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前,在重視高層反腐的同時,也要加強基層反腐,強化對一線執法者的監督,建立嚴格的監督檢查制度和檢舉制度,聽取公眾意見,使基層腐敗無處藏身。同時要進一步健全權力監督機制、普遍建立重大決策剛性機制、完善權力運行公開機制等,早日實現“不能腐”的目標。
【關鍵詞】反腐 防腐 制度建設 【中圖分類號】D26 【文獻標識碼】A
十八大以來,反腐風暴席卷全國,人人關注,額首稱快。應該說,反腐倡廉,嚴懲蠹蟲,這是全國人民的宿愿。在反腐敗斗爭形成壓倒性態勢之機,建立監察委員會的試點,進一步增強反腐力度,完善反腐工作的體制、機制。毫無疑問,反腐敗斗爭已取得巨大勝利,而且在繼續推進中。但是,是否就此勝券在握,高枕無憂?我們還有許多事情要做。
建立嚴格的監督檢查制度和檢舉制度、廣泛聽取公眾意見,使基層腐敗無處藏身
鑒于中國的實際情況,反腐敗斗爭中必須“老虎”“蒼蠅”一起打。這也體現了反腐敗斗爭的全面性、徹底性。“老虎”的危害性,無疑是觸目驚心的,但對“蒼蠅”的危害,也必須充分估計,這就提出了基層反腐問題。危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多是在具體執法領域,有法不依、亂作為、不作為等事件,很多都發生在基層。基層干部的群眾接觸面廣,執法工作瑣細而頻繁,借機漁利、勒索生財的事例時有發生,所謂“小官大貪”常見報端。
基層腐敗,對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危害,常常是更直接、更頻繁的,因此群眾更有切身體驗,恨之切,痛之切。我們的治國大計,宏偉目標,最終需要基層去執行、落實,如果基層懶政、亂政,我們的政策方針,就將架空、虛置?;鶎痈刹吭诟刹筷犖橹姓加泻艽蟊壤?,基層干部的政治素質、工作作風,直接體現干部總體的面貌,關系干部隊伍的建設狀況。因此,在重視高層反腐的同時,要加強基層反腐,加強對一線執法者的監督,建立一套嚴格的監督檢查制度、檢舉制度和聽取公眾意見的制度,尤其要注意完善執法體制、機制和制度,使腐敗無處藏身,使老百姓有更多的獲得感。
強化權力監督,建立重大決策剛性機制和權力運行公開機制
中央早就提出,反腐要達到“三不”,即“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挖、嚴懲、打擊腐敗,這是反腐斗爭的第一步,也是極為重要的一步。它顯示出國家反腐的堅定決心,為建設清正廉潔的國家奠定了基礎。目前我們已經基本做到了這一點,尤其是高層反腐,成績顯著,但反腐斗爭不能止步于此,應緊跟著實現“不能腐”的目標。腐敗之所以多發,主要原因之一,是制度不嚴密,有漏洞。在反腐敗斗爭中,每一次重大腐敗案件告破,都應該認真追查有無制度上的問題,從而對癥下藥,堵住腐敗的漏洞。這些制度上的具體問題,可能是十分龐雜的,但也可以歸納出一些基本原則,在設計和檢查制度時作為基本的要求。比如,在制定《行政許可法》時,國務院明確要求,部委規章不應享有行政許可設定權,不能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一身兼兩職,就有可能濫用權力,造成不公正,且可能從中逐利。國外稱為“自己做自己的法官”。
又比如,中央已明確提出,決策、執行與監督要互相協調,互相制約。權力的行使過程,一般都有幾個不同的環節、不同階段。不同環節的權力,不應由一個人或一個機構一統到底,而是應由各個環節分工負責,互相協調又互相制約,這就是以權力監督權力,形成權力內部的監督機制,這是防止腐敗的重要原則?!缎姓幜P法》規定了裁執分離,執法機關作出處罰決定后,罰款交銀行,收入國庫。這就使裁執不分時易于產生腐敗的現象得以遏止。因此在制度設計上,各個權力環節一定要既互相協調,又互相制約,以權力監督權力。
