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來區塊鏈在金融創新和監管科技中的應用愈發廣泛,由于區塊鏈具有去中心化、匿名化、不可篡改、可信任、透明度高等特點,通過區塊鏈技術給金融監管賦能,可以打造技術驅動型和數據驅動型監管科技,優化監管科技構架和運行邏輯。我國應正視區塊鏈在監管科技應用方面存在的問題和挑戰,探索區塊鏈賦能監管科技的治理和發展,借鑒西方監管沙盒、監管科技試點,發展平臺化的聯盟鏈,創新區塊鏈治理新機制,以區塊鏈推動監管升級,增強監管部門監管能力,在全球監管科技中取得先機。
【關鍵詞】合規區塊鏈 監管科技 賦能
【中圖分類號】TP311.13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8.12.004
隨著區塊鏈理念的傳播和技術的普及,區塊鏈從數字貨幣的底層技術逐漸拓展到應用領域,區塊鏈本身的價值逐漸被人們發掘。與互聯網的信息傳遞相區別,區塊鏈通過連接用戶的全息結點實現全網廣播,可以形成共識機制和自信任機制,也可以進行價值創造和傳遞。區塊鏈不再是數字貨幣的專屬底層技術,而是逐漸滲透到政府、金融監管、物聯網、征信、溯源防偽等領域,與監管科技(Regtech)和金融科技(Fintech)的結合越來越緊密。區塊鏈在監管領域打開了新的路徑,并對傳統的監管思路和監管范式產生重大影響。
借助區塊鏈改進監管的嘗試,在國內外監管部門、監管科技企業以及國際組織廣泛開展,區塊鏈在數據存儲、數據傳播,證券結算、第三方支付、保險、票據、產權、風控、KYC、反洗錢、反欺詐等方面有著明顯的效果,目前也處于實驗試點中。隨著新興技術革命對金融行業的沖擊,金融創新日新月異,金融監管不得不跟上創新的步伐,運用科技提升監管能力,讓監管當局跟上技術和市場的創新鏈,使監管科技的功能和作用日益凸顯。在監管科技形成的智能監管生態中,區塊鏈和分布式賬本(DLT)往往發揮著底層構架的作用,“區塊鏈+監管科技”的新型金融監管范式在未來監管領域擁有廣闊的藍海。
已有研究較少關注區塊鏈在監管科技領域的實踐和探索,更多的是行業內企業、咨詢公司、企業聯盟、國際組織等發布的區塊鏈發展報告,如德勤、高盛、歐洲清算中心(Euroclear)、環球同業銀行金融電信協會(SWIFT)、埃森哲、摩根士丹利[1]等行業巨頭和國際金融組織、咨詢公司聯合體紛紛加強對區塊鏈關注和研究,加大科研力度,研究區塊鏈在監管和合規方面的應用。區塊鏈的應用目前還沒有上升到監管科技的層面,更多的是行業探索和商業化的應用。本文梳理國內外區塊鏈在監管科技領域的實踐和探索,正視區塊鏈技術存在的局限性和問題,探尋區塊鏈在金融監管領域的場景嵌套和深度融合,試圖利用監管科技的能量和實踐加速區塊鏈的治理和優化。
區塊鏈為監管科技帶來新動能
從技術成熟度和生命周期來看,目前區塊鏈技術正位于過熱期,與區塊鏈有關的話題層出不窮,區塊鏈的概念被許多商業化組織利用,進行大肆宣傳。在區塊鏈被過度宣傳、過度炒作的當下,減少看待區塊鏈的功利心,以研究的態度,促進區塊鏈應用于實體產業、應用于金融監管,將能夠讓區塊鏈擺脫過熱期的非理性,轉變市場對區塊鏈反應失靈的現象,挖掘真正有價值的區塊鏈場景和應用。
區塊鏈本身蘊含的實時動態在線、分布式總賬本、全網廣播等思想內核,使其天然地與金融高度契合,并且在金融監管、反洗錢、金融風險控制等細分領域有著突出的表現。在區塊鏈以“全息”化的結構連接所有節點的同時,各個節點都實時上鏈,并且一個節點的信息增刪修改,需要全網超過51%的節點確認后在所有節點的區塊包中進行修改。區塊鏈的這種跨時空連接、全網記錄和自信任機制,能夠有效提高監管效率,把監管放到創新鏈上,實時在線,動態更新,提高監管的透明化和安全性,避免“信息暗箱”和“擺鐘式”監管。
