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強調:“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提高直接融資比重,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深化利率和匯率市場化改革。健全金融監管體系,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成為金融體系風險管理最為重要的原則之一,也成為未來穩增長、促發展的重要一環。
正確認識系統性金融風險對于更好的防范和管理系統性金融風險是十分重要的。系統性金融風險對于金融從業者和監管者來說從來都不是一個新的概念、新的問題。“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這句話有著更為深層的含義。首先,系統性金融風險是市場當中通過投資組合和工具無法規避的風險,系統性風險整體上升對于我國金融市場和實體經濟的發展是極為不利的。其次,系統性金融風險具有較強的傳染性和不可忽視的外溢效應,金融機構的風險傳染,尤其是交叉風險,具有極強的隱蔽性和傳染性;再加上我國實體經濟和財政金融之間較強的聯動關系,信貸擴張和收縮會嚴重影響企業融資成本和融資效率,金融風險滲透到實體經濟的可能性較高。最后,系統性金融風險在短時間內過快過多積累,金融系統的穩定性將會受到前所未有的考驗。有日本泡沫經濟、東南亞金融危機,亞洲金融海嘯、以及美國次貸危機等等這樣的前車之鑒表明,一旦系統性金融風險累積到一定程度向危機轉化時,持續穩定的經濟增長將無從談起。
在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對金融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判斷、重要決策和明確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金融改革發展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回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金融業發展歷程,解決影響和制約金融業發展的難題必須深化改革。”“不斷擴大金融對外開放。通過競爭帶來優化和繁榮。”“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務,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要把主動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因此,應對系統性風險,要以主動防范為主,防范與化解并重。這一系列判斷和要求有助于金融從業人員和監管機構加深對系統性金融風險的認識。
我國系統性金融風險源頭的三個主要層面
首先是宏觀層面,經過改革開放四十年的高速發展,我國經濟金融取得長足的發展,創造了全球的增長奇跡,但科技創新對經濟增長的促進無法彌補人口紅利的消減。隨著近年來我國人口紅利的逐漸減弱,經濟增長逐步放緩也是無法避免的。政策干預和外部貿易環境發生變化導致制造業未來不確定性增強;產業資本不斷析出,通過各種渠道進入房地產市場,導致房地產價格居高不下;“脫實向虛”越來越嚴重,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被扭曲。金融體系信用不斷擴張,導致企業和居民的杠桿率居高不下,再加上“僵尸企業”和落后產能受到地方政府的袒護,通過明股實債等各種手段加高杠桿,從而降低了金融資源的使用效率,企業和金融機構的流動性風險不斷加劇,增加了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可能性。
其次是微觀層面的信用風險,各銀行等金融機構,尤其是地方城商行和地方農商行的不良貸款率逐年遞增,在新的監管要求下甚至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這集中體現出我國商業銀行整體的風險控制水平不夠,風險防控意識不到位,前期的業務開展能力與后期處置不良資產的能力不匹配等問題。一方面,某些地方城商行和地方農商行為了規避審查和監管,提供不良貸款信息和不真實貸款數據,試圖弱化監管機構對其的風險感知水平。另一方面,地方債務違約現象嚴重,地方債、城投債到期無法還本付息,透過借新還舊滾動發行,債務累積不斷推高杠桿,在強監管下出現較為集中的債務信用違約事件,造成地方政府和平臺的信用危機。
最后是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的影子銀行和違法犯罪風險。少數金融“大鱷”與握有審批權、監管權的“內鬼”合謀,實施利益輸送,個別監管干部被監管對象“俘獲”,金融監管的實質被弱化。甚至地方政府、金融機構和監管機構中有個別官員財權捆綁,壟斷地方金融資源,利用監管空白牟取私利,權力尋租和監管套利現象日趨嚴重。此外,再加上民間借貸不規范,監管嚴重缺失,尤其是高利貸活動隱蔽性不斷增強,規模不斷擴大。資金斷裂導致地方的系統性金融風險激增,外溢效應難以控制。2018年P2P互聯網理財雷暴不斷,對金融投資者消費者權益保護不到位,暴露出金融監管嚴重滯后、金融監管改革步伐跟不上金融創新速度的問題。
經濟轉型期存在易發風險的現實