行政機關一般都實行首長負責制,這是行政機關工作性質所需,關乎工作效率。但首長負責制不等于首長獨斷專行。中央明確要求重大決策必須經過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的程序,并建立問責制度。這一決策程序不僅是決策準確性的保障,也有利于防止腐敗。因為個人獨斷專行正是腐敗的溫床,一些行賄索賄行為常常就此滋生,這已為無數的事實所證明。在不同層次和不同部門,普遍建立重大決策剛性機制,是實現“不能腐”的重要制度。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腐敗都是在黑暗中產生的。必須建立權力運行公開機制,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以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等全面公開制度,不留空隙。國務院已于2007年制定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只要我們堅持政府信息公開,不同層次和不同部門都嚴格做到信息公開,陽光普照,腐敗將無處藏身。
形成“不想腐”的自我防護力量
“不想腐”就是所有的公職人員,在任何情況下,即使制度上存在漏洞,也不想去腐敗,而是促進制度完善。這就從根本上鏟除了產生腐敗的可能,應該說,這是反腐敗的最高境界。怎么能做到從內心深處就不想腐,這的確是值得研究的問題。可以從精神、物質,以及這兩者的互動上來考慮。首先,要使所有的公職人員樹立起一心為公、為人民服務的世界觀,把公正廉潔刻在心坎上,為此,必須強化教育和培訓,提高公職人員的自身素質。其次,對公職人員的物質待遇,也應該達到應有的標準,使之無后顧之憂。“無后顧之憂”在中國現實情況下較高薪養廉更具有實際意義和效果,使公職人員意識到自己背后有強大國家的關注和保障,能夠全身心投入工作。沒有生活問題的困擾,也杜絕了不法行賄分子鉆空子的機會。如果生活上沒有充分的保障,“不想腐”就有被突破的危險,行賄與拒賄也是一場斗爭,我們只有在精神和物質上同時提升拒賄的力量,才有可能完全打贏這場戰爭。
為了防止和打擊腐敗,必須加強監督,其中最重要的措施之一,是加強紀檢監察監督。這幾年來,紀檢監察監督明顯見實效,反腐風暴已形成壓倒性態勢,人們目睹紀檢監察監督的力量,對反腐敗斗爭充滿信心。但也有人會問,如果紀檢監察隊伍也產生腐敗,那怎么辦,實際上也已有相關實例。誰來監督紀檢監察隊伍?按照這樣的設問,監督者后面還要設監督者,這就沒有窮盡了,也可以說,監督就沒有希望了,怎么辦?最重要的解決之途應該是實現“不想腐”,使所有的監督者都絕不愿意腐敗,腐敗到此終結。這就首先要從監督隊伍的建設著手,使監督者本人樹立起對自己從事的事業的強烈自豪感、使命感和責任感,清醒地意識到自己正在為維護中華民族的形象、為清除國家前進的障礙、為保障人民的利益而打硬仗,這種自豪感會產生一種強大的自我防腐力量。同時,要在全社會營造起尊崇監督者、敬仰監督者的風氣,增強監督隊伍的自我信心。同時也必須建立相應制度,如建立紀檢監察隊伍的工作紀律、工作制度、處事原則,等等。與此同時,要注意保障他們的生活完全無后顧之憂。待遇雖然是物質的,但物質和精神也有互動作用,這就是監督隊伍不必為生活分心,更加看重自己的崗位,一旦因陷入錯誤而失去崗位,將悔恨終生。這種“不想腐”的自我防護力量,正是對監督人員最好的強有力的監督,是紀檢監察隊伍純正廉潔的重要保障。
為保證反腐斗爭的最后勝利,我們面臨著艱巨任務,有許多事情要做,中央提出的反腐中要做到“三不”,是指導反腐斗爭的基本要求,我們必須不斷深入研究新的情況、新的特點,新的趨向,知己知彼,打贏這場事關國家民族興亡的大仗!
(作者為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博導)
責編/孫娜 美編/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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