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15日電(記者孫博洋)據財政部網站消息,日前,財政部、中共中央宣傳部下發了《中央文化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指出,已有超七成中央文化企業改制,今年年底前將全部完成改制。
《實施方案》指出,經過多年改革,中央文化企業及各級子企業公司制改制面已達到70%以上,有力推動了國有文化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日益完善,企業經營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仍有部分中央文化企業特別是集團層面尚未完成公司制改制。
《實施方案》明確了中央文化企業改制的目標任務和總體要求,根據相關文件要求,2018年底前,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文化企業,全部改制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
《實施方案》還明確了多項政策支持,包括劃撥土地處置、落實稅收優惠、工商變更登記、資質資格承繼等。
為防止在改制過程中國有資產流失《實施方案》還明確規定,公司制改制過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國有企業改制、國有產權管理等有關規定規范操作,嚴格履行決策程序,嚴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輸送。著力強化企業內外部監督,加強企業著作權等無形資產、文化藏品等特殊資產的管理,規范財務、會計管理,保障國有資產安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