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規范網絡輿情傳播機制,化解不良社會心態是當前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要堅決制止和打擊利用網絡鼓吹錯誤思潮、煽動社會不良情緒的行為。各級領導干部要進一步增強本領,時刻關注網絡發展動態,時刻了解公眾訴求,及時解決問題。
【關鍵詞】網絡輿情 社會心態 利益訴求
【中圖分類號】C912.6 【文獻標識碼】A
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的《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達到7.51億,互聯網普及率為54.3%。我國網民基數如此龐大,網絡輿情狀況必然紛繁復雜。網絡輿情潛移默化地影響著社會公眾的心態,積極的網絡輿情對于傳播社會正能量、凝聚社會共識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消極的網絡輿情也成為時代發展的一個巨大挑戰,消極的網絡輿情一旦大范圍傳播開來,勢必會使社會不良心態蔓延。規范網絡輿情傳播機制,化解不良社會心態成為當前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
優化網絡平臺環境,引導公眾合理表達訴求,凝聚社會共識
隨著網絡社會的發展,公眾參與社會治理的主動性不斷增強,同時,互聯網讓公眾的話語權表達更加順暢,互聯網作為政府與公眾的溝通橋梁,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網絡環境的開放性、復雜性可能會導致網絡輿論傳播帶來一些負面影響。如何引導公眾采取正確的表達方式,尊重和維護社會及他人利益,是一個值得深入探索的課題。
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提高社會公眾素質,引導公眾合理表達訴求。提高社會公眾的基本素質,化解“信仰危機型”“知識欠缺型”“仇視對立型”等不同類型的不良社會心態,引導公眾合理表達自身觀點,讓網絡世界也成為“秩序社會”。一是要關注網絡社會重點人群。借助網絡技術和數據分析,查找存在不良社會心態的人群,劃分人群類別,為他們提供有針對性的網絡推送服務,幫助他們調適不良心理。同時,要關注社會低收入群體和弱勢群體,及時了解他們的訴求。二是要構建社會心態引導體系。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建設,有針對性地為各類人群開展心理疏導,增加網絡輿情“正能量”。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發揮網絡傳播互動、體驗、分享的優勢,聽民意、惠民生、解民憂,凝聚社會共識”。要主動為社會公眾搭建平等對話的網絡平臺,讓公眾集中發表觀點、表達訴求。政府要利用網絡渠道了解民生需求,避免將政務網站變成“官僚式”網絡平臺。政府網絡平臺可以由第三方機構管理,進一步暢通社會公眾的利益訴求表達渠道,逐漸消除不良社會心態,共同構建和諧的網絡環境。同時,要注重網絡平臺的便捷性和透明度。便捷性是指社會公眾能夠簡單快速的在網絡平臺中發表自己的觀點,能夠隨時查詢政府及相關部門的信息,讓絕大多數社會公眾愿意使用網絡平臺,讓網絡平臺成為社會公眾與政府部門溝通的重要渠道。透明性是指政府進行公共管理活動的信息要公開透明,實現公眾監督權,提高政府公信力,凝聚社會共識。
2016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上指出:“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要學會通過網絡走群眾路線,經常上網看看,潛潛水、聊聊天、發發聲,了解群眾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議,積極回應網民關切、解疑釋惑。善于運用網絡了解民意、開展工作,是新形勢下領導干部做好工作的基本功。各級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一定要不斷提高這項本領。”各級領導干部要進一步增強本領,要熟練運用網絡平臺,與公眾溝通交流,要時刻關注網絡發展動態,時刻了解公眾訴求,及時解決問題。讓網絡平臺切實發揮出應有作用,讓網絡平臺能夠得到社會公眾的認可,通過網絡平臺化解不良社會心態。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要不斷加強互聯網法制建設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要堅決制止和打擊利用網絡鼓吹錯誤思潮、煽動社會不良情緒的行為,決不能任其肆意妄為。加強網絡法制建設和輿論引導,確保網絡信息安全是維護國家穩定、社會穩定的關鍵所在。
