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于深刻的社會變革與商品市場經濟的發展,宋代商人群體不斷壯大,社會地位日漸提高,自覺自我意識提升,社會責任意識增強。宋代商人秉持并踐行義利并重、誠信經營等商業道德,弘揚樂善好施、扶危濟困、關懷社會的傳統美德,表現出心懷天下的氣度與達則兼濟天下的理想信念,彰顯其社會價值和社會貢獻,反映其社會責任觀的奠立及影響。
【關鍵詞】宋代商人 社會地位 經營理念 社會責任意識 【中圖分類號】K244 【文獻標識碼】A
“士農工商四民者,國之石民也。”兩千六百多年前著名政治家、思想家管子提出的這一民本思想不僅為歷代所繼承,而且被不斷充實豐富其內涵。宋代史學家劉攽在《重黎絕地天通論》一文中即指出:“士農工商,四者謂之業。士者為學,農者為耕,工者治器,商通有無,此之謂事。”士農工商雖職業分殊,但皆為本業,故四民作為中國社會的基本民眾,正所謂柱之石,國之本也。宋代在農商皆本、重商富民方面已達成共識,由此極大地促進了宋代商人群體的壯大及社會責任觀的演進與發展。
日益濃厚的亦官亦商、亦農亦商、亦工亦商、亦學亦商社會氛圍的形成,顯示出商人已壯大成為宋代社會的主要群體之一
宋代被學術界公認為我國傳統商品經濟發展的高峰期,這一時期由于商業性農業、民營手工業經濟在整個經濟結構中比例的增大,農副產品、手工業產品商品化程度提高,城市商業特別是集鎮商業繁榮昌盛,國內外市場尤其是區域市場之間聯系增強,以及城鄉居民消費水平提高,都極大地促進了宋代商品經濟與商業資本的發展。商業經營主體除了以經商為主業的職業商人外,已擴展至農民、城鎮市民、個體手工業者、官吏、皇室、士紳、僧道以及浮游流亡諸階層。受商業利潤的吸引,農民、手工業者兼營商業和完全轉化為商人的日益增多。要致富,“農不若工,工不若賈”的觀念廣泛流行開來。當時以編書、刻書、印書、賣書為主業以及從事利潤較大商業活動如賣酒、販茶等士商階層的形成,更成為宋代社會的一道獨特風景。當時士子間盛傳的“欲得富,趕著行在賣酒醋”的諺語,以及蘇軾詩云“潘子久不調,沽酒江南村;郭生本將種,賣藥西市垣”等,都表明士商兼作甚或棄儒從商的普遍。日益濃厚的亦官亦商、亦農亦商、亦工亦商、亦學亦商社會氛圍的形成,表明宋代社會結構向開放性、流動性與平民化趨向的發展,顯示出商人已壯大成為宋代社會的主要群體之一。
宋代商人群體壯大的同時,其社會地位也日漸提高。促使其地位改變的原因,第一,政治上得益于宋朝統治者自始就推行實施開明開放的治國之策。宋開國伊始,就大力推行右文政策,“工商之子,亦登仕進之途”,這就突破了自秦漢以來“商人子弟不得仕宦為官”的政治藩籬。事實上,宋代士子應舉已沒有出身限制,“如工商雜類人內有奇才異行,卓然不群者,亦許解送”的規定,表明科舉取士的大門已向商人開啟,商人子弟讀書入仕的心態由此氤氳開來。王安石變法時期為規劃財政新規,“商賈市井屠販之人,皆召而登政事堂”,商人能躋身官府,更能登堂議事,這是前所未及的。
第二,得益于經濟上宋朝政府所采取的恤商、扶商、重商的商業政策。如宋初即制定征商稅則,改革前代征商弊端,采取輕稅恤商的政策,對工商民眾實行休養生息之策。其他放松市場管制、嚴格商品市場管理、保護商人利益等措施,亦皆為惠商之舉。
第三,得益于法律上宋代商人在身份權、經營權、遺產繼承權、訴訟權等方面的顯著改善,法律地位的提高。
第四,得益于思想上農商并重、重商求富社會思潮的形成。宋代學者多關注市場利弊和民生疾苦,支持商業變革,為商人立言。范仲淹一句“上以利吾國,下以藩吾身”,即是對商人社會價值的肯定。鄭至道在《重本業》一文中提出的“士勤于學業,則可以取爵祿;農勤于田畝,則可以聚稼穡;工勤于技藝,則可以易衣食;商勤于貿易,則可以積財貨,此四者皆百姓之本業”的“四業皆本”論,實為“工商皆本”說之濫觴。宋人視士農工商“同是一等齊民”,認為“農工商賈皆同氣,草木蟲魚是一家”,表明那種把商人看作“雜類”“賤類”或商為“末業”的傳統觀念已有根本改觀。“士農工商各成就”,重商求富、肯定商人社會價值的重商思想成為中國思想史上的重大進步。
第五,得益于社會習俗方面的時代變革。如“婚姻不問閥閱”是唐宋之際婚姻觀念的重要變化,也是宋代婚姻制度的主要特色。隨著社會對商人的認同,對財富的尊重,婚姻觀悄然發生變化。商人招登科士人為婿,時人稱之“榜下捉婿”,風靡一時。陸游《長干行》詩中記述的那位“寧嫁與商人”“不愿入侯家”的女子,亦折射出宋代社會重商厚財的社會思潮。士商聯姻為士商交往洞開方便之途。
