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影子銀行作為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快速擴張過程中積聚了大量風險,一旦失控將成為中國經濟的“灰犀牛”,影響整個金融體系的安全。我們要提高信息透明度、完善監管部門協調機制、推進宏觀審慎管理,讓影子銀行的風險“看得見”“管得了”“控得住”,筑牢我國金融安全的防火墻。
【關鍵詞】影子銀行“灰犀牛” 金融安全 【中圖分類號】F832.3 【文獻標識碼】A
影子銀行作為一種金融創新,有效彌補了傳統金融體系的不足,發揮著增加金融供給、調節資金需求的重要作用。但游離于監管體系之外的影子銀行野蠻擴張、無序發展,帶來了風險的積聚,一旦失控會形成系統性風險,成為“灰犀牛”,威脅金融體系安全。正視“灰犀牛”式危機的存在并進行有效防范,有利于將危機轉化成機遇,促進影子銀行健康發展。
影子銀行業務范圍廣且發展迅速
根據金融穩定理事會(簡稱FSB)的定義,“影子銀行是指游離于銀行監管體系之外、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和監管套利等問題的信用中介體系,包括各類相關機構和業務活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將我國的影子銀行分為三類:一是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監管不足或規避監管的金融機構或業務,包括銀行的委托貸款業務、部分銀行理財業務,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險公司、信托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監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機構,包括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三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無監督的信用中介機構,包括第三方理財機構等。
從Wind資訊、方正證券發布的數據看,2010年末,中國影子銀行規模為15.45萬億,影子銀行業務主要集中于銀行非傳統信貸業務以及信托公司、保險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此后監管約束和金融創新的雙重驅動下,影子銀行規模迅速膨脹。截至2016年末,廣義影子銀行總量高達95.94萬億,占銀行業資產規模的44%,其中非銀行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占比最大,占影子銀行業務總量已達74%。
從發展趨勢看,影子銀行的業務范圍愈發多元化,涵蓋了銀行非傳統信貸業務、非銀行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其它融資類業務等。其中,信托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險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增長速度最快。2010—2016年,非銀行金融機構管理的資產規模年均復合增長率達43.6%;財務公司貸款、融資性擔保等其他融資類業務增長速度較快,資產規模年均復合增長率達20.8%,P2P網絡貸款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影子銀行業務增幅最大。
影子銀行具有風險隱蔽性強、風險破壞力大、風險傳染度高等特征
風險隱蔽性強。影子銀行的業務參與方為了規避監管,會故意將表內業務調至表外或通過跨業、跨地區操作,混淆監管層判斷,讓外界難識風險全貌;影子銀行的一些產品層層嵌套,在滿足交易結構設計需求、增強資產配置可選擇性的同時,也存在交易透明度低、風險傳導路徑隱蔽等諸多問題。
風險破壞力大。影子銀行業務杠桿率普遍較高,杠桿效應在擴大收益的同時,也將成倍地放大風險。以投資類業務為例,資金方通常通過交叉性金融產品參與資本市場,但基礎資產易受資本市場行情影響,尤其在涉及加杠桿時,一旦市場行情持續下跌,相關資產價值將快速縮水,導致巨大損失;部分產品存在杠桿疊加現象,例如投資于資本市場的分級理財資金,涉及場內杠桿和場外杠桿疊加,進一步加劇風險的破壞力。