區塊鏈保障監管數據安全透明。區塊鏈的一大核心功能就是記賬,從遠古時期人類文明起源時的結繩記賬、刻石記賬,到近代以來發展出的單向記賬、復式記賬,再到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的分布式記賬方法,反映了記賬模式的進化演變邏輯。在區塊鏈技術背景下,在區塊中記錄的信息通過加密算法和哈希函數進行保存,每個區塊與前一個區塊間都有唯一的哈希值。由于哈希函數的不可逆性,前后區塊之間也是不可逆的,按照生成的時間先后順序以時間戳的形式標記。已經記錄上鏈的信息在區塊鏈中全網廣播,所有區塊節點中都有備份,都可以看到通過其他節點上鏈的信息,僅僅修改某個節點區塊的數據無法實現修改的目標。由于區塊鏈的防欺詐和難以篡改,可回溯查看的優勢,用區塊鏈記賬的金融機構數據和監管數據將更加安全透明。相比于傳統金融監管要求金融機構上報一系列文件材料,需要進行繁瑣復雜的會計和審計,盡職調查、出具法律意見書等程序,耗費大量的人力、時間和財力成本,以區塊鏈構建的監管科技平臺可以實時存儲企業數據和監管政策,企業定期把公司報告、財物報表等上鏈,也可以在區塊鏈上進行信息披露和發布行業公告,一旦信息上鏈不可修改,可以有效減少實踐中出現的財物造假、獲取內幕信息的問題,監管機構可以及時得到真實數據,也可以隨時進行查看和復核分析。
區塊鏈打造新型信任機制和線上監管。區塊鏈技術推動互聯網進化的因素,不僅僅在于其提供了一種新型的底層架構和記賬模式,更重要的是在普遍缺乏信任的互聯網環境中建立起了信任,將以往的信息互聯網轉變成為信任互聯網[2]。讓在網絡兩端、甚至全球不同地區的網絡主體,都能在沒有接觸過的條件下建立起信任,從而促進交易的達成。與傳統鄉土社會、家庭宗族中的血緣信任不同[3],也與近現代從自由主義和個人主義發展而來的契約信任不同[4],亦不同于現代社會主權國家賦予的國家信任,區塊鏈信任是基于算法、技術產生的,技術、算法乃至建立在數學問題上的獎勵機制具有中立性和客觀性,人們自然會相信其邏輯的自洽和真實性。這實現了信任的重構。在傳統金融監管存在的問題中比較明顯的就是監管者和被監管者之間缺乏信任,監管機構往往“一放就松,一管就死”,市場主體/金融科技初創企業鉆監管漏洞,進行監管套利的現象較為常見。在二元金融體制下,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和中央監管部門之間也缺乏良好的信任機制,中央的政策能否有效傳導到地方,以及地方如何執行、執行的程度,都影響著監管政策效果的發揮。基于區塊鏈的監管平臺的打造,有利于促進監管機構和被監管方在線上交流互動,及時溝通計劃和動向,開展線上研討、論證,增強金融監管生態中各方主體的信任。
區塊鏈合約促進監管政策智能化。以智能合約為代表的區塊鏈2.0,將智能合約置于分布式結構的上層,用編程式的合約規制經濟關系。智能合約也可以應用到行政規制的金融監管領域,通過以假設條件、事實和結果三段論的邏輯結構來構建監管政策。智能合約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延展性,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迭代。因為底層框架是穩定不變的,在這個基礎上修改邏輯層和應用層的代碼,其成本將比監管層從無到有制定法律法規,以及增刪修改現有法規的成本更低。由于在代碼層和技術層做出的變動,對金融機構產生的直接效果更明顯、約束力更強,通過底層合規和技術合規推動金融機構智能化調整并符合監管規范,可能是未來區塊鏈智能合約發展的趨勢之一。另外,由于智能合約降低了監管當局的政策法規成本,監管機構和監管科技企業將能根據金融機構的動態和風險情況,靈活調整監管閾值,以編程化、數字化的法規、部門規章以及軟法代替制定成文的監管政策和文件,在智能化過程中促進動態合規,讓監管科技和監管政策能夠智能化應變、協同化調整。
國內外基于區塊鏈的監管科技實踐
新技術的發展對傳統金融的發展帶來了多維度的沖擊,金融和科技的融合帶來諸多不確定性,一方面,新興產品和服務逐漸滲透到社會底層,技術隨著智能終端和移動互聯網的發展越來越顆?;⒋蟊娀?、便利化;另一方面,這些新生事物由于不被人們所了解和熟知,其概念和應用還在試點階段,容易被一些懷有不法目的的人利用,成為詐騙、非法集資、傳銷的代名詞。區塊鏈行業也有“一哄而上”的亂象,據有關監管部門統計,市場上超過90%的區塊鏈項目沒有實際運用場景[5],難以落地,空有一紙白皮書,淪為“偽區塊鏈”。面對監管跟不上市場和技術發展的背景,運用區塊鏈技術賦能監管機構,加快監管機構的步伐,讓其看得懂、跟得上,更有效地達成合規監管的目標,是國內外部分監管機構和監管科技企業的選擇和嘗試。筆者分別選取國內外有代表性的合規區塊鏈監管科技實踐,探索區塊鏈在監管科技中的應用。
