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項制度”改革是關乎國有企業發展動力的關鍵舉措,也是保證國有企業結構性改革成效的重要舉措。真正落實“三項制度”改革,就要堅定不移地解決企業冗員問題、嚴格考核結果運用、建立完全面向市場的人才招聘機制,還要切實解決企業承擔非企業職能較多、社會保障不足等系統性問題。
【關鍵詞】“三項制度”改革 國有企業改革 市場化 【中圖分類號】F276.1 【文獻標識碼】A 落實“三項制度”改革關系國有企業的生存發展
為了推動國有企業盡快適應發展形勢,在改革中實現強筋健體,我國新一輪的國有企業改革在走完了頂層設計、立柱架梁等工作后進入了實施階段。一方面,在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綜合競爭力、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等政策方針的指導下,寶鋼、武鋼合并,南車、北車合并,神華、國電合并以及輕工、工藝并入保利集團等,為打造具有世界競爭力的企業航母指明方向。另一方面,以中國聯通為代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激發了市場無盡的想象力,國企改革在已經開展兩批試點(共19家企業)的基礎上,第三批試點的遴選工作已經著手啟動。此外,2017年底基本完成國有企業全民所有制向公司制轉變,2019年完成國有企業“三供一業”移交,以及設立國有資本運營公司、落實董事會職權、市場化選聘經營者、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等,這輪國有企業改革可謂力度空前。但是透過以上大事件,國有企業改革的“最后一公里”問題還需要引起足夠重視,那就是真正改革和落實國有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分配制度(以下簡稱“三項制度”)。
“三項制度”是充分調動職工積極性、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的一個關鍵因素。我國國有企業經歷了一個快速的發展過程,員工積極性大幅提高,企業生產效率得到極大提升,確保了我國國有企業的活力。但在國有企業發展過程中,由于國資管理制度對企業的過度介入影響了企業內部管理的動力,加之在行業良好發展階段出現了一些企業不愿改革的情況,使得原本是為了解決問題的“三項制度”改革最終變成了“口頭禪”和“裱糊紙”,落實起來千難萬難。尤其是一些處于壟斷地位的大型國企,反而在“三項制度”的改革上陷入了停滯階段,雖然制定了相應的規章制度,但卻出現了員工能進不能出、正式員工與勞務派遣人員同工不同酬、企業收入分配無法有效激勵全員積極性等問題,進而形成了冗員與新的用工需求并存的局面。要確保本輪國企改革取得最終成效,真正解決企業發展內生動力的問題,就需要以“三項制度”改革和落實作為國有企業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風向標,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把人的優勢充分發揮出來。
“三項制度”改革落實的關鍵是堅決執行、確保落地
“三項制度”改革的方向和內容并不復雜。一是在企業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盡快建立管理人員競聘上崗、能上能下的機制;二是在企業用工制度改革方面,盡快建立職工擇優錄用的機制;三是在企業分配制度改革方面,盡快建立收入能增能減、有效激勵的機制。
在具體實施方面,也要形成相關的經驗和切實可行的措施。從當前的形勢來看,關鍵是盡快動起來,將“三項制度”改革落到實處。改革要講究主次輕重和先后順序,否則就達不到改革的目的。從優先度來看,應該是“冗員出”為先,“嚴格考”次之,“市場入”為基,而其核心和前提就是對企業管理層實施嚴格的業績考核,企業建立以合同管理為基礎的契約精神。
所謂“冗員出”為先,就是堅持企業不留多余的人。如果人員不能為企業的盈利作出自己的貢獻,那對于企業來講就是“冗員”,就應該出去。國有企業處于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和領域,如果因為對“冗員”的所謂負責導致企業失去了競爭力,就是對國家和人民最大的不負責。而且在當前的形勢下,只有把“冗員出”放在首位,才能讓那些試圖“混日子”的人有所警醒,真正以企業為家,自覺提高職業技能,為企業發展貢獻力量,而不是把企業當作可以隨意而為的地方。當然有些冗員是因為企業轉型發展所致,對于這種因發展導致的冗員要有所區別對待。
所謂“嚴格考”,即嚴格運用考核結果,不斷提升績效考核的作用。當前的國有企業基本都已經建立了現代化的人員管理制度和相對完善的績效考核體系,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單位,績效考核結果并沒有得到應用,更談不上進行相應的獎懲。一些管理者為了體現所謂的“人性化”,只要是企業總體利潤完成,就對沒有完成績效的單位和個人視同完成。這導致了制度的失效,因為沒有嚴格兌現,必然會傷害年度考核內積極工作的個體,制度權威部分或完全失效,最終可能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更談不上持續改進提升。
最后是“市場入”。國有企業相對于民營企業的最大優勢是不缺員工的忠誠度,要讓這種忠誠度從依賴穩定的自發性轉化為獻身企業的自覺性,就需要打破員工身份限制,真正建立面向市場的選人用人機制。一方面解決創新動力不足問題,避免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陷入僵化;另一方面,選聘到更加適合企業發展戰略的優秀人才,保持隊伍的先進性。
“三項制度”改革落實必須解決系統性基礎性問題
一是解除利潤上繳、合規經營企業之外的社會責任,釋放企業經營自主權。國有企業不同于民營企業的是,除了企業自身發展和生產運營成本外,利潤直接流向國家,最終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其最大的社會責任就是將企業經營好。但從現狀來看,國有企業實際上還有相當多的責任,尤其是就業、維穩等責任,更是讓國有企業的管理者相比民營企業家多了一份政治壓力。因此,要真正解除國有企業管理者的后顧之憂,就需要為經營者減掉這些不必要的負擔,讓企業管理遵循其本來的規律,真正以盈利為目的開展各項工作,根據實際需求締結或解除勞動合同。
二是管理層全面實施市場化選聘和績效導向。管理層是企業發展的關鍵,對其全面實施市場化選聘和績效考核是促進企業按照市場規律辦事的關鍵。只有對領導層全面按照市場規律進行管理,才能促進其切實落實“三項制度”改革,根據企業需求和發展選聘適合的人才。
三是通過對違法行為進行針對性解釋來強化監管執行,堵住企業違法用工渠道。應將勞動關系的構建納入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軌道。政府應重塑在國企用工制度改革中的“角色定位”,給予普通勞動者公平的就業與薪酬保障。
四是積極發展政府及社會組織機構相關職能,喚起員工保護自身權利的意識,對員工權利受損和實現再發展進行有效救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應當大力發展和完善勞動力培訓提升職能,為暫時無法適應發展新形勢的人員提供相應的就業幫助,多研究實施類似于進行職業技能提升可以領取補貼這樣的措施,推動設立便于職業技能提升的社區大學,助力勞動人員不斷提升自我。同時,以地方工會為主的社會組織機構要真正發揮作用,積極維護好員工的正當權益,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三項制度”改革不變形、不走樣。
(作者單位:西安財經學院商學院現代企業管理研究中心)
【注:本文系陜西省教育廳重點基地項目“陜西‘一帶一路’建設軍民融合創新路徑研究”(項目編號:17JZ033)的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新華網,2015年9月13日。
②《堅定不移把國企改革向縱深推進》,新華網,2016年11月13日。
責編/賈娜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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