我國目前正處于經濟增速放緩時期,但仍維持著中高增速水平,系統性金融風險水平整體可控。在經濟增速與系統性金融風險之間做好平衡,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持續影響和國內經濟“三期疊加”的嚴峻挑戰成為目前我國在轉型期優化經濟金融治理的重要目標。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準確判斷風險隱患是保障金融安全的前提”。總體上看,我國金融發展形勢是好的,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金融領域將處于風險易發高發期。在國內外多重壓力下,風險點多面廣,呈現隱蔽性、復雜性、突發性、傳染性、危害性等特點,結構失衡問題突出,違法違規亂象叢生,潛在風險和隱患正在不斷積累,金融系統的脆弱性明顯上升,既要防止“黑天鵝”事件發生,也要防止“灰犀牛”風險發生。“透過現象看本質,當前的金融風險是經濟金融周期性因素、結構性因素和體制性因素疊加共振的必然后果。”具體而言有以下三點:
一是宏觀調控靈活性和創新性不足引致風險的系統性不斷積累。宏觀調控中對貨幣政策的管控受到外界干擾。在風險醞釀期,行業和地方盲目追求高增長,客觀上偏好寬松的貨幣環境,金融活動總體偏活躍。但是貨幣和社會融資總量增長過快往往會對市場主體產生誤導,滋生資產泡沫,尤其是房地產市場,商品房價格直接影響到金融機構資產規模和流動性。當風險積累達到一定程度,房股兩市出現較大波動時,金融機構和市場的承受力接近臨界點,各方又呼吁增加貨幣供應以救助。從而導致宏觀調控很難有糾偏的時間窗口,政策慣性會引領市場預期,市場的自我調節能力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二是金融監管體制缺陷造成系統性風險沒有及時被發現和度量。在監管體制機制上,在新業態、新機構、新產品快速發展,金融風險跨市場、跨行業、跨區域、跨境傳遞更為頻繁的形勢下,監管協調機制不完善的問題更加突出。混業經營與分業監管的矛盾日益突出,過度依賴機構監管,對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重視程度不足;監管定位不準,偏重行業發展,忽視風險防控。各監管部門之間相對分裂,缺乏互動,導致同類金融業務監管規則不一致,助長監管套利行為。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能不清晰,導致金融機構缺少統籌監管,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監管真空,一些金融活動游離在金融監管之外。此外,統計數據和計量方法存在較大不一致性,加大系統性風險防控難度。
三是治理和開放的機制缺陷引致風險的易發多發性。在公司治理上,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尚未成熟,風險防控意識和體系仍未完全建立,金融機構公司治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股東越位、缺位或者內部人控制現象較普遍,發展戰略、風險文化和激勵機制扭曲。在開放程度上,行業保護主義仍然存在,金融監管規制相對國際通行標準比較落后,金融機構競爭力不足,風險定價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金融市場盲目跟風現象嚴重,這加劇了資產泡沫和金融風險。境內外市場不對接,內外價差造成套利機會,導致一些機構傾向跨境投機而非扎實經營。
如何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
從總體上來說,首先應堅持問題導向,推進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改革開放。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深化金融市場改革,優化社會融資結構;不斷擴大金融對外開放,以競爭促進優化與繁榮。其次要堅持底線思維,完善金融管理制度,加強和改進中央銀行宏觀調控職能,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健全金融監管體系,加強統籌協調。最后應加強黨的領導,確保金融改革發展的正確方向;按照黨中央決策落實各項工作部署,加強金融系統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貫徹黨管干部原則,發揮黨管人才優勢。
此外,防控金融風險還要做到標本兼治、主動攻防和積極應對。科學防控風險,處理好治標和治本的辯證關系,要把握四個基本原則:一是回歸本源,金融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避免金融“脫實向虛”和自我循環積累、放大和擴散風險;二是優化結構,完善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產品體系,夯實防控風險的微觀基礎;三是強化監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風險能力,隔離金融風險對經濟社會的沖擊;四是市場導向,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減少各種干預對市場機制的扭曲。