國內基于區塊鏈的監管科技的代表性實踐。其一,互聯網金融監管與區塊鏈。互聯網金融是互聯網和金融的交互融合,在跨界、融合、多維共存和多方向交互的過程中,互聯網金融也存在許多交叉和并發的風險。同時,互聯網金融業態復雜多樣,大規?;钚詳祿嬖?,運用區塊鏈存證溯源,通過安全記錄和加密方式驗證數據,使數據可以在分布式數據庫中跨網安全共享,增強流程透明化程度[6],避免不必要的信息數據中介。保障數據的安全性和真實性。
在監測P2P網貸平臺非法集資的活動中,以區塊鏈和大數據、智能算法等技術為基礎開發的“冒煙指數”發揮了重要作用。“冒煙指數”是監管機構和監管科技企業合作開發的風險預警指數,通過區塊鏈的多節點,打通各個網站和軟件應用的API(應用程序接口)。通過連接在財經網站、社交輿論媒體、工商稅務網站、P2P網站、法院、貼吧等網絡地址和線上cookies,在分布式數據庫中存儲,然后進行數據清洗、集成、變換、規約等過程,整理出結構化、關聯化的數據,利用算法模型進行分析,得出“冒煙分數”[7]。分數越高,意味者可能存在非法集資的風險越大。當“冒煙分數”高于80分時,意味著金融風險事件的發生。北京市金融局、北京市互聯網金融協會,協同公安部門一起,運用“冒煙指數”對e租寶等P2P網貸平臺進行實時動態監測,成功預測了e租寶的風險并提前部署,及時轉移、緩釋風險,控制事件的進一步擴散。“冒煙指數”也成功地運用在之后的現金貸、校園貸監測,并被多個地方省市引入,應用于地方金融風險的監測預警。
其二,證券監管與區塊鏈證券結算。證券市場和資本市場也是一個有著大規模活性非結構化數據和信息的市場。我國證券市場發展歷史較短,相關法律法規、交易規則正在發展完善之中。加之我國證券市場的“散戶市”特征,個人投資者的有限理性和投資者不成熟等因素,證券市場一級、二級市場中不合規現象、違法違規交易和監管套利仍然存在,如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對敲買賣等行為,還有虛假信息披露,IPO虛假上市等情況。以往證監會等監管部門對該類現象的監管主要是通過現場檢查、文件審計約談、稽查等方式,往往效率低、人力物力消耗大。此外,新技術也給傳統的證券業帶來沖擊,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的沖擊下,一些沒有持牌的金融機構和個人可能利用漏洞非法獲取投資數據,侵犯投資者隱私[8]。據數據統計,在全面從嚴監管的背景下,2016年至2017年10月底,滬深交易所新增上市公司605家,可以看出,傳統主要靠人力進行監管和現場監管的方式具有較大的局限性。
我國證監會也高度關注和積極探索區塊鏈等金融科技和監管科技技術在金融監管和市場運行中的運用。積極布局區塊鏈等新興技術的創新和升級,一是大力實施人才戰略,挑選由16名包括工程院院士、高校教授、監管部門負責人、代表企業高管在內的區塊鏈、大數據和人工智能專家組成科技監管專家咨詢委員會,對監管科技建設方案、運用區塊鏈等監管科技技術在行政審批、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上市公司監管[9]等方面發揮作用;二是積極參與國際對話合作,促進監管科技的國際合作發展,借鑒國際上資本市場發達的國家利用區塊鏈監管資本市場的先進經驗,利用新技術革命的力量推動多層次資本市場進一步完善;三是進一步發揮證券交易所的一線監管作用,利用區塊鏈等技術加強交易所的監管職能。
證監會主席劉士余認為,交易所不是單純的交易平臺,更是強大的監管者[10]。充分發揮交易所的一線監管功能,是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障投資者權益的重要基石,也是國際上的普遍做法。交易所可以基于“以監管會員為中心”的模式,通過區塊鏈進行事前KYC、事中交易監控和事后異常報告等全過程的跟蹤和記錄,并用哈希散列算法等進行加密技術對交易和投資數據加密,可以防止數據的泄露和被非法獲取,也可以便利地查詢溯源。
其三,票據監管與區塊鏈。票據市場也是貨幣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傳統的紙質票據的交易過程存在許多灰色和不透明的地帶,引發了一系列票據大案,農行、民生、郵儲銀行等都遭受了重大損失,加上票據市場上還存在著不透明、不規范操作和高杠桿錯配等亂象[11],規范票據市場,使銀行承兌匯票回歸安全透明高效的支付結算和企業融資方式刻不容緩。
