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王瑞賀在接受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等媒體采訪時透露,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正在會同有關方面對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的有關問題進行研究論證,進一步推動完善相關制度,切實加強維護公民個人信息權益。
王瑞賀說,從立法角度看,201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2013年修改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2009年和2015年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七和修正案九,2017通過的民法總則,都對個人信息保護作出了規定。
王瑞賀還指出,特別重要的是2016年通過網絡安全法,在原來加強網絡信息保護決定的基礎上,將個人信息保護作為一項重要制度,作了全面系統規定,充實完善了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規則,強化個人信息收集、個人信息使用主體的保護責任。這些規則與國際上對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則是一致的。
王瑞賀說,網絡安全法實施后,有關方面還通過了一些配套規定和標準,更加重視個人信息保護工作,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了《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法律適用;公安部在全國部署了開展打擊整治網絡侵犯個人信息犯罪的專項行動,對非法獲取、倒賣公民個人信息,以及利用個人信息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大了打擊力度。
“當然現在個人信息被濫用的情況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個人信息保護的形勢依然嚴峻,社會普遍關注,每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都提出了很多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立法的議案、建議或者提案。”王瑞賀說,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將會同有關方面在深入總結網絡安全法等法律實施經驗的基礎上,對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的有關問題進行認真研究、論證,針對互聯網、大數據發展的新特點、新形勢,進一步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法律制度,切實加強維護公民個人信息權益。(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王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