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以來,全黨和全社會都在為完成這一工作目標而不懈努力。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再次重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必須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不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堅決破除一切不合時宜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吸收人類文明有益成果,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在改革開放40周年這一重要時間節點,學術界和各級實務部門亟待科學總結、認真汲取我國國家治理的成功經驗,為進一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效參考。文章嘗試以“主體自覺”為切入點,闡釋國家治理的動能供應、治理生態營造和治理樣態豐富等內容,而后提出通過繼續強化主體行動自覺,加速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進程。
集中力量辦大事,提供國家治理動能
新中國成立以來,在一窮二白、工業體系尚不完備的條件下,我國在人造衛星、原子彈等技術上取得了快速突破,向全世界展現了社會主義國家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經濟社會發展等領域取得了非凡成就,再次證明了“集中力量辦大事”對國家發展與治理的重要價值。當前我國依然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所面臨的發展挑戰較多,所處的國際環境也比較復雜,很難單獨依靠分散的社會力量完成新時代的所有發展任務,尤其是新型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繼續推進,內在地要求集中力量進一步搞好建設。實踐證明,正是在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下,才不斷激發了強有力的主體自覺,推動了多方主體的共同行動,實現了全社會智慧和力量的高度集聚,為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提供了充足動力。
所謂“主體自覺”,是指行動主體發自內心地對各項建設工作以及發展目標保持較高程度的認同和理解,繼而愿意積極主動地、不斷深入地從事實踐行動的精神現象。也就是說,在國家建設發展目標的引導下,社會公眾能夠在理念認識層面上快速實現認知統一,進而促進各方力量的高效集中,最終付諸于“各種大事”。從這個角度看,借助強有力的組織領導和共同目標的引領感召,有助于快速發揮主體自覺作用,繼而促進社會公眾強有力的共同行動,而這也正是發揮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實現“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基本前提。
此外,借助主體自覺作用,鼓勵社會公眾參與“集中力量辦大事”,也直接為國家治理提供了動能。一般說來,國家治理是對經濟社會發展訴求的有效回應,需要各級政府、社會和公眾的共同參與,而能否激發主體自覺往往決定著多元主體對國家治理任務和目標的認同和理解。一方面,在黨和政府的引導下,維持社會公眾的主體自覺,可以強化社會公眾參與國家治理的責任意識。當面對社會發展訴求的重要議題時,多元治理主體能夠多渠道、高精度地促進訴求傳遞,實現公眾議程和政府議程的密切結合,進而消除不必要的社會震蕩或混亂。同時,在主體自覺的促動下,多元主體也能積極回應社會發展訴求,及時化解較多矛盾糾紛。德治工程就是典型范例之一,它希望在文化感召下激發主體自覺,進而促使其積極參加各項治理活動。另一方面,理念層面的自覺內容也能夠及時轉化為共同行動,同樣是開展國家治理所亟須的。從國家管理演變為國家治理的進程中,最為關鍵的是盡快打破各級政府“一家獨大”的管理局面,吸引和保證社會組織和公眾對治理工作的高度參與。通過激發主體自覺,爭取多元主體認同和支持國家治理任務,使其既愿意參與國家治理實踐,也愿意為國家治理提供資源支持。而上述行為都有助于進一步增強國家治理動能。此外,發揮主體自覺作用和“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也能夠為推進國家治理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強化主體價值理性,營造國家治理生態
深層次探討主體自覺,可看作是對人的理性分析。按照馬克斯•韋伯的分類,人的理性主要包括價值理性和工具理性。其中,價值理性是指“通過有意識地對一個特定的行為——倫理的、美學的、宗教的或作任何其他闡釋的——無條件的固有價值的純粹信仰,不管是否取得成就”。即作為行動者的人高度關注行為所能代表的價值,而價值在現實生活中則反映為是否實現了社會公平正義等內容。在我國建設發展和國家治理中,正是不斷強化了主體的價值理性,營造了良好的國家治理生態,才最終確保了各項事業的成功。