2016年下半年,央行啟動了基于區塊鏈的數字票據交易平臺的研發,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中鈔信用卡公司和相關試點商業銀行共同參與探究區塊鏈數字票據全生命周期登記流轉,并于2016年12月8日正式上線上海票據交易所[12],力推電子化、數字化票據交易。經過一年多的研發和驗證,目前上海票據交易所已完成對數字票據原型系統的測試并投入正式運用。央行主導下的票據交易所采用數金鏈(Smart Draft Chain)的區塊鏈實現加固,以網絡協議層、數據層、平臺層和應用層為邏輯,采用同態加密、零知識證明等密碼學保護數據隱私,以實用拜占庭容錯協議(PBFT)為共識機制,實現對票據交易和數據監測的穿透式觸及[13]。在數字票據區塊鏈上,每一張票據和票據資產都上鏈,票據全生命周期包括開票、流轉、貼現、再貼現、轉貼現、回購等流程,通過智能化的合約來實現,滿足一定的代碼條件,合約自動執行,即可以自動化交易、轉賬和背書。同時,通過央行、票交所等監管部門控制的聯盟鏈和API,實現票據交易所與央行、商業銀行、企業之間數據對接,智能合約調用和監管政策自動化智能化控制,既可以構建和建立票據交易全流程中的信任,保障票據信息真實完整、可溯源,又可以充分保護票據交易者隱私,監管機構基于區塊鏈可隨時對票據交易環節開展審計,而不需第三方的信息中介參與[14]。
其四,贛州合規區塊鏈監管沙箱。為應對金融科技和新型業態帶來的操作風險、經營風險和技術風險等,兼顧金融創新和消費者保護,也為了探索整頓規范數字貨幣、區塊鏈和ICO一哄而起的亂象的方法和經驗,以地方政府為代表的監管科技試點在贛州、貴陽等地建立。其中,贛州市探索將區塊鏈用于金融監管,打造合規區塊鏈(Regchain),在贛州市政府發布的《合規區塊鏈指引》中首次提出合規區塊鏈[15]的概念。旨在嘗試用分布式的數據庫對數字貨幣的發行和交易進行備案、登記。準備發行代幣、通證的企業和平臺需要到合規區塊鏈上登記團隊信息、白皮書、項目流程、私募信息等內容,以及后期的發行、運作情況。在區塊鏈上備案的信息由贛州市政府、金融辦先行審核、上鏈,不可篡改、不易滅失、真實可追溯,防止偽區塊鏈、偽代幣對市場和金融消費者帶來的損害。
同時,基于合規區塊鏈的底層架構和基礎設施,贛州市政府推出監管沙箱的監管科技創新,通過智能合約、開放接口、非堆成加密等技術措施,一是根據監管和市場創新的雙重需求設計沙箱框架,將金融監管移動到創新層面,與市場的金融科技創新一起協同創新;二是開放主鏈接口,接入各種監管對象,變傳統的單一單項監管為多方同時監管;三是存證溯源,用公鑰和私鑰非對稱加密,實現對金融消費者數據和隱私安全的全方位保護;四是監管沙盒的合規要求、合規監管會隨著監管主體、對象、范圍、策略等變化而變化,提供實時有彈性的試錯環境;五是區塊鏈監管沙盒具有互操作性,可與其他非區塊鏈系統連接,在規模和并發帶寬上具有較好的延展和兼容性。贛州區塊鏈監管沙箱的試點,為我國其他地區、其他行業開展沙箱試點提供了寶貴的經驗,也極大地促進了國內金融科技的發展繁榮。
國外區塊鏈監管科技的代表性實踐。其一,美國納斯達克——基于區塊鏈的私人證券交易LINQ。美國納斯達克交易所早在2015年底進行試水發揮交易所的一線監管功能?;趨^塊鏈對非上市公司在IPO前股票所有權進行監測和記錄、存儲。通過使用分布式賬簿將企業股票發行、增資配股、分紅等信息轉化為數字化的形式記錄上鏈,目的是提供證券發行和轉讓的全部歷史記錄,并提高可審計性。LINQ是一個開源的區塊鏈分布式數據庫,可以為其他公司提供可供接入的接口,保證股票發行過程中權屬清晰、公開透明、數據可查。LINQ還為公司發行股票提供登記和公示,在pre—IPO階段的發行和轉讓信息上鏈,全網節點確認并更新,并通過設計好的合約發布權屬證書,提高證券市場的透明度。