宋代商人群體的壯大和社會地位的提高,直接促使其經營理念轉變與功業意識的形成,社會責任意識日漸增強,為其社會責任觀的確立奠定堅實基礎。
宋代商人重承諾講信用、愛國濟民、情系國家,還熱心于公益
盡管宋代商人群體社會地位的提高遠沒有達到與其經濟地位相匹配的程度,但卻直接影響其經營理念的變化與社會責任意識的增強。在社會變革的浪潮中,宋代商人敢為弄潮兒,具備勇于開拓、敢于創新、刻苦敬業、積極進取的創業精神,擁有修身正己、崇信圣賢、以禮待人、義利并重等道德品質,長于靈活經營、巧于競爭、勤于算計、注重效益等營商之道,集中展現出宋代商品市場經濟發展的時代特色。
宋代商人的營商方式,包括長短途販運、產銷一體、行商坐賈聯營、合作經營、委托經營、承包經營、批發零售結合以及包買包賣等多種類型,他們憑借敏銳的市場洞察力,把握商機,在市場選擇、市場預測、商品選購、批發交易、包裝宣傳、樹立品牌、完善服務等方面,采取靈活的經營之道。與那種唯利是圖的經營理念相異,誠信經營、注重信譽、公平交易、仁中取利已成為宋代商人的治生之道。盡管當時仍不乏歐陽修所說“徒幸物之廢興而上下其價,權時輕重而操其奇贏”的投機商行為,但重承諾講信用已成為宋代商人的基本經營理念。他們以見利忘義為恥,把崇尚信義作為安身立命之本,把誠信不欺視為經營之道。以誠信經營、信譽至上的商業倫理處理營商活動中的利益關系。如北宋濟南劉家功夫針鋪的廣告上,就有“收買上等鋼條,造功夫細針,不誤宅院使用,轉賣興販,別有加饒,請記白”等字樣,對產品材質、做工、銷售等作出信用保證。自汴京遷至臨安的“榮六郎書鋪”,即以老店信譽和上佳質量來贏取新老客戶。商業信用由此也在商品交易中發展起來,當時無論是大宗交易還是細小買賣,都出現賒買賒賣、預付貨款的經營方式。這在詩人視閾中,如陸游的“雪前雪后梅初動,街北街南酒易賒”以及舒岳祥的“是店皆賒酒”等詩句,都是這一經濟現象的鮮活反映。這種賒買賣行為實際建立在誠信之上,由此促進交易行為的順利完成。因此,以誠相待、重信守諾、義利兼顧、恪守商業道德已為絕大多數商人所堅守,形成為頗具時代特色的商業倫理規范。
宋代商人社會地位的提高,也刺激提升了商人的自覺自我意識,不斷增強其社會責任意識,拓展其社會影響。盡管“尚利求富”是商人經營活動之源動力,是以“乘時逐利”為要,但宋代商人非以贏利為唯一目標,而是自強自立,愛國濟民,情系國家與社會,不僅表現出心懷天下的氣度和達則兼濟天下的理想信念,也表現出樂善好施的社會關懷。他們把經商謀利與服務社會結合起來,將大量財富用于回報社會,在創家立業、扶危濟困、賑災救荒、慈善公益以及傾心報國等事業中,表現出鮮明的社會責任感。特別是在宋朝的邊防疆埸,無論是實邊戍邊,還是邊防物資供應,都活躍著商人們的身影,成為皇朝政府富國強兵、治理天下所倚重的中堅力量。
許多成功商人更熱心于公益,財為義用,積極投身于學校教育、社會救濟、慈善公益等惠及大眾、造福一方的事業中,多行修橋、鋪路、賑災、施藥、救孤、濟貧等善舉,體現出其報效桑梓、回報社會的尚義精神。如《夢粱錄》記載,被稱為“西湖商賈區”的杭州鳳凰山一帶,“其寄寓人,多為江商海賈……數中有好善積德者,多是恤孤念苦,敬老憐貧,每見此等人買賣不利,坐困不樂,觀其聲色,以錢物周給,助其生理?;蛩罒o周身之具者,妻兒罔措,莫能支吾,則給散棺木,助其火葬,以終其事。或遇大雪,路無行徑,長幼啼號,口無飲食,身無衣蓋,凍餓于道者,富家沿門親察其孤苦艱難,遇夜以碎金銀或錢會插于門縫,以周其苦,俾侵晨展戶得之,如自天降。或散以綿被絮襖與貧匄者,使暖其體。如則饑寒得濟,合家感戴無窮矣。”宋代文獻中多有商人捐贈佛寺道廟的記載,且捐贈數額往往較大,這給許多寺廟帶來根本性改觀,促進了宋代宗教事業的發展。實際上,商人的社會救助與捐贈行為不僅表現其仁義之心,而且更營造出積極的人際關系,其雖說是商人自我保護、追求社會價值的需要,但更是利人利己的雙贏行為。
從商向學成為宋代商人的社會追求,顯示其已形成富有時代特色的功業意識和社會價值趨向
