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學生法治觀念的培育對于大學生成長、法治國家建設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國一些大學生法律知識欠缺、法律意識不強、法律運用能力不足,鑒于此,大學生法治觀念的提高可從“知行合一”教育理念的樹立、“三個并重”教育機制的構建和大學生的自我教育培養三個方面著手。
【關鍵詞】大學生 法治觀念 法治教育
【中圖分類號】G641 【文獻標識碼】A
大學生法治觀念是大學生法律素質的核心。實現依法治國的關鍵要素是建立健全完備的法律體系和全體公民法治素養的普遍提高,作為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大學生法治觀念和法治素養關系著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建設法治國家宏偉目標的順利實現。加強大學生的法治觀念的培育,能夠為我國未來法治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當前,一些在校大學生的法治觀念薄弱,法治觀念教育亟待加強。
大學生法治觀念現狀和成因
大學生法治觀念缺乏主要表現為:一是法律知識欠缺。二是法律意識不強。大學生對于身邊發生的相關法律事件敏感度低,反映出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不強。三是法律運用能力不足。當代大學生在日常生活中運用法律的能力也較為缺乏,不能夠做到“知行合一”。
大學生法治觀念淡薄的原因可歸納為以下幾點:一是傳統觀念的影響。正如勒內·達維德所言:“立法者可以大筆一揮,取消某種制度,但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改變人們千百年來形成的習慣和看法。”傳統的“德主法輔”的仁治觀、“以言代法”的等級觀、“以訟為恥”的避訟觀、“重義輕利”的義務本位觀都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大學生法治觀念的形成。個別學生甚至認為人情凌駕于法律之上。
二是高校缺乏相應的教育。首先,法治觀念教育理念陳舊,一些高校的教學任務主要集中在專業課程教育,在觀念上并未給予法治教育足夠的重視,法治教育觀念的落后也導致了相關教育課程欠缺合理性,課程設置少;其次,知識產權法律教育實踐性不強,大學生不能將所學的法律知識與現實生活中的法律現象聯系起來,很難使大學生的法治觀念有所提升。
三是大學生功利心愈發顯著。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一些大學生的價值目標也變得有些急功近利。非法律專業的學生學習法律相關課程在獎評優、保送研究生、就業等方面無用武之地,所以大學生不愿深入學習法律知識,更遑論在實踐中運用。
國外法治教育經驗借鑒
美國法治教育的核心內容是向學生傳授美國法治社會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及價值觀,并要求他們積極參加社區的服務和實踐,盡到一個公民的責任。美國學校實施法治教育的途徑主要有兩個:一是課程教育。美國要求學生最大限度地學習美國法律并能夠熟練運用,且美國大部分州已經把法治教育納入小學課程,大多數的州用法律明確規定學校必須對學生進行美國憲法教育。不僅如此,各個學校同時開設多門與法律相關的課程,形成了法治教育體系。二是社會參與,主要是邀請知名人士舉辦講座,對著名案例進行講解模擬,并且鼓勵學生走入社區,面對真實情景,接觸相關的法律人員。
日本的公民教育由于受到傳統文化和西方民主教育的雙重影響,成為融傳統道德教化和現代公民教育于一體的混合體。這主要表現為兩點:一是資產階級議會民主制和日本君主立憲制國體教育的混合。在日本,一個人從出生進入幼兒園,就已經開始了法治精神的初淺啟蒙,受儒家精神影響,日本法的精神保留了濃厚的“集體”“團結”與等差秩序的色彩。二是個性教育和集體主義教育主義相結合。日本中小學的道德課和社會課中集中體現了其法治教育的主要內容,對于不同年齡階段的學生有不同的要求,且日本從小學三年級開始就開設社會課,還在小學和初中開設道德課,且經過了多次修訂。
新加坡是世界范圍內法治國家的典型代表,十分看重法治環境的建設,要求學校、社會和家庭必須做好公民規則意識的培養。在建國早期,新加坡就開設了公民與道德教育課程,培養公民的愛國、效忠等意識。從小學開始,新加坡就有各種法治教育課程,同時除了課程教學外,也加強對學生的道德訓練和紀律訓練。
當代大學生法治觀念培育路徑
筆者調查發現,國外對學生的法治教育展開比較早,也比較嚴格,對我國的法治教育具有一定的借鑒價值。法治教育在法治觀念養成中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基于教育角度,建議通過以下路徑培養大學生法治觀念。
一是“知行合一”教育理念的樹立。首先,加強大學生對法治運行基本理論與實務的理解。一方面增加大學生法律知識教育;另一方面,大學生法治教育應融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法治運行理論與實務于一體,幫助大學生理解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其次,加強法治思維和法治行為方式的訓練。大學生法治思維教育注重以下三個維度的培養:以規則意識為核心、以合法性意識為基礎的思維;以權利意識為中心、以責任意識為條件的思維;以程序意識為重點、以證據意識為依托的思維。最后,改革高校大學生法治教育評估方式。針對現實問題,高校大學生法治教育的評估方式應作出合理的調整,鞏固“知行合一”的法治教育目標和理念。
二是“三個并重”教育機制的構建。首先,創新靈活性、多樣化并重的法治教育模式。多樣化的法治教育模式需要拓展法治教育的方法和渠道。法治教育工作者可以結合時事熱點,運用多媒體或者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吸引大學生的注意力,提升其學習興趣,幫助大學生更快理解法治理論知識。其次,遵循科學性、層次性并重的法治教育規律。大學生法治教育的實效性取決于教育內容的科學性以及大學生這一主體的接納性,在教育內容和教育方法的設置上要探討這兩者間的關系,將二者有機結合、協同一致。法治教育是從簡單的普法教育逐漸向深層次的思維訓練、行為養成過渡的,具有循序漸進的規律。不僅要在大學的各個階段根據大學生不同的特征和需求適時調整法治教育目標和內容,而且還應加強大、中、小學法治教育的聯動與配合。最后,建構互動性、參與性并重的新型師生關系。為了更好地發揮大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培養其自覺學法、守法、用法、護法的良好習慣,高校理應從“教師中心論”的舊模式轉變為堅持“大學生主體性”原則的新模式。
三是引導大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目標。大學生正確價值觀念的樹立,需要家庭、社會和學校的共同努力。家長要從自身做起,嚴格要求自己,為孩子樹立起“勿以惡小而為之”的行為準則;執法部門要嚴格執法,做好宣傳,在全社會形成尊重法律的良好風尚;高校對于大學生的規范效果將會起到最為明顯的作用,高校應當加強誠信教育,建立制度規范,通過社團活動、科創活動、教學活動鼓勵大學生守法用法,對學生的行為進行規制和引導,讓大學生在理論學習和實踐中樹立起正確的價值目標。
(作者為西南交通大學公共管理與政法學院講師)
【注:本文系四川省教育廳教育部高校輔導員培訓和研修基地(西南交通大學)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課題(高校輔導員專項)(項目編號:CJSFZ16-06,主持人:余小英)階段性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①盧濤:《大學生法治觀念和契約精神養成三論》,《經濟研究參考》, 2016年第22期。
責編/陳楠 姜成(見習)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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