其一,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社會各界共同的價值認同。在中國共產黨的統一領導下,有效團結了社會各界力量,為推進國家治理提供了充足的行動主體和實踐力量。在我國,面對繁重的國家治理任務,唯有中國共產黨具備足夠的統籌力和帶領全國人民改革向前的能力。改革開放四十年來的實踐進程就雄辯地證明了,只有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才能確保各項事業的成功,這已成為社會各界的共識。同時,基于多元主體對中國共產黨的認同和支持,也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和國家治理奠定了堅實的群眾基礎。
其二,社會各界的價值理性還體現為矢志不渝地堅持社會主義制度,這也是有效維護國家治理生態的根本保障。自1840年起,中華民族和中國人民就在尋找新的國家發展出路,經過探索、嘗試,最終在中國共產黨的帶領下,堅定選擇并走上了開展社會主義建設的正確道路。此后,雖然經歷了社會主義探索和建設階段的諸多波折,以及遭遇了東歐劇變等世界格局動蕩的挑戰,但我國仍毫不動搖地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確保了改革的正確方向。正是通過對社會主義制度的堅持和發展,我國才得以成功實現了國家治理的延續,確保了國家經濟社會建設的持續推進,為全面深化改革奠定了扎實基礎。
其三,始終認同和支持以人為本的理念,不斷激發多元主體自覺,積極夯實多元主體的價值理性,也為營造國家治理生態創造了良好條件。在四十年的國家治理進程中,注重“以人為本”理念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強調實踐的重要性。根據馬克思主義的實踐論,實踐是認識的來源,認識也會再次反饋并指導實踐。面對較為復雜的治理局面,“摸著石頭過河”已成為我國最重要的改革理念之一,這既確保了各項事業建設的創新發展,同時也體現了黨和政府對人的實踐的高度重視。二是注重共同富裕的價值目標。雖然在改革開放初期我國采用了“先富帶后富”的思路策略,但維持較高程度的社會公平正義,救貧扶困、注重民生工作始終是黨和歷屆政府的重點考慮內容。正是秉持這樣的發展理念,多元主體才能夠始終維系對國家治理的高度認同和理解,并積極參與國家治理的各項工作。
善借主體工具理性,豐富國家治理樣態
除了主體價值理性之外,工具理性也在激發主體自覺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在四十年的改革治理中,正是由于我國善于借助主體工具理性,極大地豐富了國家治理樣態。所謂“工具理性”主要指通過實踐的途徑確認工具(手段)的有用性,從而追求事物的最大功效和目標的實現。在國家治理進程中,工具理性主要代表主體參與國家治理的主動能動性和大膽創新能力,通過不斷提升實踐行動的品質,進而實現國家治理的成功,同時充實和豐富國家治理樣態。
第一,多元主體在實踐中積極追求效率,不斷推進國家建設與治理的完善。工具理性的核心之一便是效率,特別是指在資源極度匱乏的情況下,快捷有效地實現發展目標。在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過程中,即便面對著制度條件的相對遲滯、資源的相對匱乏以及技術的相對落后等現實挑戰,多元主體仍始終能夠堅持追求效率的理念,積極解放思想,大膽開展實踐,保證了國家治理進程穩步向前。例如,通過對國有企業實施大幅度變革,積極保持經濟發展的效率;通過對各類型制度的調適,為實踐主體創造行動空間,等等。
第二,在國家治理實踐中,多元主體采用了比較靈活的治理實踐舉措。“不管黑貓白貓,能捉老鼠的就是好貓”,充分展現了我國對采用多種類型治理手段的包容性,這也為充分發揮主體自覺創造了良好條件。一方面,面對一系列的改革發展任務以及各領域的治理難題,積極鼓勵行動主體的嘗試和探索。我國仍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各種發展和治理難題層出不窮。為此,必須通過多方嘗試、不斷探索,才能找尋到有可能成功的解決方案。另一方面,實踐舉措的靈活性還體現在行動主體能夠包容人類社會的一切文明,成功地做到了“古為今用、洋為中用”,善于借鑒其他國家的有效做法,為我國的國家建設和國家治理開辟了新路子。如,在是否開展市場經濟的爭辯中,鄧小平等領導同志精準厘清了發展的核心任務目標,明確界定了市場經濟的屬性,為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打下了堅實基礎。
