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十九大關于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表述,不僅突破了需求方根深蒂固的“物本位”慣性思維,也突破了供給方根深蒂固的“單純生產論”慣性思維,體現了習近平同志對新時代中國社會發展規律的深刻認識以及他關于“能動的人”特別是“全面的人”的思想。
【關鍵詞】十九大報告 人的全面發展 社會主要矛盾 【中圖分類號】D60 【文獻標識碼】A
習近平同志在十九大報告中,強調要尊重人民主體地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特別是多處深刻指出要“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這是對馬克思主義“人的全面發展”理論的繼承和發展,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內容,也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根本之所在。
理論價值:“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是對馬克思“人的全面發展”理論的繼承和發展
追求人的全面發展是馬克思主義的核心價值。在著名的《共產黨宣言》中,馬克思、恩格斯鮮明提出,在新社會中,“每個人的自由的全面發展是一切人自由全面發展的條件”,并稱這是“新社會的本質”。
當今中國所處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還不完全等同于馬克思所設想的未來“自由人聯合體”的社會。因此,在現階段,有一個如何科學把握或者說界定“每個人的自由發展”的問題。筆者注意到,十九大報告中沒有使用“實現”人的“自由的全面發展”,而是使用“促進”“推動”這樣的提法。更重要的是,不是一般的“促進”或“推動”,而是“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更好推動人的全面發展”。這就解決了由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此岸”,到未來“自由人聯合體”的“彼岸”之間,如何“實現”人的自由全面發展的“路徑”和實現機制問題,或者通俗點說,解決了走向光輝彼岸的“橋”和“船”的問題。
這一看法并非今天才產生的。2015年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就特別提出要把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這次,十九大報告延續這一觀點,并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列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內容。顯然,這是對馬克思“人的全面發展”理論的繼承和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發展,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一個成果。
時代價值:“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是破解中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行動指南
十九大報告的亮點之一,是作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重大判斷,并超越了沿用幾十年的關于我國社會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的傳統提法,提出新的表述:“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個新表述是帶有突破性的,不僅突破了需求方根深蒂固的“物本位”慣性思維,也突破了供給方根深蒂固的“單純生產論”的慣性思維,體現了習近平同志對新時代中國社會發展規律的深刻認識以及他關于“能動的人”特別是“全面的人”的思想。
十年前,習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語》中講過一段話:“人,本質上就是文化的人,而不是‘物化’的人;是能動的、全面的人,而不是僵化的、‘單向度’的人。”此處明確否定“物化的人”“單向度的人”,指明人應是“文化的人”“能動的、全面的人”。這一論述,點破了“人”的真諦。
一旦從“能動的、全面的人”的高度研究中國社會主要矛盾,就會發現,破解矛盾的根本方略,就蘊含在“人的發展”這一根本性指導理念中。按照這一思想,既然人本質上應是“全面的人”,而不是“單向度”的人,那么從需要角度研究,其內核應是“多需之人”。尤其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一新的歷史條件下,人民群眾將會提出與以往不同的需求,這類需求越來越具有多樣性、升級性、公平性和可持續性的特點。因此,我們不應該只從“物質文化需要”一個向度,而應該從“能動的、全面的人”發展的更高和更寬向度考慮問題。
十九大報告提出“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意味著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尤其是,報告提出,保護人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人格權”一詞首次寫入報告,意義極其深遠。人格權是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我國公民享有的十分重要的權利,包括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個人信息權等。十九大報告提及保障人格權,體現了“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新追求。這就大大拓展了人民需求的廣度和深度,把人民的需求提到一個嶄新的境界。顯然,從社會主要矛盾的前一方面看,具有新思想。
從社會主要矛盾的后一方面來看,也有新的內容:第一,它超越了傳統的單純“生產”觀念,而提升為“發展”的觀念,“發展”比“生產”要豐富得多、深刻得多。第二,經過改革開放近40年的奮斗,我國的各項“發展”已經取得長足進步,特別是社會生產力水平總體上顯著提高,社會生產能力在很多方面已進入世界前列。雖然中國仍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但用一個籠統的“落后”來表述已經不合時宜,現在更加突出的問題是發展不平衡不充分,此為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約因素。基于此,用“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來表述中國社會主要矛盾,是一個直面現實的理性選擇。
中國社會主要矛盾新命題的提出,非同小可。按照其內在的邏輯,勢必對黨和國家工作提出許多新的要求。這就要在繼續推動發展的基礎上,著力解決好“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大力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更好滿足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
人類文明價值:“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思想根基
十九大報告提出:“中國共產黨是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的政黨,也是為人類進步事業而奮斗的政黨。中國共產黨始終把為人類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作為自己的使命。”在客觀分析世界經濟政治形勢和面臨的挑戰后,呼吁“各國人民同心協力,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而欲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必須要有共同的根基,共同的話語。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樣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閡、文明互鑒超越文明沖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優越。”這三個“超越”高屋建瓴,內涵豐富,有很強的思想性、前瞻性、戰略性。
更深層的問題在于,如何真正做到“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閡、文明互鑒超越文明沖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優越”?三個“超越”的根基是什么?筆者認為,十九大報告講的“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可以成為共同的根基和共同的話語。
近些年,世界各國人類發展理論增添了較多的人文關懷,“幸福指數”“人類發展指數”應運而生,并受到普遍關注。這是當代世界人類文明發展的總體趨勢。十九大報告提出“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這是與人類現代發展理念內在相通的。這就回答了在人類文明問題上三個“超越”的根基問題以及相應的話語問題。
下一步,在新時代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過程中,我們可以以十九大“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思想開展文明交流,加強文明互鑒,促進文明共存。這樣就有助于消弭人類之間的“文明隔閡”,戰勝人類之間的“文明沖突”、也能夠克服某些人群的“文明優越”問題。這樣,有助于我們同各國人民一道,推動人類命運共同體建設,共同創造人類的美好未來。
(作者為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教授、博導)
【參考文獻】
①馬克思、恩格斯:《共產黨宣言》,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
②習近平:《之江新語》,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
③常修澤:《人本體制論》,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2008年。
責編/周素麗 美編/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