隨著宋代社會重商理念的倡導以及賤商、抑商、輕商、斥商等傳統商業價值觀的裂變,宋代商人已有一定程度的自信與自立,初步形成富有時代特色的功業意識,集中體現其秉持踐行利以義成、義利合一、名以清修、和衷為貴等價值觀念。如宋人筆記文獻中就記載了錢塘陶四翁、泰州項四郎、嘉禾沈珪、平江姜八郎、汴京吳員外、京師某茶肆主人等“義商”形象。尤其是宋代商人“雖為市賈,亦重儒術”,深信“人生至樂無如讀書,至要無如教子”,當時無論家境貧富,教子讀書多成為商人家庭中對子輩的重要人生安排。傾心教育,以商養學,經商業儒并舉,也成為宋代商人群體普遍的價值取向與追求,這正契合了當時讀書入仕的社會風氣。宋代史籍所載商人投資教育、延師設學、令子弟科場得志的實例已絕非個案。如 《澠水燕談錄》記曹州商人于令儀“擇子侄之秀者,起學室,延名儒以掖之。子伋侄傑、倣舉進士第”?!渡凼下勔婁洝酚浡褐萆倘藦堉儋e,“盡買國子監書,筑學館,延四方名士,與子孫講學,從孫仲容、仲賓同登科,仲安次榜登甲科”?!兑膱灾尽酚浵葼I酒肆、后中進士的王育卿等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神宗時官至參知政事的馮京,他出身商賈之家,立志向學,最終“三元及第”,蟾宮折桂,榮寵加身。這無疑形成強大的社會示范效應,造就宋代商人崇儒尚學的情趣與意旨,甚至形成所謂“士多出于商”這一前所未有的社會現象。士商一體與士商合道在宋代得以充分發展,無疑是對士尊商卑等傳統社會意識的突破,表明士庶睽隔的漸行漸遠。從商向學成為宋代商人的社會追求,顯示其逐利求名的心態已迥異于前代的“求利莫求名”,已形成富有時代特色的功業意識和社會價值趨向。
宋代商人的經營活動,對社會生產與生活消費產生著重要影響,改變引領社會大眾的消費觀念,顯現出超越前代的新特點,彰顯其社會價值及社會貢獻。他們依靠多渠道的市場經營,為社會提供可靠的產品與服務,商業生活呈現蓬勃生機。如以餐飲、租賃、宿住、典當、借貸為主的服務市場,可為不同層次的消費者提供服務。進行長途販運的商人,發揮著貿遷有無、調節余缺、聯系城鄉、聯系生產與消費的作用。諸如兩浙、江南等路的稻米,荊湖、川陜地區的茶貨,閩廣、兩湖地區的甘蔗及其糖制品多靠商人運銷經營。北宋開封居民的糧食供給大部分由商人販運所至,南宋杭州每月所需數十萬斤海鮮水產也全憑商人從明、越、溫、臺諸州販運至城,再由數百家店鋪出售供應市場消費。宋代文化市場如筆墨紙硯等文化用品買賣、書畫收藏交易、曲藝伎樂、節假旅游等尤為繁榮,多姿多彩,蒸蒸日上,皆離不開商人的精心經營。其他如蠶市、藥市、花市等專業市場的經營,也都形成一定規模,豐富著人們的生活與消費。許多富商大賈還遠涉重洋,經營海外貿易,促進了中外經濟文化交流。宋代商人還發明使用了“交子”這一世界上最早的紙幣,極大地促進了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
宋代商業已與國計民生緊密聯系在一起,成為聯系生產與消費、支撐城鄉經濟發展的經濟命脈,對當時社會經濟生活產生深刻影響,清晰展示出商業發展的歷史脈絡與演進態勢,揭示出宋代工商業文明因素加速生長的時代特色。而宋代商人的社會責任觀引領時代潮流,從一個側面展現出宋代社會思想意識形態的變革,顯露出宋代商業文化所內涵的歷史發展趨向,為中國傳統社會發展注入活力,不僅對中國社會步入近代商業價值重構具有重要標示性意義,而且也對提高當代商業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樹立完善正確的社會責任觀有著深刻的啟迪借鑒意義。
(作者為山東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教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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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宋]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北京:中華書局,2016年。
責編/張蕾 美編/王夢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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