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官方微博消息,近日,經市政府批準,北京市規劃國土委、市住建委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工作的有關意見》。集體租賃住房是農民集體持有的租賃產業(租賃物業),可依法出租獲取收益,不得對外出售或以租代售。租金將參考周邊住房租賃市場水平,鼓勵簽訂長期住房租賃合同,但單次租期不得超過10年。
消息表示,布局上結合“三城一區”和產業功能區,堅持毗鄰產業園區、交通樞紐和新城的原則進行布局建設。從今年起的5年里,北京將供應1000公頃集體土地,用于建設集體租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