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中村”黨組織是“城中村”治理的領導力量和核心推動者,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因此,必須以創新“城中村”黨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實現農村基層黨建向城市社區黨建的轉型,引領“城中村”改造和治理沿著健康科學的道路發展。
【關鍵詞】“城中村” 城市化 基層黨建 【中圖分類號】D267 【文獻標識碼】A
“城中村”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中的特有現象,“城中村”改造是我國城市化發展中的矛盾集中區和問題多發地,也是城鄉一體化發展中必經的歷史階段。以創新“城中村”黨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破解城市化難題,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提升基層治理水平,既是當前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任務,也是實現“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必然要求,更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應有之義。
加強和創新“城中村”黨建,在全面從嚴治黨、推進城市化進程中具有重要政治意義
“城中村”是伴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行,以及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而形成的農村社會發展中的歷史現象,是由我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條件下城鄉對立向城鄉一體化發展中必然出現的,這種反映城市與農村二元對立或農村向城市轉化過渡,以及“鑲嵌”在城市中的農村村落,被人們稱作“都市里的村莊”。15年前中國社科院李培林研究員對廣州“城中村”調研,描述“城中村”是“一個由親緣、地緣、宗族、民間信仰、鄉規民約等深層社會網絡連結的村落鄉土社會,其終結問題不是非農化和工業化就能解決的”,斷言“村落終結過程中的裂變和新生,也并不是輕松歡快的旅行,它不僅充滿利益的摩擦和文化的碰撞,而且伴隨著巨變的失落和超越的艱難”。
近年來,引起社會關注的一些強拆事件,以及小官巨貪問題,很大一部分都和“城中村”問題及改造有關。一般認為,“城中村”改造根據主體不同有三種主要模式:政府主導型、村集體主導型和開發商主導型。當前,“城中村”改造已經在我國絕大多數城市大規模展開,“城中村”改造和“城中村”治理也成為基層社會治理和穩定發展的重大問題。考察“城中村”發展歷史及改造治理情況可以發現,人們對“城中村”的認識也發生很大變化。早期人們主觀上認為“城中村”積弊叢生,而改造中因為認識片面所采取的種種方式,也容易招致一些批評與詬病。現在人們逐漸認識到,“城中村”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三農”問題的表現,是我國城市化進程中獨特的歷史現象,也是必須應對的發展難題。解決這個難題,必須充分發揮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優勢和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必須通過深化改革、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保證正確方向,必須以創新“城中村”黨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實現農村基層黨建向城市社區黨建的轉型,引領“城中村”改造和治理沿著健康科學的道路發展。
以加強“城中村”黨建為核心,將基層黨建與基層自治結合起來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基層是一切工作的落腳點,社會治理的重心必須落實到城鄉、社區。”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我們要改善鄉村治理機制,健全基層民主制度,要把強化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鞏固和加強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完善和創新村民自治機制,充分發揮其他社會組織的積極功能作為重要任務。
“城中村”黨組織是“城中村”治理的領導力量和核心推動者。切實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與基層自治制度有機結合起來,提高農村基層黨組織鄉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完善鄉村治理機制,夯實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不僅事關國家長治久安,而且關系農村社會全面發展。北京市通州區張家灣鎮在農村基層黨建創新實踐中,逐步探索出“1+X”、“小支部、大黨建”模式,通過與企業、學校、專業合作社、群團組織、其他社會組織等的互動,實現區域聯合、資源共享,使村級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在村域內實現全覆蓋、全互動、全運轉和全響應,形成完整的村域黨建工作體系。從而把握核心作用、拓展組織功能、全面動員村域內各方力量廣泛參與,擴大黨組織和黨的工作覆蓋面,充分發揮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作用。
以創新“城中村”黨建體制機制為基礎,健全黨的基層組織體系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從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高度出發,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完善各項村級民主管理制度。”解決“城中村”問題,必然要求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破解城鄉二元結構難題,促進城鄉發展一體化,推進“城中村”黨建創新。通過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全面加強黨的建設,是我們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黨的建設認識上的深化。構建城鄉統籌的基層黨建工作新格局,是全面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重要舉措,是推進統籌城鄉發展,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重要組織保證。
農村基層黨建體制機制,就是專指黨在領導農村工作過程中,所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農村黨的建設工作的組織體系和職能,以及這一組織體系圍繞黨在農村工作的目標任務,開展工作所確立的基本方式、運行規則。主要包括:領導體制、組織結構、功能定位、運行制度、活動載體、配套措施等基本要素。有學者指出,“城鄉結合部在其發展演進的不同階段通常有三種路徑可供選擇,即延續先前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模式,向城市社區黨組織設置模式靠攏,開創有別于農村黨組織和城市社區黨組織的全新設置模式”。“城中村”黨建體制機制有很大創新空間,實踐創新也取得了一定進展,成為“城中村”黨建創新的入口和亮點。
