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彗星式”調研現象,反映出的本質是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作風,表現為過場、排場、官場“三場”效應。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的頑癥不是通過規定和強調就可以解決的,反對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任重而道遠,必須有應對之策,更須制度化方案來治理。
【關鍵詞】“彗星式”調研 官僚主義 形式主義 【中圖分類號】D602 【文獻標識碼】A
“彗星式”調研反映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作風
“彗星式”調研現象反映出的本質就是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作風,表現為“三場”效應。
一是過場。之所以會有“彗星式”調研,或許從調研啟動開始,所謂的調研部門和調研領導根本就不想實事求是做調查研究,而是裝模作樣的搞調研。其結論似乎在調研以前就已經“心中有底”了,下基層搞調研主要還是為了給自己的結論找到一個合適的出口。所以,調研就會有任意性和隨意性。在調研過程中所問所聽所見,就會有選擇性記憶和記錄,為我所用,而不是實事求是。換言之,這種調研就是走走過場而已。
二是排場。好大喜功、聲勢浩大,是“彗星式”調研的又一個特征。為什么要聲勢浩大呢?因為搞這類調研的部門和領導并不是在扎扎實實地搞調查研究,而是在追求形式主義。既然要形式,當然就越大越好,越大越有“效果”。來也轟轟烈烈,去也轟轟烈烈,調研的形式意義遠大于調研的實質意義。
三是官場。在“彗星式”調研的參與者們看來,一個上級領導到基層調研,就是一個官場活動。既然是官場活動,當然就得有陪同,就得有一級一級的安排,就得有大大小小官員的講話、插話和捧場。否則,就會有失官場規則,以后的上下級關系就難以相處。所以,領導的調研已經演變成為了一個龐大的官場活動,上上下下都不能缺席這個官場活動。上級需要下級陪同,所調研之事就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官場關系和官場潛規則。
中央八項規定明確指出,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群眾座談,多同干部談心,多商量討論,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日常工作中,層層領導都在場的會議、調研,被調研對象基本上難以“放開了”說實話。毛澤東同志對調研的定義,就是學習,即向實踐學習。既然上級領導是到基層來學習的,就不應當有陪同。要靜下心來,才能學好,才能學到真本事,增長真才干。另外,上級到基層搞調研應當大力提倡“裸調研”,真調研,實調研。了解真實情況,探究真實規律,研究真實問題,才能提出解決問題的政策和策略措施。
治理“彗星式”調研須有制度化方案
“彗星式”調研現象,這種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的頑癥不是搞幾條規定和做幾次強調就可以解決得了的,反對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任重而道遠,必須有應對之策,更須有治理的制度化方案。
第一,簡政放權。官僚主義滋生的根源是官權力,官權力越大,掌握和壟斷資源分配、決定他人命運、“指點江山”的可能性就越大,恣意妄為和為所欲為的可能也就越大,官權力的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自然就應運而生。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體現了減少、規范和控制官權力、防止其恣意妄為的精神實質。
要遵循這樣的精神,領導干部下基層調研就須摒棄調研過程中前呼后擁的權力護航。說到底,權力護航就是對官權力的濫用。權力是人民賦予的,行使權力是為人民服務的,而不是拿來為自己耀武揚威調研護航的。所以,管住權力的范圍事項,管住權力的邊界,管住權力行使的目的和過程,才是治本之策。所謂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減少、規范、控制官權力,是治理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的釜底抽薪之計,是治本之策。上級領導下基層調研,之所以會有層層陪同、周密部署安排、前呼后擁的現象,是因為有權力核心吸附效應。之所以要層層陪同,是因為這個上級部門和領導實在是太重要,不能也不敢“得罪”。這實際上反應出這個重要部門和領導在行使官權力方面具有很大的選擇性和隨意性。沒有官權力的擴大,也就沒有官權力的濫用,沒有隨意性的濫用權力,也就會極大地減少前呼后擁的調研。
第二,作風建設要常抓不懈。工作調研,本身就是黨政機關及其領導日常工作的一種方式,調研作風屬于工作作風范疇。我們黨歷來重視作風建設,很早就提出了三大作風,即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作風,和人民群眾緊密聯系在一起的作風以及自我批評的作風。毛澤東同志說這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思想武裝起來的中國共產黨在中國人民中產生的新的工作作風。習近平同志指出,作風問題本質上是黨性問題。作風建設的核心問題是黨和人民群眾的關系問題,反映在黨員干部身上就是對待人民群眾的態度問題,就是黨性問題。我們黨的黨性是人民性和階級性的高度統一,集中體現為黨的宗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是違背我們黨的性質和宗旨的,是當前群眾深惡痛絕、反映最強烈的問題,也是損害黨群干群關系的重要根源。應該說,作風建設的重要性是反復強調的,要求也是很高很明確的。但“彗星式”調研這種敗壞黨風和作風的事情還是會發生,這就需要進一步解決常抓不懈的制度和措施問題了。
常言道:聽其言,觀其行,驗其果。我們在作風建設問題上,也必須要聽其言,觀其行,更重要的是要驗其果。所謂聽其言,就是要聽其怎么說,怎么匯報,怎么表態,其調研報告上是怎么說的。但如果只是停留在聽其言上就遠遠不夠了。所以還得觀其行,要看領導干部是怎么做的。黨風、工作作風不能只說不做。“彗星式”調研就是在做,只不過這種做法不合格,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的精神。做了之后還要驗其果,看看老百姓是什么態度,調研工作取得了什么樣的社會效果和工作效果,是否改進了工作方式方法,是否發現了實踐中的問題,是否解決了實踐中的問題,等等。作風建設要從這樣三個層面推進,管理也要從這三個層面進行分別管理。只有這樣,作風建設才能扎扎實實,違反黨風和作風之事才會被看得見,管得住。
第三,有效監督。我們有不少監督權力運行制度和途徑,監督的權力也比過去更強大,監督的方式方法也越來越多樣,監督的效果大為提高。但任重而道遠,就治理“彗星式”調研這種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來講,如何進一步提高監督有效性是關鍵。
首先,明確作風建設的監督部門職責。從一崗雙責角度看,黨委(黨組)除了推進黨的事業職責外,還應有推進包括作風建設在內的黨的建設的主體責任,紀檢部門負監督責任。所以,在制度和工作安排上,黨委(黨組)和紀檢部門必須承擔起監督之責。其次,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相應職責。具體來說,黨委(黨組)是否把作風建設、治理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事項納入黨委(黨組)重要工作議事日程,紀檢部門是否對作風建設、治理官僚主義形式主義有制度、有措施、有方法、有對象、有效果,就成為了切實有效監督的重要標準。再次,推行調研公示制度。領導下基層調研,應當就其調研對象、形式過程、參調人員、陪同人員、用車情況等進行公示,接受監督和評議。這種公示和監督評議,不能僅僅限于機關內部,更應當在調研場所和被調研對象范圍內進行公示,讓“當事人”進行評議監督。其實,治理官僚主義形式主義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群眾監督。而群眾監督需要途徑、形式這些具體管用的方式方法,有了具體的方式方法和途徑,群眾的意見和評價自然就會顯現,我們才能發現得了,治理才會管用、有效。
(作者為國家行政學院法學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參考文獻】
①《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讀本》,北京:學習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年。
責編/潘麗莉 美編/王夢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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