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國的扶貧工作已進入攻堅戰階段,隨著貧困類型及脫貧需求的變化,保險在扶貧體系中的戰略地位日益突出。當前,保險業服務精準扶貧的實現路徑主要包括農業保險扶貧、大病保險扶貧、民生保險扶貧以及增信融資扶貧四大類,需要我們不斷優化創新相關路徑,更好助力脫貧攻堅。
【關鍵詞】保險 精準扶貧 實現路徑 【中圖分類號】F842.6 【文獻標識碼】A
黨的十九大莊嚴承諾,“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讓貧困人口和貧困地區同全國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保險業作為扶危濟困的行業,其性質、功能與扶貧工作有著天然的契合,積極投入扶貧事業是保險業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責任擔當。目前,我國保險業服務精準扶貧的實現路徑主要包括農業保險扶貧、大病保險扶貧、民生保險扶貧以及增信融資扶貧四大類,各地應當創新優化相關路徑,為貧困地區脫貧攻堅提供有力支撐。
農業保險扶貧
傳統農業保險。農業保險可以有效分散和化解農業生產經營中的風險,是農村風險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也是脫貧攻堅的利器之一。傳統農業保險賠償以約定的風險事故導致投保標的損失為觸發條件,主要包括種植業保險和養殖業保險。
特色優勢農產品保險。由于貧困地區往往也是自然災害多發地區,開展特色農業生產面臨嚴重風險困擾。特色優勢農產品保險主要承保特色優勢農產品上市之前遭遇的旱、澇、寒凍等自然災害風險,對促進貧困地區農業產業結構升級、保障農戶收入持續穩定增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農業生產的風險形態,既有自然風險,也有市場風險。在市場經濟中,農產品價格大起大落是農民生產的一大困擾。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是對農產品市場風險進行匯聚、分散和轉移的一種制度安排。通過發展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讓農民的收入進“保險箱”,對提高農民生產的積極性、保證農產品的生產和供給、促進農業生產和脫貧致富具有積極推動作用。
設施農業保險。設施農業保險是通過保險手段為設施農業提供必要賠付、保障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一種政策性保險。設施農業保險是穩定農村正常生活秩序,提高設施農業和農戶抵御自然災害能力的重要保障。
大病保險扶貧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大病保險制度是我國醫療保險體制的重大創新,對緩解和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作用巨大。由于大病保險賠付的對象往往是那些深陷重病的中低收入者及貧困人口,因此,大病保險作為扶貧工具,其精準的靶向性是很多其他工具無法比擬的。同時,通過發揮商業保險機構的專業優勢,進行病前、病中和病后全方面的風險控制,不斷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和服務,可以進一步降低人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發生率。
商業重大疾病保險。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廣覆蓋、保基本”的原則,雖然普遍實施了大病保險制度,但大病保險不能報銷的部分,對于貧困人群而言仍然是巨大的支出壓力。從這個意義上說,大病保險并不能完全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通過政府補貼等方式,以商業化渠道資助貧困人口,適當補充重大疾病保障,可以進一步緩解因病致貧,助推精準扶貧。
民生保險扶貧
扶貧小額人身保險。扶貧小額人身保險具有明顯的扶貧指向性。貧困地區的農民一旦遭遇意外,可能在一段時間內喪失工作能力和生活來源。小額人身保險賠付能夠及時幫助生活自救和再生產,可以有效填補新農合及大病保險保障的不足,進一步提升貧困人群抗風險的能力。在社保體系尚不健全的農村貧困地區,扶貧小額人身保險是滿足農村貧困人口基本保障、激活農村金融鏈條的有效方式。
農村住房保險。貧困地區自然災害發生率遠高于其他地區,而農村住房抗災害損失水平較差,一旦災害發生,貧困戶無家可歸的問題隨之發生。發展農村住房保險,充分發揮保險機制在減災救災工作中的作用,通過政府購買商業保險的模式,提高廣大參保農戶抵御災害、事故的能力,幫助農村受災居民災后重建住房。
自然災害公眾責任保險。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影響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我國一些地區通過政府投保自然災害公眾責任保險,使遭受自然災害的群眾及時獲得經濟救助,幫助受災群眾及時恢復生產生活,已成為發揮市場機制、推動建立綜合防范減災體系、提高災后救助能力的新嘗試。
增信融資扶貧
扶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開展扶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通常采用保險、銀行、政府三方合作模式,建立“保險+銀行+政府”多方信貸風險分擔補償機制和政府風險補償基金,貧困農戶一旦投保扶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可以免抵押的方式向銀行獲取貸款。在這種模式下,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擔農戶貸款風險,如果違約率較高導致銀行與保險公司出現損失,則由政府設立的專項資金進行補償。
扶貧小額貸款人身保險。對于信貸部門而言,向貧困農民借貸,除信用風險之外,還要面臨其他不可預知的違約風險,最突出的就是一旦借款人發生意外事故造成傷殘甚至死亡,從而導致無力償還相關債務。而由于收入低,貧困農民很難支付高額保費,因此,扶貧小額貸款人身保險是個很好的選擇。不但可以減輕金融機構的損失金額與追償壓力,而且大大減輕借款人家屬的償債壓力。
農業保險保單質押貸款。貧困地區農戶和企業融資不便的一個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擔保和抵押物。通過農業保險保單質押貸款,農戶以保單作為質押物,向合作經辦機構取得短期貸款。農業保險保單質押貸款能夠有效降低貧困戶的貸款門檻,化解擔保和抵押物不足的問題,緩解貧困地區和貧困人群融資難。
精準扶貧對保險業的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對運作機制可持續性有更高的要求。作為扶貧利器,各項保險扶貧機制應當落實到位、高效運行,實現政府的政策目標。要切實減輕貧困人口的負擔,使貧困人口享受更優質、更快捷的保險保障服務,使參保人更有獲得感。要有效控制運營成本,體現商業保險機構的專業優勢。還要提高保險扶貧機制的運行效率,促進保險扶貧機制穩健運行和可持續發展。
對服務水平有更高的要求。保險扶貧既涉及產業又涉及民生,既涉及健康又涉及教育,服務范圍廣泛。保險扶貧既注重個性化產品的開發,又注重保險資金的精準發力。隨著脫貧攻堅深入推進,精準扶貧對保險機構的服務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須優化服務能力,提高服務質量。
對專業能力有更高的要求。貧困地區自然條件、資源稟賦各不相同,貧困人口致貧原因和脫貧需求多種多樣,這就要求保險扶貧形式更加靈活。商業保險機構需設計不同的扶貧機制和方案,吃透政策、分類開發、量身定做扶貧保險產品,同時在產品精算、防災防損、核保理賠等方面不斷探索和創新,打造符合貧困群體實際需求的保險扶貧產品和服務體系。
對成本控制有更高的要求。保險扶貧周期長、投入大,并非一蹴而就,需要建立精準扶貧長效機制。這也決定了商業保險機構要提供更高頻次和更高質量的服務,保險公司的投入也相應加大。要求保險機構必須合理平衡成本和收益,實現保險扶貧機制的可復制、可持續。
服務精準扶貧,助力脫貧攻堅,是一項新的探索,對保險業的發展以及保險公司經營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險企業必須積極應對運作機制可持續性、服務水平、專業能力、成本控制等方面的挑戰,在脫貧攻堅戰中建功立業,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統一。
(作者為北京青年政治學院管理系副教授)
【注:本文系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課題項目(2016基研字第2016030001)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郭炎興:《推廣保險扶貧“阜平模式”——訪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保集團董事長吳焰》,《中國金融家》,2017年第3期。
責編/溫祖俊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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