嚴格限制和規范非金融企業投資金融機構。金融和實體經濟是共生共榮的關系,服務實體經濟是金融立業之本,也是防范金融風險的根本舉措。要為實體經濟發展創造良好貨幣金融環境。同時,進一步強化金融機構防范風險主體責任,既要優化金融機構資產負債表結構,也要促進公司治理、內控體系、復雜金融產品交易清算的升級。要嚴把市場準入關,加強金融機構股東資質管理,嚴禁利益輸送、內部交易、干預金融機構經營等行為。建立健全金融控股公司規制和監管,嚴格限制和規范非金融企業投資金融機構,杜絕產業資本從事金融投機活動。推進金融機構公司治理改革,切實承擔起風險管理、防止風險外溢的責任。
拓展多層次、多元化、互補型股權融資渠道。一方面,應積極有序發展股權融資,穩步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首先要拓展多層次、多元化、互補型股權融資渠道,改革股票發行制度,減少市場價格干預,從根上消除利益輸送和腐敗滋生土壤。同時加強對中小投資者權益的保護,完善市場化并購重組機制。其次要用好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利器,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多元化投資主體,切實幫助企業降低杠桿率,推動“僵尸企業”市場出清。最后要積極發展債券市場,擴大債券融資規模,豐富債券市場品種,統一監管標準,滿足不同企業的發債融資需求。另一方面,還要不斷擴大金融對外開放,以競爭促進優化與繁榮。深化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既要積極推進,又要穩扎穩打。應當逐步減少匯率管制,順應市場行為,以便開展對外經濟活動,穩妥有序地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此外,在維護金融安全的前提下,放寬境外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限制,在立足國情的基礎上促進金融市場規制與國際標準逐步接軌和不斷完善。
堅持金融是特許經營行業。防控金融風險離不開金融監管體系的健全。持牌經營是金融業的基本底線,這有助于規范金融機構的投融資行為,有助于監管部門統一管理,進而保證實體經濟投融資活動的有序進行。中央監管部門要統籌協調,建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強化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風險防范職責,切實落實部門監管職責。充分利用人民銀行的機構和力量,統籌系統性風險防控與重要金融機構監管,對綜合經營的金融控股公司及其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產品,明確監管主體,落實監管責任。統籌監管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統籌金融業綜合統計;全面建立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框架,強化綜合監管;統籌政策力度和節奏,防止疊加共振。
地方金融治理意見
中央和地方金融管理要統籌協調,地方政府應不折不扣貫徹落實中央的監管精神,積極配合中央的一系列改革舉措。在中央的串聯溝通下將各地方監管機構形成全覆蓋、全方位的監管模式。同時,中央金融監管部門應對地方進行統一監管指導,制定統一的金融市場和金融業務監管規則,對地方金融監管實施有效監督,糾偏問責。
地方政府應注重嚴格監管持牌機構和堅決取締非法金融活動的統籌協調。金融監管部門和地方政府要強化金融風險源頭管控,堅持金融是特許經營行業,不得無證經營或超范圍經營。在狠抓金融機構亂搞同業、亂加杠桿、亂做表外業務、違法違規套利的同時嚴厲打擊非法集資、亂辦交易場所等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的非法金融活動。此外,應穩妥有序地推進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注重監管權力和責任的統籌協調,建立層層負責的業務監督和履職問責制度。
弱化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程度,嚴控資金流入地方房地產市場,遵循“房住不炒”原則。立足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通過市場機制引導金融資源分配,進一步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優化營商環境,激活企業研發創新活力,鼓勵企業樹立品牌意識,重視企業信譽,建立長遠發展規劃,優化企業估值和資產定價體系,提高地方企業的直接融資與權益融資比重。另外還要注意減輕企業負擔,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于注重研發的企業給與一定的稅收減免,并提供融資的綠色通道。在嚴厲打擊違法金融活動的同時合理引導金融資源流向實體經濟,做到疏堵并重,標本兼治。
【本文作者為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
責編:李 懿 / 賀勝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