風險傳染度高。影子銀行體系的涉及面廣,包含銀行、信托、證券、保險等多個行業。基于金融體系復雜的內在關聯性,一旦影子銀行出現風險,將通過銀行間市場、股票市場、債券市場等迅速在金融體系內蔓延,并傳導到實體經濟,進而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而且,隨著全球經濟、金融一體化的逐步深入,金融風險可能跨國家、跨系統傳染,影子銀行游離于監管體系之外,風險傳染度更高。
影子銀行影響我國金融安全
加劇金融機構風險。影子銀行業務與金融機構聯系密切,金融機構為其提供流動性支持和隱性擔保,一旦影子銀行經營出現問題,為其提供融資的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也難獨善其身,而影子銀行業務所形成的復雜信用中介鏈,使任何一方違約都會迅速蔓延擴大到其它金融機構,在影子銀行高杠桿率的催化下,金融機構風險將進一步加劇。
影響金融市場穩定。隨著實體經濟投資回報率下行,資金“脫實入虛”的現象日趨增多,影子銀行體系內的巨量資金將加速流向股市、債市、樓市,進一步推高資產價格、催生資產泡沫;一旦政策收緊,影子銀行業務收縮,容易加速資產價格下跌,促使市場低迷、違約風險上升,從而加劇股市、債市、樓市波動,影響金融市場穩定。
影響金融管理秩序。在金融自由化和貨幣寬松的大背景下,一些規模較大的商業銀行,通過影子銀行業務中的同業存單、同業理財、委外投資等方式扮演類似于中央銀行的職能,向規模較小的商業銀行“發行”基礎貨幣,這些活動并未被納入傳統的貨幣金融統計口徑中,脫離于監管視線之外,不能為貨幣政策制定傳遞正確信號,影響貨幣發行和金融管理秩序。
削弱金融調控效果。要進一步落實有保有壓的金融政策,停止對落后產能的金融支持。但影子銀行募集的資金繞過監管,直接或者間接投向信貸資金無法直接支持的領域,如產能過剩行業等,造成資源錯配,不利于實體經濟“去產能”,削弱金融調控效果。
防范影子銀行風險需多管齊下
提高信息透明度,促使風險“看得見”。應建立更完備的影子銀行體系交易登記和信息披露機制,搭建統一的監管信息平臺,打通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證監會機構監管綜合信息系統、中國信托登記有限公司信托產品登記系統以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臺等系統間的壁壘,做到互訪互通,有效彌補數據缺口,實現穿透式監管。應采用新技術輔助信息披露,例如運用區塊鏈技術的回溯功能,理清影子銀行業務上下游資產的風險傳導路徑,更高效透明地實現信息披露。還需盡快制定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標準,逐步將P2P網貸平臺、第三方理財機構等新型影子銀行納入監管體系。
完善監管部門協調機制,促使風險“管得了”。要改變現有的分業監管導致的監管套利的扭曲,強化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功能,深入推進金融監管政策、措施、行動的統籌協調,把影子銀行體系視為一個整體進行監管,實現監管政策對金融交易的全覆蓋,不斷增強金融監管合力。還要充分發揮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職能,增強監管部門的配合、協調,統籌協同貨幣政策、財政政策以及產業政策等。
推進宏觀審慎監管,促使風險“控得住”。宏觀審慎監管的主要任務是通過識別系統風險,采取針對性監管措施預防系統風險爆發,緩解對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的溢出效應。影子銀行體系涉及多個行業,涵蓋多個領域,須采用宏觀審慎管理方法全面防控風險,才能讓風險“控得住”。應構建風險評估預警體系,對影子銀行業務風險進行定期評估、分析,充分識別風險傳導途徑,篩選高風險業務進行必要警示。要提高監管標準,采取針對性監管措施,從資金來源、產品投向、杠桿倍數、資本要求、準備金計提等方面對影子銀行業務進行全面監管,預防系統性風險爆發。要強化風險隔離屏障,做到代客業務與自營業務嚴格分離,打破剛性兌付,減少影子銀行風險的破壞程度和范圍,盡可能降低經濟損失。
(作者分別為廈門理工學院講師;西南財經大學資本市場與資產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注:本文系福建省社科規劃項目“福建跨境電子商務信用監管體系研究”(項目編號:FJ2015C139)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①《務必“穿透”影子銀行風險》,新華網,2016年8月8日。
②《影子銀行全面監管文件出臺》,新華網,2014年1月7日。
責編/陳楠 賈娜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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