第三,主體的工具理性還體現在治理實踐舉措的創造性上,而這也正是發揮主體自覺的重要途徑。在國家治理進程中,主體自覺不僅表現為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高度認同,還體現為對治理實踐的積極參與。特別是以農民為代表的行動主體,為國家制度完善和改革事業發展貢獻了很多智慧。如,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和村民自治制度,都是中國農民的偉大創造,而后黨和政府通過政策文件和法律的形式予以肯定,進而在全國范圍內予以推廣。進入新世紀后,社會組織在國家治理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凸顯,這一群體借助自身的資源優勢和人才優勢,為完善和破解我國各類治理難題提供了較多創造性方案。如社會組織已經成為解決我國社會老齡化問題的重要參與力量??傊?,上述行為都充分彰顯了主體的工具理性,通過多種類型的實踐有效豐富了國家治理樣態。
壯大主體自覺行動,深化國家治理體系改革
如前所述,通過治理主體價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統一,能夠將主體自覺轉換為具體的行動,進而推動國家治理實踐的深入開展。十九大報告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走進新時代,我國國家治理面臨新任務新目標。為了更好地集聚國家治理動能,繼續營造良好的國家治理生態,并不斷豐富國家治理樣態,理應在壯大主體自覺行動上下功夫。通過激發主體自覺,有利于理順“理念-行動-目標”的邏輯演進理路,指導各行動群體通過治理實踐,為國家建設發展貢獻智慧與力量。而認真反思、總結和吸取既往的國家治理經驗,也有助于為進一步深化治理改革提供幫助。
一是高度重視主體自覺的重要性,繼續強化多元主體對執政黨和國家治理的認同、理解和支持,并鼓勵社會組織和公眾積極參與實踐行動,為深化國家治理體系改革奠定扎實的群眾基礎,提供強大的實踐力量。深化國家治理體系改革是對傳統國家管理方式的整體性變革,既要促進各級政府樹立變革思維,同時也要不斷贏取受益方——社會公眾和組織對國家治理體系變革的支持和參與,這樣才能為推進各項變革工作創造良好環境與條件。事實上,進入全面深化改革階段后,社會矛盾和各種問題交織疊加,國家治理的任務異常繁重,單純依賴政府力量已很難完全應對。而自黨的十八大以來,強調公眾參與和社會協同,已經成為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方式。且伴隨我國社會公眾政治參與意識和能力素質的提高,以及社會組織的日漸成熟,這些群體和主體都逐漸具備了參與國家治理實踐的條件和能力,可以成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變革的重要實踐者,進而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是不斷拓展多元主體參與國家治理的廣度,為治理主體推進各項變革實踐提供充足的行動空間。伴隨著新公共管理運動的開展,我國也采取了政府向社會購買公共服務以及其他民營化改革策略,為社會組織和公眾等行動主體參與國家治理提供了諸多機遇。但就國家治理的整體需求來看,我國的“放管服”改革仍然相對滯后,難以與國家治理體系的變革要求相匹配。為此,理應繼續拓展多元主體參與國家治理的廣度。一方面,繼續梳理各級政府的權力清單,推動政府職能的高度聚焦。政府應該在權力清單允許的范圍內開展行動,堅決避免政府行為的缺位、越位和錯位,積極尊重和包容其他主體對國家治理的參與。另一方面,建議加快制定國家治理事項的“負面清單”。通過將一些核心治理任務納入“負面清單”,以堅決避免政府職能在這些領域的卸載與松綁。而在清單之外的各類治理工作,則應在充分考慮治理主體能力的基礎上允許其積極參與,為國家治理貢獻智慧和力量。
三是不斷強化多元主體參與國家治理的深度,確保充分發揮多元主體對國家治理的促進作用。在治理實踐進程中,各級政府、社會組織和廣大公眾都是重要參與者,應該實現這些主體與國家治理的密切聯結,尤其是要鼓勵社會組織和廣大公眾不斷加強參與國家治理的深度,以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當前,將社會建設和治理變革結合起來,逐步實現社會公眾等治理主體與治理實踐的深度嵌入,能夠為國家治理打造堅實的主體聯盟。為此,一方面,應該鼓勵社會組織和公眾為國家建設發展提供更多的治理資源,并積極主動地參與國家治理進程。面對繁重的國家治理任務,政府獨木難支,亟待贏得其他治理主體的積極參與和廣泛支持,而借助社會組織和公眾的合作能夠實現資源和行動力量的集聚,為治理實踐提供充足的動力。另一方面,應快速進行制度變革和體制重設,打破阻礙其他主體參與國家治理的制度藩籬和體制障礙,進而為多元行動者參與國家治理變革創造良好條件。
此外,充分尊重廣大民眾和社會組織的創造性,這也是壯大主體自覺行動的重要選擇。相對來說,以社會公眾為代表的治理主體往往直接面對治理挑戰和實際難題,他們會采取更加靈活的應對行動,并且能夠在實踐中進行創造性變革,為破解各類治理困局提供更多方案。因此,在深化國家治理進程中,注重主體自覺也要不斷激發多元主體偉大的創造力,為優化國家治理方式提供更加充足的動力支持。
【本文作者分別為華中科技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華中科技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研究生】
責編:欒大鵬 / 楊 陽(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