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貿易戰雖然尚未真正打響,但相關解讀已經汗牛充棟,各路專家從各自角度剖析中美之間的貿易摩擦究竟事出何因、未來走向何方。尤其是各種從所謂戰略對抗、大國競爭、文明沖突角度分析的文章、評論,更是言之鑿鑿地斷定中國與美國必將展開一場你死我活的模式和道路斗爭,貿易戰只是一個開場和熱身。高宏志先生的言論應該是其中頗有代表性的。其實他們真的把事情想得太復雜了,當前的中美貿易摩擦還遠遠上升不到所謂的模式之爭,仍然不過是一場單邊主義和多邊主義、貿易保護主義和貿易自由化的斗爭,是一場是非清晰、高下立判的貿易沖突。而試圖把這一場貿易沖突演繹成所謂模式之爭,無非是想為美國的貿易保護主義行為尋找一點合理性、合法性的借口,是想把許多人仍然視為完美的“美國模式”轉化為一種話語優勢和道德優越感。
美國依據國內法發起的301調查結果,認定中國存在侵害美國知識產權的行為,并以中國對美國造成巨額損失為由,對中國數百億美元產品加征懲罰性關稅。我們無須否認中美之間的確在知識產權問題上存在長期的爭議,中國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也仍有進步空間,但是在理念上、方向上中美之間更多的卻是共識。因為保護知識產權是中國建設創新型社會和經濟的內在需求,也是中國改善營商環境、擴大吸引外資的必然選擇,在這個問題上中美根本沒有模式和道路分歧。事實上,近些年來,中國企業的創新能力不斷提高,無論是科技的原始創新,還是管理的模式創新,中國已經在多個領域培育出多家有全球競爭力的企業,如華為、大疆、阿里巴巴、騰訊、摩拜、滴滴等。和高宏志先生所斷言的“中國發展高科技只是靠國家資本”恰恰相反,這些企業都是依靠民間資本甚至是外國資本快速發展起來,基本上沒有任何國家資本參與。因此,中美之間關于知識產權的分歧無非是一個執行層面的技術性問題,根本上上升不到道路或模式之爭。
但是,美國以知識產權保護不利為由對中國加征關稅,卻是不折不扣的貿易保護主義行為,無論以什么借口都無法抵賴。首先,WTO明確禁止成員自行判斷另一個成員是否違反WTO規則,而必須經過爭端解決機制的一系列程序,才能得出最終結論,并在WTO授權下才可以采取適當的報復措施。美國僅僅依據不公開、不透明的國內程序,即認定中國損害美國利益,并進而制定報復措施,是嚴重且明顯地違反WTO的爭端解決程序的行為。其次,WTO的基石是最惠國待遇原則,即要求成員對其他成員應當一視同仁,而美國單獨針對中國加征關稅,是對中國的歧視性行為,是否認中國作為WTO成員的合法權益。第三,WTO要求成員約束自己的關稅,除非經過WTO所允許的調查程序,不得隨意提高對另一成員產品的關稅。而美國的任性舉動顯然違反了WTO這一重要原則。
做出如此赤裸裸的貿易保護行為,就不要再去找什么模式之爭的遮羞布了。如果模式之爭是以這樣的方式開場,那也注定發起這場斗爭的一方已經喪失了所有的道德優勢,也注定他們最終只能以失敗而告終。
(作者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WTO研究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