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并明確提出了“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大力發展鄉村旅游,是鄉村振興的重要突破口,也是助力精準脫貧、實現鄉村振興的有效抓手。
出臺鄉村旅游相關法律法規,有效指導各地鄉村旅游發展,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應積極引導、鼓勵和支持返鄉農民工等投身鄉村旅游創客活動,并為鄉村創客、科技企業等提供學習平臺、交流平臺,全面提升旅游智力服務水平,推動文化旅游衍生品開發。
以鄉村旅游為核心,打造一批新農村社區。以鄉村觀光休閑業態為特色,以鄉村商業休閑地產為支撐,以田園鄉居生活為目標,通過整合土地、完善基礎設施、突出文化特色,進行獨立村的改造升級,就地發展旅游產業,形成居住區向旅游綜合社區發展的格局。
加快旅游特色城鎮建設,充分挖掘城鎮獨特的肌理和自身的文脈、地脈,加強小鎮風貌保護與傳承,以及旅游公共服務一體化建設,形成森林小鎮、濱湖度假小鎮等主題特色和產業特色十分鮮明的特色小鎮。在創建旅游特色小鎮的同時,開發與現代農業、新農村建設相結合的鄉村旅游產品,帶動美麗鄉村建設。大力發展農業觀光園、休閑農莊、鄉村民宿、鄉村度假村等,示范帶動全國鄉村旅游建設,并向全世界展示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農村“旅游+精準扶貧”在脫貧攻堅戰中所取得的成績。
責編/賈娜 美編/李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