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脫貧方式上,做到“五大轉變”
實現了精準扶貧由“輸血”扶貧向“造血”扶貧轉變。一是產業覆蓋帶動率大幅提高,打造了116個扶貧產業基地。二是貧困戶自主發展產業意愿不斷提高,密集出臺專項產業扶貧政策文件,推動扶持政策落實到村到戶,激發了貧困戶發展產業內生動力。
實現了由政府主導向政府引導與個人主體相結合轉變。一是進一步激活貧困戶內生動力。通過開展各種行之有效的活動,邀請專家和致富能手到貧困村互聯、互幫、互帶;同時結合“走出去”等形式,帶基層干部和群眾代表去先進地區參觀,打開群眾視野,激發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二是“扶志”力度不斷加大。以鄉風文明行動為有效牽引,大力開展扶志扶智行動。三是積極引導貧困戶就業脫貧。引導有較強勞動能力的貧困戶,通過就業平臺到本縣內工業園或外出務工獲取收入。
實現了由短期扶貧向長短期扶貧相結合轉變。在制定產業脫貧計劃中,既扶持貧困戶發展能夠短期內迅速見效的“短、平、快”產業,又鼓勵貧困戶發展鄉村旅游等“長、遠、穩”產業,從根本上解決可持續發展問題,確保貧困戶脫貧不返貧。
實現了由“大水漫灌式”扶貧向“精準滴灌式”扶貧轉變。更加注重因村因戶施策,依據貧困戶貧困原因及程度,按照分類施策“精準滴灌”的原則,對貧困戶進行分類管理“各個擊破”,針對因不同原因致貧的不同人群,出臺25項扶貧優惠政策。
實現了由單一扶貧向多元扶貧轉變。在抓好專項扶貧的前提下,不斷加大社會扶貧、行業扶貧力度,構建“大扶貧”格局。一是社會參與扶貧熱度不斷加大。鼓勵、支持龍頭企業以“公司+農戶”“公司+基地+農戶”“公司+合作社+農戶”等模式,帶動貧困戶發展產業;對民營企業參與產業幫扶的,在土地使用、資金貸款、手續辦理等方面給予支持,對積極參與扶貧開發的各類企業給予信貸支持。二是行業扶貧力度不斷加大。制定出臺了《大余縣統籌整合財政涉農扶貧資金實施方案》,做到項目資金盡可能向貧困村集中安排、向貧困戶集中傾斜,堅持瞄準貧困、精準施策,最大限度發揮扶貧效益。
在扶貧措施方面,做到“六個強化”
強化精準識別。一方面,建立健全了貧困戶精準識別機制。嚴格按照“七步法”識別確認貧困戶,精心組織開展貧困戶精準識別工作,創新完善“七大員”扶貧信息系統,每年對新增貧困戶和脫貧戶進行精準識別、動態管理。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精準脫貧退出機制。嚴格貧困退出標準、程序和核查辦法,按照貧困戶退出“七步法”,確保貧困村退出,貧困戶脫貧可持續。
強化目標引領。一方面,明確全縣脫貧目標。在精準識別貧困戶的基礎上,2015年脫貧21.3%;2016年脫貧25.7%,貧困村退出3個;2017年脫貧35.4%,貧困村計劃退出8個;2018年計劃脫貧15.9%,貧困村退出7個;2019年計劃脫貧1.7%,貧困村退出4個;到2020年實現所有貧困戶脫貧、所有貧困村退出。另一方面,明確幫扶單位和幫扶干部脫貧目標。給11個鄉鎮和125個幫扶單位下達精準脫貧責任書,集中時間、集中資金、集中力量進行扶貧攻堅。
強化組織領導。一是落實縣、鄉、村三級黨組織書記責任。嚴格貫徹落實中央《脫貧攻堅責任制實施辦法》,以“書記工程”為統領,明確各級書記在精準扶貧“思路謀劃、任務部署、資金籌措、進度督辦、問題協調、難點解決”等方面的具體任務。二是完善縣、鄉、村三級扶貧機構建設。在縣扶貧和移民辦增加了領導職數1個、增設立了扶貧開發服務中心,設置編制5個;在11個鄉鎮設立了扶貧工作站,配備了專門的辦公室、設備,落實編制2-3名;在105個村每個村都設置了扶貧工作室,人員由“第一書記”、村干部、駐村工作隊等組成。三是加強縣四套班子領導扶貧責任。縣四套班子領導全部聯掛到鄉鎮和貧困村,負責聯掛鄉鎮、村精準扶貧工作的調度、協調、督促、指導。
強化結對幫扶。做到“六個全覆蓋”:一是干部結對全覆蓋。建立了“縣領導聯系鄉鎮分片包村、鄉鎮領導包村、縣直單位定點扶持村、干部結對幫扶貧困戶”的全覆蓋機制。二是《一本通》全覆蓋。為每一戶貧困戶印發《一本通》,為農戶全面了解扶貧項目有哪些、怎樣干、找誰辦等問題提供了幫助。三是交通工具全覆蓋。為每個村配備了2部電動車,解決扶貧工作隊員下組到戶交通不便的問題。四是產業捆綁全覆蓋。通過政策引導,促進各個產業充分吸納貧困戶,確保了每戶貧困戶都捆綁到2-5個產業上。五是幫扶內容全覆蓋。堅持因村因戶精準幫扶,分年分批精準脫貧,全縣從上到下,每位干部都制定了幫扶計劃。六是感情交流全覆蓋。創新與貧困戶的聯系溝通機制,有效的增近了與貧困戶之間的感情,效果非常明顯。
強化要素整合。一是強化政策整合,完善政策體系。研究出臺相關扶貧政策體系對貧困村、貧困戶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扶持。二是強化資金整合,擴大使用效益。2017年,包括各涉農部門資金在內,合計用于扶貧的財政資金約6.6億元。對整合的資金使用,加強了嚴格監管,堅持瞄準貧困、精準施策,最大限度發揮了扶貧效益。三是強化扶持措施,幫扶深度貧困。在43個深度貧困村實施“1122”工程和“五大行動”,推進雙脫貧工作。
強化督查考核。一是層層壓實責任。各鄉鎮、各幫扶單位向縣委、縣政府簽訂責任狀,村“兩委”向當地鄉鎮黨委、政府簽訂責任狀,對照責任狀進行考核獎懲。將脫貧攻堅工作考核列為全縣科學發展綜合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實行“一票否決”制。二是嚴抓督查考核。采取平時督查、暗訪與年終考評相結合的方式,對全年扶貧工作成效進行衡量、評價。三是用好督查結果。堅持在脫貧攻堅一線考察使用干部,引導各級干部把精力放在脫貧攻堅上,用心、用力、用情抓脫貧。
【本文作者為江西省大余縣委書記】
責編:趙博藝 / 李 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