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隨著我國文化管理領域重大政策理論與發展實踐創新的不斷深入,基于文化治理現代化要求,我們應從現代化文化市場體系、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文化管理體制機制三方面著手,構建現代化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動我國文化建設。
【關鍵詞】文化治理 公共文化服務 文化管理體制 【中圖分類號】G124 【文獻標識碼】A
黨的十九大報告對文化高度重視,其中明確指出:“沒有文化的繁榮興盛,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通過文化治理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成為國家治理的重要內容。文化治理,指的是依據文化自身規律,對文化資源、文化權力等進行配置,從而充分發揮文化在社會發展過程中的重要作用。現代國家治理包含了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多方面,文化治理與其他治理相互影響、相互制約,它不同于政治與經濟治理的“硬”治理特征,體現出“軟”治理,屬于“更基礎、更廣泛、更深厚”的治理。然而,我國文化治理之路,其關鍵在于“治”,不在于過去的“辦”和“管”,所面臨的問題更加復雜,迫切需要走出困境,充分貫徹落實文化治理建設的“三大任務”。
文化治理主體、方式、內容的特殊性
在建設服務型政府背景下,文化治理呈現出多元化特征。一方面,體現在政府在文化治理層面的地位轉變,政府對文化事務不再是全面絕對的把控,而是轉變為輔助引導;另一方面,文化治理的主體不再僅僅局限于政府本身,還涉及社會組織、經濟組織、公民個體等。政府賦予多元化主體參與權利,對各方關系進行合理配置與責任協調。
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我國實施的治理方式為文化管理模式,通過行政手段確保文化政策實施,對文化資源以及文化領域的公共事務進行管理。然而,新時代的文化治理模式不再是單一的文化管理模式,諸如網絡化治理模式、公民自組織治理模式、數字化管理模式等開始逐步融入文化治理當中。
文化本身具有多層次的豐富內涵,很難從某一角度進行量化評價,也正是因為如此,文化治理內容也十分廣泛。廣義的文化在于人類生存發展實踐過程中形成的一切精神與物質財富的綜合,其內容之廣泛體現在多樣化的文化載體、多層次的文化影響、多元化的文化表現。在文化載體方面,如文化設施、文化場所等;在文化影響方面,如綜合國力、國民幸福感等;在文化表現方面,如道德、知識、信仰、風俗等,都屬于我國文化治理的主要內容。
文化治理面臨結構之困、組織之囿與制度之失
經濟水平的不斷提升,使得人們已經不再滿足對物質的追求,而是逐步上升到對精神文化的求取,這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文化市場的發展。然而現階段的文化市場體系構建面臨一定的結構性困局。首先,文化體系結構不合理。這體現在文化市場主體不明確,以及進入文化市場要求較高。其次,文化要素市場發展協調性不足。文化市場中的資本及生產要素沒有得到科學配置,直接影響到文化產業規模化發展。最后,文化產品市場發展不合理。在生產力水平不斷提升的今天,人們對文化市場產品需求較高,但是文化產品的供給平衡性較差,出現了文化產品缺乏、文化產品過剩等問題。
文化市場體系中包含大量的公共文化服務機構。但是,隨著文化市場的不斷更新與發展,公共文化服務機構在文化理念、資源配置、人員管理、制度設置、組織結構等方面發生了較大程度的變化,出現了一些組織性難題。
傳統文化管理制度的封閉性自設,一方面,體現在傳統文化管理制度制定中的導向問題。當前,傳統文化管理制度在調查反饋方面仍處于空白階段,難以更好地滿足公眾文化需求。在公共服務供給方面,個體文化權益如果不能得到承認與尊重,那么公眾的文化需求勢必難以保證。另一方面,體現在傳統文化管理制度下的文化治理主體拓展問題。政府文化治理的積極性,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民間及市場的創新力。整體上看,傳統文化制度缺乏創新機制,使得文化管理缺乏多元創新活力。
文化治理的三大推進路徑
建立健全的現代化文化市場體系,為我國文化治理建設營造良好的環境與氛圍。要建立健全的現代化文化市場體系,就需要依據文化市場體系發展特征來不斷完善文化市場結構。首先,完善文化市場主體建設。主體建設是文化治理建設中的關鍵環節,應明確國有文化企業的主體地位,降低文化市場的準入門檻,積極發展新型文化市場主體,打破文化壟斷行為,健全我國文化市場體系。其次,完善文化要素市場建設。積極拓展文化市場體系主體的融資渠道,加強文化市場體系信息建設,構建文化信息網絡平臺,密切聯系群眾,不斷培育文化市場體系高素質人才。最后,完善文化產品市場建設。一方面,加強對文化基礎消費品市場建設。將“以民為本”作為市場構建原則,拓展文化產品流通渠道。另一方面,根據市場需求生產優質文化產品,促進文化市場良性發展。
隨著我國文化管理領域重大政策理論與發展實踐創新的不斷深入。基于文化治理現代化要求,我們應從組織結構層面,構建現代公共服務體系,促進我國文化治理。首先,強化文化間接管理。借鑒國外公共文化部門基金會構建經驗,建立公共文化基金管理機制,保證現代化文化服務體系的資金基礎。與此同時,實施行政決策與資金審批分離政策,使得公共文化部門向社會募集資金合理化、規范化、透明化。其次,創新公共文化機構內部運營機制。一方面,整合全社會資源,合理進行資源配置,保證公共文化機構發展資源基礎。另一方面,推進國有文化單位法人治理結構改革,科學管理不同行業及部門的文化機構,加強不同行政層級公共文化機構的協調聯動,推動聯合服務轉型,實現文化單位資源整合。
我國文化治理建設,文化管理體制機制創新極為關鍵。文化管理體制如果不能做到現代化,將直接影響到文化管理的高效進行,公眾的文化需求也就難以得到有效保證,文化治理相關政策的實施也會層層受阻。為了推動文化管理體制機制創新,首先,應促進單一管理向多元共治轉變。以分權原則為基礎,提高地方文化部門自主權,重視地區差異,構建調查反饋機制,發揮文化發展過程中的社會組織作用,盡最大可能滿足公眾文化需求。其次,應促進行政管理為主向依法管理為主轉變。轉變傳統決策模式,加快基本文化法律立法建設,促進文化治理現代化發展。再次,應促進行業規制向融合規制轉變。應避免文化產業的多頭管理,推動文化“大部制”管理。最后,應推動政府績效評估發展。構建權威的評價系統,保證文化政策落到實處。
(作者為吉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研究生)
【參考文獻】
①韓美群:《國家文化治理:定位、內涵、特征與路徑創新》,《重慶工商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1期。
責編/孫垚 美編/王夢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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