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后,西方公民社會理論日漸在國內理論界產生影響,一些學者極力推崇西方公民社會理論,也喜歡用西方公民社會理論的概念、話語和觀點來研究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面臨的問題和未來發展的方向。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我們更好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需要深入揭示西方公民社會理論實質,防范其誤導我國改革開放實踐。
西方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意識形態
西方公民社會理論形成于17至18世紀,其理論基礎是資產階級人本主義和自由主義,是當時新興資產階級要求經濟自由和政治權利的產物。這一時期,西方公民社會理論的主題是反對政府侵犯個人自由和權利,反對過多干預自由市場與社會,主張建立“最小政府”“有限政府”,保障個人尤其是資產階級個人的經濟自由、私有財產權和所謂的“社會自治”等一系列民主政治權利。
20世紀70年代后,針對西方國家在福利和稅收上的“兩難”問題及由此帶來的政府“信任赤字”問題,再加上擔心所謂“政府失靈”和“市場失靈”現象造成社會失序、失范,西方公民社會理論主張重新界定政府職能,政府角色向公共服務“掌舵者”轉變,成為“公民社會”的保護者、監督者、調節者;社會則積極參與公共服務的生產和提供,社會角色向公共服務“劃槳者”轉變。西方公民社會理論希望通過這種政府與社會的良性互動,對公共事務進行合作管理,達到緩和階級矛盾、維護“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的社會秩序和實現西方國家所謂“有效治理”的目的。
雖然西方公民社會理論刻意強調西方國家社會與政府的區別或所謂適當的分離,有時甚至強調社會與政府之間的所謂“對抗”關系,但是,這種“區別”或者“對抗”并不是在要不要維護資本主義私有產權制度、資本主義的經濟自由以及資產階級民主政治權利問題上的原則性對抗,而只是在圍繞維護資本主義私有產權制度、資本主義的經濟自由以及資產階級民主政治權利,如何發揮社會和政府的作用存在的策略性的分歧而已。作為西方“公民社會”核心載體的眾多社會組織并非西方國家政府的政治反對派,相反卻紛紛接受政府和企業的資助,作為西方“公民社會”不可或缺構成要素的各種社會運動從不以推翻西方國家的自由市場經濟制度為使命的事實,可以佐證這一點。
西方國家中社會與政府之間這種本質上的非對抗性關系,決定了西方公民社會理論只不過是一種西方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意識形態,也決定了在西方國家普通公民維護人的尊嚴、人的基本權利和權益,絕不能越過保障資產階級經濟自由、私有財產權和民主政治權利的邊界,絕不能妨礙資本尤其是西方壟斷資本對國家、社會的統治地位。正如列寧曾經指出的,“只要存在著資本的統治,盡管有某些改善,工人總還是雇傭奴隸”。
西方民主、人權輸出的理論工具
雖然西方公民社會理論的形成、發展對維護和促進西方國家普通公民的權利、權益并非毫無裨益,但是,當我們把目光從西方國家轉向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時候,西方公民社會理論的這些本來就微不足道的“裨益”立即就蕩然無存了。堅稱強大的公民社會是“現代民主”的條件和公民權利保障的西方公民社會理論,滲透、流布于廣大發展中國家和蘇聯東歐等原社會主義國家的歷史表明,它純粹只是20世紀70年代以來西方打著“促進民主”“解決沖突”“加強公民生活”“建立政府、社會和企業之間的平衡”的旗號大肆進行民主、人權輸出的一種理論工具而已。
西方國家向世界灌輸公民社會理論,進行“民主”“人權”輸出,其意并非維護世界各國的社會穩定、建立“民主”的世界和改善世界的人權,而是以這種看上去很美、實則包藏禍心的理論來掩飾它們打壓反西方政權、扶植親西方政權,顛覆社會主義政權,維護西方壟斷資本對世界的統治這一圖謀而已。正是因為廣大發展中國家和原來的一些社會主義國家沒有深刻洞察到西方公民社會理論背后的這一圖謀,西方國家的“民主”“人權”輸出事業,在20世紀70年代以來進展十分順利,形成了西方引以為傲的席卷全球的所謂“民主化”浪潮,這股“民主化”浪潮即使在21世紀的今天也并未完全退潮。
事實證明,一些對西方公民社會理論寄予厚望、積極實踐西方公民社會理論,滿心歡喜地打開大門迎接西方的“民主”“人權”輸出的國家,結果卻并沒有迎來經濟快速發展、政局長期穩定和民生持續改善的美好“公民社會”,相反卻都患上了經濟發展遭到重創、政局持續動蕩和民生每況愈下的公民社會綜合征。20世紀七八十年代,許多拉美國家實施西方“民主化”的結果是其經濟在整個80年代陷入停滯,被稱為“失去的十年”。許多非洲國家幾乎在同時也實施西方“民主化”,其結果也不比拉美國家好些。盡管這些非洲國家資源豐富,卻依然無法擺脫貧窮,“經濟從越來越困難走向崩潰,非洲陷入了更加苦難的深淵”。蘇聯東歐等原社會主義國家劇變后一度在西方“民主化”道路上狂奔,結果使經濟發展遭受重創。
眾多事實也證明,積極實踐西方公民社會理論的許多國家,不僅沒有通過國家、政府、市場的所謂“平衡”,消紛止爭、實現社會穩定,反而因為西方國家一些社會組織的“添柴加油”而導致“街頭政治”“顏色革命”不斷,當然也鮮有民生持續改善的成功案例。在那些為發展中國家“添柴加油”的西方國家的社會組織中,20世紀80年代初成立的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可謂聲名顯赫,它在拉美國家、獨聯體國家、西亞國家、東南亞國家等,都進行過顛覆活動或推動過“顏色革命”,甚至還頻頻資助各種反華勢力。
防范西方公民社會理論誤導我國改革開放實踐
從根本上避免西方公民社會理論誤導和危害我國的改革開放實踐,有效防范國內外反社會主義勢力把它作為實現“西化”“分化”中國的戰略圖謀的手段,我們除了要深入揭示其理論實質,廓清其理論迷霧外,尤其需要在其賴以生存的經濟和社會基礎上做文章。
要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優化、結構調整、戰略性重組,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要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要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用制度體系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保證人民當家作主。
要始終把人民利益擺在至高無上的地位,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要堅持在發展中補齊民生短板、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斷取得新進展。要深入開展脫貧攻堅,保證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
要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要著眼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處理好“放”和“管”的關系。我們也要注意參考借鑒一些國家在防范公民社會組織破壞社會穩定方面的好經驗好做法。比如,俄羅斯一方面以立法形式收緊對公民社會團體注冊和接受境外捐助的規定,另一方面,大力扶持、資助國內以愛國主義為宗旨的民間社會組織。這些經驗值得我們重視和借鑒。
(作者:劉志明,系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