納斯達克的LINQ系統一經發布,在市場上引起了巨大反響。2015年12月,一家私人區塊鏈開發公司通過納斯達克的LINQ平臺向特定群體發行股票。美國一些眾籌平臺也在探索運用區塊鏈追蹤私人證券的所有權變動情況[16]。經實踐表明,將區塊鏈技術和證券活動相結合,對于降低證券發行、承銷、盡職調查成本,以及與公司行為有關的其他成本的需求高度契合。同時也便于證券交易所跟蹤證券所有權變動情況,及時發現并對操縱市場、虛假買賣、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規制。與之類似的,還有電商平臺Overstock.com通過其開展金融科技業務的子公司T0,運用區塊鏈技術平臺發放加密債券。
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ASX)也在積極探索區塊鏈在證券交易監管中的應用。2016年1月,ASX與一家區塊鏈初創公司合作發布了一個區塊鏈項目,以改進現金股票的清算和結算流程,并簡化和加快證券交易后的流程。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還與SWIFT在項目需求定義階段進行磋商,使區塊鏈平臺功能、技術要求和商業進程對標符合ISO20020的標準。該項目是開源的分布式賬本,同樣提供清算、結算和資產循環的服務,接近實時的結算能力可以降低交易對手方的風險,同樣也可以通過數據標準化和自動化降低公司的運營風險,減少合規和審計費用[17]。
其二,德勤與合規區塊鏈——區塊鏈軟件一站式定制平臺Rubix。在數字經濟與區塊鏈嶄露頭角的時候,德勤就已經看到了先機,優先集中力量布局區塊鏈,將區塊鏈技術發展成為商業和政府部門的監管合規問題的解決方案。在2014年德勤開發的一站式區塊鏈平臺中,德勤給企業提供了定制化的、可擴展、兼容性高的合規區塊鏈服務,不同的企業可以根據行業環境、商業模式、合規要求、風險程度、行為機構和組織架構等內生和外生變量,搭建符合自身需求的區塊鏈配置的綜合性解決方案。Rubix基于全棧式區塊鏈環境中進行的靈活開發和應用,以開源社區的方式,通過交互式的操作和多場景的應用,帶動區塊鏈原型的進化[18]。其本身具有良好的彈性,初期搭建和后期迭代升級成本小,并且可以適應多維度、多場景的應用。這些特點對于監管科技而言,無疑是開創性的。
同時,德勤推出的一站式區塊鏈平臺Rubix,與監管科技中的監管沙箱具有相似的理念。二者都具有強大的兼容性、可擴展性和交互互動等功能,都具有良好的彈性以適用于不同的場景,都可以為合規對象提供進行試驗的時空環境和外部條件。
另外,早些時期德勤還運用區塊鏈幫助銀行達成合規要求。德勤通過區塊鏈技術幫助北愛爾蘭銀行將業務系統數據整合上鏈,打造出一個區塊鏈的分布式報表系統,在系統中數據公開透明、不可篡改,并且可以隨時調用,與銀行內其他部門、甚至其他銀行跨鏈建立相關關系,實現報表和數據在節點之間的傳輸。德勤的合規區塊鏈報表系統讓北愛爾蘭銀行提前達到了《歐盟金融市場法規》的要求,高效實現監管的合規要求。德勤還為R3區塊鏈聯盟中的會員提供智能數字身份驗證的區塊鏈概念原形,讓銀行能夠自動化實現KYC、客戶身份驗證、管理,有利于進行用戶畫像和信貸風險識別,為銀行資本充足率和風險管理提供技術支持?;趨^塊鏈,德勤正在成為數字化服務提供商和合規科技服務提供商,為全球監管科技發展做出開創性的貢獻。
區塊鏈在監管科技方面的應用展望
隨著第四次工業革命和數字經濟時代的到來,區塊鏈正在以全新的方式改變數字經濟的底層邏輯,也轉變著金融監管的理念和范式[19],合規區塊鏈在國內和國外的實踐和探索,為區塊鏈在監管科技領域的落地提供了諸多開創性的探索,證明區塊鏈技術和金融監管并不是相悖而行的,區塊鏈去中心化的特征和中心化的監管之間并非不可調和的矛盾,去中心化和中心化一直都是相對的。綜合區塊鏈有促進監管合規和企業合規的潛力,合規區塊鏈將成為推動金融監管的重要科技資源稟賦,區塊鏈技術和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結合,將全方位轉變傳統金融監管的模式。
合規區塊鏈有利于實現多方同時在線協同交互監管。合規區塊鏈以技術和底層邏輯的形式促進傳統金融監管的分業監管、機構監管,以現場檢查為主配合非現場檢查轉向多方在線和協同監管。以監管機構主導的合規區塊鏈將央行、兩會、公安、工商等政府監管部門從實體移到區塊鏈上,同時上線,跨時空協調聯合監管。同時開放接口接入各類持牌和未持牌的金融機構,以及消費者組織,督促金融機構將數據和交易運營信息上鏈,經過監管部門主鏈節點的審核確認后向全網廣播。監管機構的監管政策和合規指引以及金融機構的日常數據都打包整合上鏈,形成一個個獨立的節點,各個節點之間異構多活[20],形成多方在線、點對點互聯的交互式結構。通過合規區塊鏈的底層和合約應用層,實時靈活調用合規政策和企業數據,企業也可以及時查看掌握監管動態和合規要求,根據合規指南及時調整業務,降低經營風險和合規成本。
