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17日電 近期,有網友就黨內法規執行、監督執紀問責中有關問題進行咨詢。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商請中央紀委法規室就網友關注的問題進行解答。
問:《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暫行辦法》規定了誡勉談話的適用情形及程序。請問誡勉談話適用于一般黨員干部嗎?
中央紀委法規室:誡勉談話作為組織處理方式之一,是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把紀律挺在前面的具體措施,發揮著咬耳扯袖、紅臉出汗作用,體現嚴管就是厚愛、抓早抓小的精神。它不僅適用于黨員領導干部,也適用于一般黨員干部,根據《黨內監督條例》等法規,黨組織發現黨員領導干部有輕微違紀問題的,應當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并由本人做出說明或檢討。各級黨組織要按照管理權限,加強對所屬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按要求做好誡勉談話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