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信息網絡專項立法規劃2014—2020》《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相繼出臺,為我國網絡監管提供了法律依據,為網絡監管行為保駕護航。近年來,我國加大了對網絡惡意傳播行為的懲處力度,開展了一系列專項整治行動,對于那些惡意散播謠言,別有用心煽動社會不良情緒的網絡“大V”用戶給予嚴厲懲處。這些舉措,有效抑制了網絡不良輿情的傳播,有效消除了不良社會心態的負面作用,彰顯了當前我國規范網絡社會秩序的決心。
鑒于我國網民數量龐大,相關網絡信息數量巨大,因此,規范網絡社會秩序不能單純依靠政府,要利用全社會力量,構建完善的網絡監管體系,實現多主體共同監管。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凝聚共識工作不容易做,大家要共同努力。為了實現我們的目標,網上網下要形成同心圓。什么是同心圓?就是在黨的領導下,動員全國各族人民,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共同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斗”。要打造網絡監管力量的同心圓,利用多主體共同發力的優勢實現高效監管。社會公眾一旦發現網絡平臺中存在不實言論,可以快速、順暢地向相關部門舉報。各大網絡平臺要加強自監力度,有效打擊利用網絡欺詐、傳播謠言等行為,遏制網絡不良信息的擴散傳播,避免不良社會心態蔓延。
暢通公眾利益訴求表達渠道,化解不良社會心態
一些社會公眾在社會利益分配的問題上產生了錯誤認識,認為社會利益分配存在不公平現象,由此產生了不良情緒和心態。事實上,我國一直都在不斷完善社會分配制度,有效調整了各種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對于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改善人民生活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要進一步縮小貧富差距,著力解決關乎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強調社會分配制度的公平性,保障社會公眾的最基本收入,使他們的基本生活能夠有所保障。社會分配制度強調競爭性,我們發展要兼顧效率和公平,要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鼓勵先富帶動后富,最終實現共同富裕。多年以來,我國一直堅持社會分配制度的公平性和競爭性,并不斷完善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障工作。但一些公眾仍對公平性和競爭性存在誤解,產生不良社會心態。要消除公眾的錯誤認識,仍需要進一步完善社會分配制度。不良社會心態源自其利益訴求未能實現,只有進一步落實社會公眾的利益訴求,滿足社會公眾合理的需求,才能從根本上遏制不良社會心態。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把群眾的合理利益訴求解決好,要牢固樹立群眾觀點、站穩群眾立場、踐行群眾路線、維護群眾權益。
暢通社會公眾利益訴求表達渠道,要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一方面,落實相關責任制度。滿足社會公眾利益訴求并非朝夕,需要建立長效機制,制定相應的利益訴求保障制度。以問責制度為例,如果社會公眾對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工作不滿意,認為其合理的利益訴求沒有得到落實,那么相關部門應對此進行調查,如確實存在問題,應對管理者進行問責,并將處理結果公之于眾。另一方面,要提高信訪部門協調及解決問題的能力。信訪部門是解決社會公眾利益訴求的一個重要渠道,公眾可以利用信訪途徑合理表達自身利益訴求。公眾的利益訴求如果能夠擁有表達的機會,不良社會心態就會被扼殺在萌芽之中,社會公眾的利益訴求得到了滿足,不良社會心態自然會隨之消除。
(作者為貴州工程應用技術學院人文學院講師)
【參考文獻】
①楊蓉:《網絡輿情不良社會心態分析與治理》,《學術探索》,2017年第2期。
②張濤甫:《輿論“軟風險”正急劇上升》,《人民論壇》,2014年第25期。
③謝金林:《網絡輿論社會管理新課題——培育良好的網絡社會心態》,《中國青年研究》,2012年第3期。
責編/潘麗莉 趙橙涔(見習)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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