,才能在“智能時代”立于不敗之地。
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制度保障
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須在物質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三個方面都走在世界的前列,才能真正實現這一目標。改革開放以來,物質文明建設突飛猛進,離發達國家差距較小,但在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方面,離發達國家差距較大。因此,必須加快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制度基礎。
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也就是說,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之一,也是實現總目標的基礎,因為只有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才有可能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相輔相成的有機整體。治理體系是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前提和基礎,治理好一個國家,一個良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是根本,較高的、有效的治理能力是保障。如果治理能力水平不高,再好的制度和制度體系也難以發揮作用。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決定著能否在本世紀中葉把我國建成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能否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實現和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前提。首先,制度具有導向性和威懾力,它可以引導人們遵規守法,使每一個人都按照制度所規定的模式行事,不敢越雷池一步。因此,嚴密的制度是建立安定有序社會的前提。其次,制度具有強制性和約束性,它可以有效地制裁各種違法行為和腐敗行為,防止以權謀私,遏制權力腐敗。最后,決策、管理制度化是社會穩定、有序、和諧運轉的保障。因此,必須加強制度建設,不斷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持社會安定有序。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不論處在什么發展水平上,制度都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保證”。他還認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必須“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完善和發展國家制度體系,根本目的是要讓國家變得更加富強、讓社會變得更加公平正義、讓人民生活變得更加美好。
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提升國民文明素質的基礎。不可否認,在文明程度上,我國公民素質與發達國家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其原因有多方面,其中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制度化程度不同。文明素質包括多種要素,自律意識是其中重要的一種。自律意識強是文明程度較高的一種表現。自律意識的形成有兩種方式,一是“道德化自律”,它是在道德驅動下形成的。不過,這種自律缺乏可持續性和穩定性。二是“制度化自律”,它是在制度約束下形成的自律,具有持久性和穩定性。“制度化自律”是由他律轉化而來的,在嚴密的制度約束下,個人的行為就會形成慣性并最終成為行為主體的“下意識”或“自然反應”,這樣,他律就轉化為自律。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通過“制度化自律”,才能提升公民的文明素質,才能確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為繼續推進改革開放營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態。
總的來說,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新時代的要求,是建設現代化強國的基礎。借鑒吸收各國制度進步因素與自主創新相結合,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只有不斷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才能成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才能為人類對更好社會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國方案,才能在新時代創造中華民族新的更大奇跡,創造讓世界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跡!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國務院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