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
《條例》規范機關設立運行 夯實執政治國組織制度基礎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4月13日電 (記者 萬鵬)黨的工作機關是黨實施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的政治機關。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繼黨組工作條例、地方黨委工作條例之后,以基礎主干黨內法規的形式,夯實黨執政治國的組織制度基礎。
中央黨校教授李民在接受中國共產黨新聞網記者專訪時談到,《條例》適用于黨的具體工作的執行機關,以制度規范機關的設立和運行,對于保證黨的領導核心的地位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適用于黨的具體工作執行機關,加強黨建的又一部署
黨的工作機關是落實黨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決策部署,實施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推進黨的事業的執行機關。
“《條例》的發布非常及時和重要,對黨的工作機關的性質、工作內容和方式方法,以及應注意的問題進行了一系列規范。”李民告訴記者,《條例》主要涉及的對象是具體的執行機構,目的是為了進一步加強黨對這些機構的領導。
黨的工作機關和黨委、黨組不是同一個級別,條例也不是一個層級。有學者曾指出,此次出臺的《條例》是黨的具體工作部門如何加強機關黨建,是從二級層面加強黨建的一個部署。
按照《條例》的規定,所適用于中央和地方黨的工作機關,主要涵蓋了辦公廳(室)、職能部門、辦事機構和派出機關。此外,黨委直屬事業單位、設在黨的工作機關或者由黨的工作機關管理的機關,參照本條例執行,法律法規和中央另有規定的除外。
以制度條例規范機關運行,全面從嚴治黨有據可依
處于現代化過程的國家,政黨的制度化、組織化程度至關重要。我們黨是一個擁有8800多萬黨員的大黨,是一個要在13億多人口大國長期執政的黨,黨的制度化、組織化建設關系重大、牽動全局。
當前,我們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問題正在逐步得到改善,而最根本的改法,就是通過制度和法規進行長久性的改善?!稐l例》的發布,對于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具有重要意義。
正如中共中央就此次《條例》發出的通知所言,《條例》是規范黨的工作機關設立、職責和運行的基礎主干黨內法規,是繼黨組工作條例、地方黨委工作條例之后,加強黨的組織制度建設的又一重要成果。
“《條例》用制度、法規以及具體的條文規范了黨的工作機關的設立和運行,為的是更好地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到有效的貫徹和執行。”李民告訴記者,《條例》的出臺可以更好地貫徹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提高具體工作部門的工作能力和戰斗力。同時,也可以防止具體工作部門利用職權產生一些腐敗問題,讓工作更加規范。
領導職數實行從嚴控制,體現“嚴”字當頭
從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高度看,《條例》的許多具體規定,充分體現了加強和改進黨的工作機關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其中,第二章第五條規定,黨的工作機關的設立,應當適應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的需要,遵循精簡、統一、效能原則,實行總量控制和限額管理。此外,第七條在“黨的工作機關的領導職數”上也規定,應根據工作需要和從嚴控制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實行總量控制和限額,避免了有些地方部門搞對策,設置多余編制,導致黨的機關過于膨脹,人浮于事。”李民認為,《條例》的發布,對于保證黨的領導核心的地位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此次《條例》規定,黨的工作機關正職由上級機構領導成員兼任的,可以設常務副職,協助其處理日常工作。此外,黨的工作機關不設正職領導助理,一般不設秘書長。確有必要時,經黨中央批準,黨中央職能部門可以設秘書長。