借鑒英國、新加坡、澳大利亞、中國香港、美國等監管沙盒的實踐,合規區塊鏈是監管沙箱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也是未來監管沙箱制度迭代優化的趨勢所在?;诤弦巺^塊鏈的監管沙盒構架,監管者、金融機構、金融科技初創企業可以在監管沙盒的真實試驗場景進行扁平化對等交流和互操性的溝通,在進入沙盒前的審核階段,依據智能合約和算法設定的準入條件智能化篩選符合沙箱條件的金融機構和初創企業,為測試對象量身定制編程化和規范化的測試方案,測試創新的產品和服務,測試結束后將數據和結果上傳上鏈,方便金融消費者查看和監管機構的后續評估,制定過渡策略。在多方同時在線、同頻共振的協同合作模式下,傳統金融監管的行政色彩被淡化,公權力主體和市場參與者處于扁平的網絡空間,金融監管更便利地延伸到創新鏈環節上,跟隨創新鏈的發展動態調整,有效平衡安全、創新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合規區塊鏈加快技術轉型迭代和優化監管科技治理范式。傳統金融監管治理一般以行政治理為主,技術一般作為監管的工具和手段,作為解決監管合規問題、增強監管能力的工具??萍脊ぞ咧髁x曾在很長時期內成為各主權國家監管和治理主流理念,指導金融監管和合規法規制定[21]。在數字經濟和信息通訊技術飛速發展的背景下,區塊鏈等新興技術逐漸成為金融科技、監管科技的基礎設施和生存環境,合規區塊鏈不再作為外力的工具,而將內化為監管科技本身的組成部分,從底層改變優化監管的邏輯,加上未來智能化監管科技的引入,科技的替代作用大大增強,科技將成為監管的重要資源稟賦。
在合規區塊鏈基礎上,監管機構可以借助Iaas(基礎設施服務)、Paas(平臺服務),甚至Saas(軟件服務)來搭建監管環境和監管應用,金融機構也可以借助這些底層基礎設施和云服務實現合規風控、合規操作、合規管理。通過基礎設施、平臺和軟件等服務的外包和先行建構,極大降低監管機構的技術成本和研發難度,促進技術的滲透和普及。德勤的Rubix一站式區塊鏈平臺通過提供基礎設施和平臺,為用戶提供按照需求自由建構的空間。
區塊鏈促進合規管理自我進化提升。區塊鏈技術從2008年中本聰提出以來,就處在不斷演變和進化的過程中。以加密數字貨幣為例,比特幣、以太坊、EOS等數字貨幣都是底層區塊鏈演化的代表,在八九年的時間里,數字貨幣區塊鏈經歷分叉、擴容、創新共識機制、改善硬件設備等優化,性能和適應性有了大幅提升。隨著非數字貨幣區塊鏈的發展,區塊鏈與更多場景結合,可能會突破原有制約其落地和廣泛運用的種種局限性,實現與監管科技更緊密的契合。
在新技術的疊加和板塊輪動中,云計算為區塊鏈節點的存儲提供了有效的解決辦法,節點數據上云,在云端備份,單個節點的數據不需要存儲在本地硬件設備,極大地節省了空間,避免因節點區塊容量過大而延長確認處理時間的現象;信息通訊技術5G的發展將能夠擴展區塊鏈帶寬,提高單位時間內并行交易的處理能力和傳輸能力;對于數據的隱私保護問題,多種加密技術和區塊鏈隱私保護安全閥機制的設計將能提升合規區塊鏈的隱私保護能力,促進數據隱私合規;對于數據回滾難的困境,可以通過數據覆蓋和多維關聯性結構化可視工具呈現前后數據的更新變化[22]。
合規區塊鏈促進跨界跨境國際合作。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今天,金融要素和科技要素在全球范圍內的流動更加頻繁,金融機構、金融科技跨越主權國家范圍開展業務,加劇了金融風險的傳遞與交叉擴散,監管科技在全球范圍內的受關注度越來越高。英國、澳大利亞、新加坡、美國等國家在2015年就已開始對監管科技、合規區塊鏈的研究和部署,中國監管科技起步晚,但發展迅猛。另外,對企業自身來說,全球化經營的合規風險正在提高,由合規導致的處罰額外增加了企業的成本。加強合規區塊鏈的國際合作,是監管科技合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加強合規區塊鏈國際合作,能有效提高跨境風險的防范和治理,對AML(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等暗網交易有巨大的抑制作用;國際間證券交易所的合規區塊鏈合作,也有利于強化一線監管的能力;各國監管部門建立合規區塊鏈合作伙伴關系,有利于協調互動,信息共享,共同促進監管科技的發展。