以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為抓手,構建“城中村”黨建新格局
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以服務群眾、做群眾工作為主要任務,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加快推進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全面提升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的服務能力和水平,是新形勢下黨的建設面臨的新課題。與城鄉一體化發展進程緊密結合進行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是“城中村”黨建創新的抓手,也是實現由農村黨建向社區黨建轉型的突破口。
“城中村”是農村社會轉型的過程性問題,具有過渡型社區的特點。過渡型社區是指在工業化與城鎮化過程中,在地方政府的主導和推動下形成的兼具農村社區和城市社區雙重特征的新型社區形態,是由傳統農村社區向現代城市社區演變的一種過渡形式。過渡型社區在社區黨組織設置、社區黨員教育管理和社區黨建服務體系構建等方面都對傳統的社區黨建帶來了巨大挑戰。江蘇省江陰市在過渡型社區黨建領域積極探索,創新社區黨組織設置方式,形成了網格化組織體系;創新社區黨組織運行機制,形成了科學化管理體系;創新社區黨組織服務形式,建立了多元化服務體系;為過渡型社區黨建模式轉型的路徑選擇提供了有益參照。山東省諸城市進行農村社區化管理改革探索,按照“建組織、育骨干、順機制、強服務、促發展”的“五位一體”工作思路,創新農村社區黨建工作模式,構建區域資源共享、管理服務高效的社區化農村黨建新格局。
以加強“城中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為關鍵,充分發揮黨員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基層干部是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的關鍵。”抓好“城中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是“城中村”黨建工作的關鍵,直接影響著“城中村”黨建的效果,影響著“城中村”改造和治理的成效。進一步完善“兩推一選”制度,把帶領群眾共同致富能力強的黨員干部充實到“城中村”領導班子中。拓寬“城中村”黨員干部來源,從在村知識青年、退伍軍人、集體企業骨干、兩新組織的優秀分子中發展和培養黨員干部與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相結合。按照守信念、講奉獻、有本領、重品行的要求,建設一支具有廣泛群眾基礎、具有科學發展視野和能力的“城中村”干部隊伍。
圍繞“城中村”改造和治理的工作重點,緊密結合城市化的具體要求,加強和改進“城中村”黨員隊伍教育管理,增強廣大黨員的黨性觀念、組織觀念、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加強和改進“城中村”黨員隊伍教育管理,不斷提高黨員的能力素質、優化黨員隊伍結構,真正解決“城中村”黨組織中存在的軟弱渙散問題,推動廣大農村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山東省臨沂市河東區探索形成“四措并舉”活化黨員教育新模式,通過“活化‘實訓’內容,讓基層黨員就業有保障,引導黨員用技術技能發家致富,憑借資源優勢和技能培訓平臺,把一技之長發揮好、發揮出來,真正成為致富發家的能手、帶頭人,努力使村黨員成為致富能手、實用人才、創業先鋒”;“活化‘職務’體系,讓在職黨員作用有發揮,利用農村老黨員基層經驗豐富、德高望重、責任心強等特點,結合老黨員的個體特點、興趣特長等情況,分別設定了政策宣傳、幫困扶貧、矛盾調解、廉政監督等多種崗位,讓老黨員的能力得到充分發揮,為推進農村社會管理各項事務、解決農村基層問題、構建和諧村街發揮積極作用”;“活化‘幫扶’方式,讓貧困黨員生活有信心”;“活化‘服務’機制,讓流動黨員活動有組織,建立流動黨員管理長效機制”,不斷增強基層黨員學習意識,提升基層黨員隊伍素質。
確保“城中村”黨建創新的正確方向,促進“城中村”集體經濟發展、文化品位提升、基層治理水平和城市化水平提高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管農村工作是我們的傳統,這個傳統不能丟。”基層黨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城中村”現象是我國現代化歷程中的過程性存在,雖然它最終要由農村社會過渡到城市社會,但在相當長的一個發展時期它以農村社會形態存在。“城中村”現象呈現極其復雜的特點,大量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和流動人口匯聚到“城中村”,出現利益格局多元、社會群體多元、社會價值多元、社會矛盾疊加等問題,特別是“城中村”由于長期發展中的保守封閉和個人利益“原子化”,矛盾糾葛嚴重,社區組織化程度較低,使“城中村”改造和治理的過程面臨著巨大挑戰,也對“城中村”黨建提出嚴峻挑戰。因此,“城中村”黨建要具有戰略思維,堅持正確方向。
農村基層黨組織是帶領農村全面改革、農民集體致富的核心力量,是黨的農村政策實施者、落實者,是黨建最基礎、最敏感的“神經末梢”。“城中村”絕不能成為黨的政策的“盲點”和黨建“飛地”,而是黨建創新的“開發區”和“試驗地”。在新的歷史時期,以“城中村”黨建創新引領“城中村”的改造和治理,解決“城中村”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嚴重問題,發揚黨管農村的優良傳統和發揮黨組織農民的獨特優勢,促進“城中村”集體經濟發展、文化品位提升、基層治理水平和城市化水平提高,走共享共富發展道路,是“城中村”黨建創新的基本出發點,也為“城中村”黨建創新確定了發展方向,開辟了新的道路。
(作者為中國農業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注: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項目(項目編號:2017RW006)階段性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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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邢久強:《“小支部大黨建”:張家灣鎮創新基層黨組織建設模式》,《中國機構改革與管理》,201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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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王乃波:《農村基層黨建體制機制創新研究》,北京:黨建讀物出版社,2012年。
責編/肖晗題 美編/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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