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我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呈現出“碎片化”的格局,城鄉二元分割、多軌制并行的現象較為突出,養老保障的可持續性較低,這將對社會結構的穩定造成一定的影響。因此,我們應重視解決養老保障中的“碎片化”問題,完善頂層設計,明確各級政府及社會部門應承擔的責任,加強對社會養老的財政支持,推動社會養老保障走向“整合化”。
【關鍵詞】養老保障 碎片化 整合化 【中圖分類號】D57 【文獻標識碼】A
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完善是國家和諧穩定發展的重要基礎,在應對人口老齡化、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促進經濟發展等方面具有積極意義。現階段,我國城鎮養老保障體系已逐步完善,但農村地區的養老水平相對滯后,這使得我國養老保障體系呈現出一定的“碎片化”格局,阻礙了城鎮化的推進,影響著我國和諧社會的構建。為此,相關主體需基于我國養老保障體系的發展現狀,針對“碎片化”格局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整合化”手段不斷完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
我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尚處于探索發展期
近年來,我國參保人數不斷增長,截至2006年末,全國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僅為18649萬人,而截至2016年末,全國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已達到88777萬人。同時,對于在職工作人員,我國已經基本實現了社會養老保障的全覆蓋;對于社會流動人員,社會養老保障也正在逐步普及。
當前,我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尚處于探索發展期,由于制度不夠健全,有一部分群眾選擇放棄養老保險。棄保的主體主要有以下幾類:一是下崗職工、無業人員;二是私人小型企業的職工;三是農民工;四是工作不穩定的務工人員。上述四大群體大都是社會弱勢群體,他們或是由于個人收入較低而被動棄保,或是由于對養老保險缺乏信心,對繳納保險的預期收益持悲觀態度而主動棄保。上述現象的出現,勢必會對我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發展造成一定的影響。
此外,社保體系總體呈現出“碎片化”特征,這種“碎片化”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覆蓋面較窄,享受社保的人數有限,社保項目亟待擴充;二是公平性相對缺失,城鄉之間、機關事業單位與普通企業之間具有不同的養老保障體系。
社保體系“碎片化”的三大表現形式
一是城鄉社保二元分割。在社保覆蓋方面,一方面,城鎮社會養老保障體系較為多樣化,而農村的社會保障項目較為單一;另一方面,在已有的社會保障項目中,二者也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截至2016年末,基本養老保險覆蓋了我國近65%的人口,參保人數達到了8.88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80%,而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不足50%。在保障金的繳納及領取方面,農村地區的養老保障支出明顯低于城鎮。此外,城鎮養老保障體系的運行管理水平已較為成熟,服務質量也較高,而農村地區養老保障尚處于初級發展階段,專業化的管理體系尚未形成,管理重復、空白等現象仍然存在,服務質量也相對較低。
二是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雙軌并存。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保障體系仍然存在雙軌并存的現象,二者在養老保障方面具有較大的差異。首先,長期以來養老金統籌繳納方面差異較大,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一般由企業承擔20%,職工個人承擔8%;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養老金則由國家和單位共同承擔,個人無需繳納相關費用。2015年,《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開始頒布實施,宣告了養老待遇“雙軌制”正式終結。但時至今日,各省市對該決定的實際執行情況并不一致,真正實現養老金并軌仍任重道遠。其次,在養老金領取方面,企業職工的養老金代替率約為50%,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則達到90%,這與我國養老保障制度改革滯后存在較大關聯,也影響著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完善。
三是社保統籌層次較低,異地轉移困難。社保統籌層次較低主要表現為不同地區的社保管理各自為營,難以實現社保的轉移接續。雖然目前國家已出臺相關規定,允許社保轉移,但由于相關制度不夠完善,社保異地轉移的實際落實仍然面臨著一些困難,這會對社保的可持續性發展造成一定的影響。因此,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盡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這為我國社會養老保障指明了未來發展的方向。
社會養老保障如何由“碎片化”走向“整合化”
社會養老保障由“碎片化”走向“整合化”,首先應加強中央調控、完善頂層制度設計。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國家應承擔養老保障管理的重要責任,通過加強調控、完善各項制度,著力實現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公平。第一,完善養老保障制度目標設計,重視將基層實踐與頂層設計相結合。國家應完善養老保障的相關制度,逐步消除養老保障中的身份限制,以覆蓋面廣、無歧視、可持續性強為養老保障發展的重要目標。第二,正確看待養老保障中的雙軌制問題,逐步實現雙軌并行。在并軌的過程中,應不斷整合、優化各項養老體制,提高養老保障的可持續性。國家應加強對并軌過程的統籌管理,推進養老保障體系的多層次、多元化發展,避免并軌中出現“一刀切”等問題。第三,逐步提高養老保險的統籌層次,實現養老保障的全國統籌,打破不同地區之間的養老保障壁壘。一方面,國家應逐步制定統一的養老保障改革機制,制定差異化的養老保障體系,實現各地區養老保障的統一發展。另一方面,國家應加強對各地區養老金繳納、領取人數的動態監控。同時,還應實現養老金繳納年限的靈活化分段設置,多繳多得,少繳少得,為人們提供更多選擇,進一步減少退保現象。
其次,要明晰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所承擔的責任。在解決養老保障“碎片化”問題的過程中,應做到分工明確。各級政府主要承擔宏觀規劃、管理的職責。政府不僅應重視對養老保障的統籌管理,還應著力維護不同地區養老保障的公平性;地方政府應積極響應、落實國家關于養老保障的相關政策,制定有針對性的養老保障標準,切實推動本地區養老保障體系的完善。此外,社會各界力量應明確自身所承擔的職責,企業應積極承擔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的責任。
再次,要加強財政支持,促進經濟協調發展。養老保障體系的構建過程,實質是社會資源的再分配過程。我們要不斷充實社會資源,加快經濟發展,為養老保障提供財政支持。其一,政府應平衡不同代際之間的利益,使養老保障以及其他社會保障共同發展,加大對養老保障的財政補貼,提高養老保障的財政支出比例。此外,我們還應積極借鑒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對養老基金進行增值管理。同時,還應著力構建強有力的監督體系,加強對養老基金使用情況的監管。其二,政府應重視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控制物價水平,保證居民收入與物價水平基本一致,促進經濟的穩定發展。其三,加快職業福利、慈善事業的發展,逐步完善商業養老保險體系,實現養老保障的主體多元化、路徑多層次。
(作者為河北師范大學法政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
【注:本文系河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河北省社會科學基金委托項目“河北省城鄉低收入群體現狀及社會救助長效機制研究”(項目編號:HB2012WT175)的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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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趙曉芳:《社會保障碎片化:危害、成因與彌合路徑》,《中共福建省委黨校學報》,2013年第2期。
③蘇小燕:《鄉村旅游精準扶貧的創新路徑——基于社會保障理論的思考》,《地域研究與開發》,2017年第2期。
責編/陳楠 王妍卓 美編/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