總結
區塊鏈作為區塊鏈技術在監管科技領域的運用,其作為一種新興技術的生命周期,本身還處在成長期,還有許多局限和不完善之處。隨著技術的發展進化,區塊鏈與監管科技、金融監管的契合度必然越來越高,也會催生出許多新的應用場景。從我國已有的區塊鏈應用于監管的實踐和國外探索來看,市場和政府應為其提供寬松的可試驗的環境,通過多方同時在線協同互動的模式,優化監管科技治理模式,升級金融監管理念。同時,作為一種新技術,區塊鏈只有通過“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理性反思”等不斷的迭代,才可能防范其中風險,真正用好區塊鏈技術,促進數字經濟健康發展。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研究生張夏明對本文亦有貢獻)
注釋
[1]丹華、李濤、鄔烈瀚:《區塊鏈數字貨幣投資指南》,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7年,第221~222頁。
[2]黃震:《區塊鏈的“快”與“慢”》,http://finance.china.com.cn/roll/20160902/3888781.shtml,最近訪問日期:2018年5月29日。
[3]費孝通:《鄉土中國 生育制度 鄉土重建》,北京:商務印書館,2011年,第102~104頁。
[4][法]盧梭:《社會契約論》,北京:商務印書館,2011年,第67~69頁。
[5]黃震:《區塊鏈數字經濟急需加強風險管理》,http://opinion.jrj.com.cn/2018/06/06092024643988.shtml,最近訪問日期:2018年6月7日。
[6]施水才、王麗:《大數據驅動的互聯網金融風險監測預警研究》,《當代金融家》,2017年6月。
[7]http://www.jxwydata.com/,最近訪問日期:2018年6月3日。
[8]姜洋:《推動金融科技創新,助力資本市場發展》,2017年12月4日,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1712/t20171204_328080.html。
[9]參見證監會召開科技監管專家咨詢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1805/t20180523_338533.html,最近訪問日期:2018年5月23日;又見證監會發布監管科技專家委員會名單。
[10]劉士余在證券交易所一線監管國際研討會上的致辭:交易所天然具有監管職能,并普遍被法律所確認。并提出了三點結論:一是交易所的監管職能與生俱來,交易所本身是為了有序組織交易而設立的,交易所的章程都有自律條款;二是交易所不管組織形態如何變遷,始終扮演著監管的角色;三是交易所一線監管不僅成為國際共識,而且形成豐富的實踐,包括對會員的監管、對產品的監管、對交易的監管等。訪問地址: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1708/t20170825_322647.html,最近訪問日期:2018年5月28日。
[11]《詳解央行數字票據交易平臺 區塊鏈技術搭建可信環境》,金色財經,https://www.jinse.com/news/blockchain/13109.html,最近訪問日期:2018年6月6日。
[12]《央行:票據交易所位于上海,應設立風險基金》,https://finance.qq.com/a/20161206/038089.htm,最近訪問日期:2018年6月2日。
[13]宋漢光:《區塊鏈在數據票據中的應用》,《中國金融》,2018年第10期。
[14]《基于區塊鏈技術的票據交易平臺設計思路》,2016年11月17日,https://www.cpiaoju.com/article/article/6506.html。
[15]贛州市《合規區塊鏈指引》(2017),合規區塊鏈指:一方面,在技術和應用上符合一定監管規范要求的區塊鏈;另一方面,承擔監管功能的區塊鏈,作為工具系統對其他領域,特別是金融領域進行合規監管,降低合規成本的區塊鏈。
[16]IOSCO Research Report on Financial Technologies, February 2017,pp.54-55.
[17]IOSCO Research Report on Financial Technologies, pp.53-54.
[18]《德勤團隊發布定制版區塊鏈解決方案Rubix Core》,2016年5月22日,http://www.coindesk.com/how-deloitte-rubix-blockchain-tech/。
[19]黃震、張夏明:《監管沙盒的國際探索與中國路徑研究》,《金融監管研究》,2018年第4期,第1~22頁。
[20]姚前:《完善區塊鏈治理機制更好服務于實體經濟》,《中國新聞周刊》,2018年5月。
[21]魯楠:《科技革命、法哲學與后人類境況》,《中國法律評論》,2018年第2期,第96~107頁。
[22]姚前:《分布式賬本與傳統賬本的異同及其現實意義》,《清華金融評論》,2018年6月。
責 編/馬冰瑩
The Practices and Explorations of Applying Blockchain to RegTech
Huang Zhen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blockchain has been widely adopted in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RegTech. Blockchain has the decentralization, anonymity, non-tampering, trustworthiness and transparency characteristics, so blockchain-fueled financial regulation can help to generate technology- and data-driven regulatory technologies and optimize the RegTech architecture and operational logic. China should face up to the problems and challenges in applying blockchain to the RegTech, explore governing and improving the RegTech through the blockchain technology, learn from the Western regulatory sandbox and their RegTech pilot projects, develop a platform-based blockchain alliance, innovate the blockchain governance mechanisms, promote regulatory upgrading with blockchain, and increase the capacity of the regulatory authorities, in order to have a head start in terms of the global RegTech.
Keywords: Compliance blockchain, RegTech, empowerment
黃震,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長。研究方向為民間金融、互聯網金融、金融法、法律文化、公益慈善事業。主要著作有《P2P網貸平臺的發展現狀與未來趨勢》《民間借貸法律知識讀本》《民間金融及其制度重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